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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县公安局后勤综合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 2024-04-27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铁岭县公安局后勤综合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有效期: 2023-11-20 至 2023-11-21
撰写单位: 铁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 撰写人: 赵心甜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铁岭县公安局后勤综合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JH23-211221-00101

项目名称:铁岭县公安局后勤综合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铁岭县公安局后勤综合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铁岭卓越环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银州区经济开发区柳条沟分场盛峰嘉苑门市

中标(成交)金额:437,256(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铁岭县公安局后勤综合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铁岭县公安局后勤综合服务项目(C21040000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主要项目由整体综合办公大楼及营业大厅、走廊、楼梯、公共卫生间、门前、院内及停车场、领导办公室内保洁、定期清洁维护、花卉管理、维修管理、安全保卫等项目及另外安排的临时事务组成

服务要求:二、总要求 (1)承包方负责按时效、按质量、按要求完成工作,制定完善的管理方案、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设有专门管理人员负责保安、维修、保洁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检查,不得出现空岗、漏岗等现象,如出现,按岗位工资相应扣除服务费。 (2)承包方按照要求配齐专业保安人员和保洁人员,实行定岗定员,并定期进行业务培训,所有人员统一着装(不准穿拖鞋及带铁钉鞋上岗)、佩戴标识、文明用语、规范服务,服务过程中所需的服装、标牌、通讯等必备设备完全由承包方自行准备。 (3)承包方所有人员在工作地点内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依据合同按标准做好安全保障、卫生保洁工作。 (4)承包方在进行服务过程中要节约水电,对甲方的物品要爱护,保证不丢不损、损坏要赔偿,工作人员所捡拾的可回收利用的废物(如:塑料瓶、纸、纸箱等)不得随意堆放,由承包方集中统一处理。 (5)承包方人员不准在楼内使用大功率电器取暖、烧水、热做食物,因承包方所派人员造成的不良后果,完全由承包方承担。 (6)承包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合法聘用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的员工。保安人员:要求男性,年龄不高于60周岁,并持保安证上岗;保洁人员:年龄不高于60周岁。承包方定期按时发放员工工资,因拖欠工资等造成的所有后果应由承包方全权负责。 (7)承包方所用员工在甲方工作地点内工作期间,发生人身安全事故以及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由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9)双方签订合同后,承包方需向甲方提交岗位划分及人员配备情况说明材料。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服务标准:三、服务区域及内容: (一)保洁人数、标准及要求 保洁工作地点及人员配置: 1、物业保洁:8人 2、安全保卫:4人 3、洗衣房:2人 4、物业管理员:1人 5、万能工人(维修工):1人 保洁合计:16 人(应与投标单位最低配置标准为准,我们这个参数为最低标准。) (二)环境管理 (1)整体办公大楼工作程序:采用易洁牵尘剂、密封尘推推尘数次,金属制品用专业清洁上光剂擦拭,调换烟缸清洗杂物等,注意地面香口胶用专用除胶剂清除,随时随地注意卫生死角,玻璃门每天用明亮玻璃清洁剂随时擦拭,保持明亮洁净。 (2)走廊、楼梯 工作程序:每天不定期对走廊 楼梯进行循环清理及采用静电牵尘剂 密封尘推推尘数次,并每天用不锈钢光亮剂,对扶手及金属部位进行上光一次,做到无锈渍,无手印,地面无尘埃,无杂物。 (3)公共卫生间 工作程序:因公共卫生间是至关重要的部位,每天早班应全面清洁卫生间,做到地面无积水,台面无水渍,洗手盆,尿槽无污渍,无异味,天花板(含风口)无积尘,墙面、镜面、金属等无水渍污渍,地面保持干燥并及时更换垃圾袋。 (4)门前 院内及停车场 工作程序:每天定时对停车场及门前三包区域进行清扫做到地面无杂物,干净整洁。 (5)领导办公室室内保洁 工作程序:每天根据领导的要求,在第一时间进行保洁、保养,直到满意后方可离开做下一个房间。 (6)定期清洁维护 A、每周对公共区域进行彻底大清扫一次。 B、每周对各办公室内保洁一次,办公桌台面 沙发各清洁保养一次。 C、门厅大玻璃(3月——10月)两周彻底清洗一次。 D、地毯每周清洗杀菌一次 (7)花卉管理 定期对院内及室内公共区域的花卉进行浇灌修剪确保花卉茂盛。做到清洁、整齐、充满活力。 (8)维修管理 随时巡视办公楼内水、电等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做到及时报修。所需维修材料由甲方另行购买。 (9)保安管理:制度健全,无火灾、盗窃等事件发生。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田颖、闵金颖、薛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铁岭县公安局后勤综合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铁岭市铁岭县公安局(本级)

地址: 辽宁省铁岭市铁岭县嘉陵江路18号

联系方式: 024-72258040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铁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铁岭市铁岭县凡河新区金沙江路18号

联系方式: 024-78833597

3. 项目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女士

电 话: 17741474536

十、附件

采购文件: 铁岭县公安局后勤综合服务项目..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铁岭县公安局后勤综合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铁岭卓越环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png

2.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png

3.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png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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