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业用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经诸暨市人民政府批准,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挂牌出让茂阳路23-01地块工业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出让人为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为诸暨市暨阳街道东二路53号。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名称 | 23-01地块 | 征地面积(m2) | 2612 | ||||||
土地坐落 | 暨阳街道新妇保院东侧 | 出让土地面积(m2) | 2612 | ||||||
用地性质 | 工业(纺织业) | 出让年限 | 50年 | ||||||
起始价 (万元) | 220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44 | 增价幅度(万元) | 10 | ||||
投入产出 标准 | 投资强度 | ≥940万元/亩 | |||||||
土地税收 | ≥39万元/亩 | ||||||||
规划建设 标准 | 容积率 | ≥2.0 | 建筑密度 | ≥30% | |||||
绿地率 | ≤15% | 建筑高度 | ≤50米 | ||||||
建筑风貌 | 简约现代风格,立面简洁,色彩稳重,且与周边建筑相协调 | ||||||||
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 | 用地(或分摊用地)面积之和不得超过该地块总面积的7%,建筑面积之和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0%,且地块内不得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设施。 | ||||||||
能耗标准 | 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增加值≥2.22万元/吨标煤,无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和生产工艺;用能产品、设备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单位产品能耗符合国家或地方行业限额标准。 | ||||||||
环境标准 | 1、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废水产生量≦5000吨/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2、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3、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理;4禁止含电镀、钝化、黄铜熔铸工艺和铬、镉、砷、铅、汞五类重金属排放的项目;6、落实水土流失防护措施“三同时”;7、单位排放增加值≥4700万元/吨。 | ||||||||
安全要求 | 房屋建筑施工质量安全 | 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施工 | |||||||
消防安全 | 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设计、建设、管理 | ||||||||
其他 | 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严格落实“三同时” | ||||||||
其他要求 | 无 |
出让地块的各项指标以相关职能部门解释为准,人防设施“配建指标、防护等级、战时功能、异地建设”等建设要求和指标严格按照人防法规、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和属地人防主管部门要求执行。人防工程及独享的口部建筑产权归国有,竣工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国家,产权统一登记至政府指定的国有全资公司。国有全资公司作为人防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主体,负责人防工程的平时出租、使用和多元化经营管理。
该地块需整体自持,不得分割、销售。土地成交后的总价款中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
申请人应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如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需设立新公司,在申请报名时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新公司的出资构成,且竞得人在新注册公司中的投资比例必须在51%(含)以上,成交后,新设立公司中的出资构成与申请竞买时填报内容必须一致。
申请人需取得《诸暨市工业用地出让准入审查表》。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月14日上午9:00至2024年1月22日上午9:00前。
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44万元,应当在网上报名时间即2024年1月14日上午9:00至2024年1月22日上午9:00时内缴纳,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2日上午9:00时(应实际到账,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竞买申请人按规定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经网上交易系统确认到账后才可以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五、竞买申请
(一)公开出让资料取得
有意竞买者可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www.zjzrzyjy.com)进入“绍兴市—诸暨市子系统”,选择拟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即可浏览、查阅和下载本次公开出让相关资料。具体包括:
1.出让公告;
2.出让须知;
3.出让地块规划图、现状图;
4.竞买申请书(样本);
5.声明书(样本);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样本);
7.授权委托书(样本);
8.退款指示函(样本);
9.拟成立新公司申请(样本)
10.竞得入选人通知书(样本);
11.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样本);
1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
13.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操作手册;
14.地质资料汇交告知单(样本);
15.其他相关资料。
(二)办理数字证书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进行,需凭数字证书在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申请报名、报价。
竞买申请人应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数字证书申请表》,填写好相关内容,备齐相关证件,到浙江省电子印章中心申请办理数字证书,数字证书的有效期为一年。已持有数字证书的申请人,不需重新办理数字证书;如数字证书已过期,则需到浙江省电子印章中心续期。
申请办理数字证书网址:
https://www.zjzrzyjy.com/portalBrowse/certificate-guide
服务电话:400-0878-198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12:00-18:00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D幢19层
受理单位: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三)提交申请
申请人在全面了解本须知,并愿意接受后,可在网上报名时间内,即2024年1月14日上午9:00至2024年1月22日上午9:00时止,凭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按系统提示提交竞买申请,具体步骤如下:
1.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主页;
2.点击通过行政区选择,进入诸暨市交易厅;
3.点击欲竞买地块项目下的“竞买申请”按钮后,按系统提示逐步进行竞买申请,向系统提交《竞买申请书》、《声明书》和《诸暨市工业用地出让准入审查表》,由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资格审核后赋予申请人竞买资格;
4.系统进入缴纳竞买保证金页面,竞买申请人必须选择相应的银行缴纳竞买保证金,并打印缴纳保证金通知单。
(四)缴纳竞买保证金
申请人在2023年1月22日上午9:00前按缴纳竞买保证金通知单要求将竞买保证金人民币44万元缴纳到指定账户,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五)获取竞买资格
竞买申请人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系统自动生成《竞买通知书》,通知竞买申请人可参与该地块的竞买,成为竞买人。
(六)现场踏勘及交地
申请人如对本次公开出让地块有意向的,可自行到地块现场踏勘。申请人向系统提交申请并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成为竞买人后,即视竞买人对本次公开出让地块接受按现状交地,并对公开出让文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竞买人对其申请和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六、竞价规则
(一)网上挂牌报价时间
网上挂牌报价时间:2021年1月14日上午9:00至2024年11月24日上午9:00止。挂牌期内有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2024年1月24日上午9:00后,竞买人申请参与限时竞价的,进入限时竞价环节。
(二)竞价报价规则
网上挂牌出让采用挂牌报价、限时竞价方式进行,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增价幅度按照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不得小于规定的增价幅度。网上交易系统接受符合条件的报价,即时更新显示挂牌价格和有效报价人。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在满足增价幅度的条件下可多次进行报价。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设有底价,竞买人最后报价未达到底价时,挂牌出让不成交。
竞买人的报价,一经提交并经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记录,不得修改或者撤回。
(三)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因系统故障未在网上挂牌期限内报价的;
2.报价因竞买人网络故障未在网上挂牌报价期限内收到的;
3.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定的;
4.报价不符合《公开出让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网上挂牌截止与成交结果确认
1.网上挂牌截止
挂牌报价截止时间由系统按公告规定自动确定。在公告规定的网上挂牌截止时间前4分钟,系统将最高有效报价进行提示。挂牌截止时,系统自动关闭报价通道。挂牌报价截止时,无竞买人报价的,挂牌结束,挂牌不成交。
挂牌期内有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网上挂牌期限截止后,系统提示竞买人是否参与限时竞价,提示时间设定为10分钟。无竞买人选择参与限时竞价的,挂牌交易结束,挂牌出价最高且不低于起始价的有效报价人为竞得入选人。有竞买人选择参与限时竞价的,系统进入限时竞价阶段,所有竞买人均可参与限时竞价。
进入限时竞价阶段,系统以4分钟为竞价时限,如在4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计时。每次4分钟倒计时的最后1分钟内,系统自动出现限时竞价即将截止的3次提示。4分钟倒计时截止,无竞买人报价,系统不再接受新的报价,并显示最高报价。
2.结果确认
网上挂牌按下列规则确认成交结果:
(1)在挂牌报价和限时竞价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起始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该竞买人为竞得入选人;
(2)在挂牌报价和限时竞价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入选人,但报价低于起始价者除外;
(3)在挂牌报价和限时竞价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起始价或不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不成交。
(五)竞买结果的送达
网上挂牌竞买结果通过互联网送达。成交后,系统自动发送《竞得入选人通知书》至竞得入选人在系统内的个人文档,竞得入选人通过系统 “我的文档”接收、查阅、打印《竞得入选人通知书》。
七、资格审核
竞得入选人应当在成交当日持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得入选人通知书》(不再另行通知)和下列资料,并随带单位公章到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科(地址:陶朱街道文种南路18号诸暨经济开发区自然资源分局,联系人:赵女士,联系电话:0575-87383526)接受资格审查。
资料清单如下:
1.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买申请书》,单位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名;
2.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买声明书》,单位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名;
3.竞得入选人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
法人提供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证明书原件,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其他组织提供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等,验原件,留复印件,盖单位公章),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证明书原件,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5.单独竞买拟申请成立新公司的,从网上下载打印的《拟成立新公司申请》,单位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名;
6.其他需提交的资料。
八、签订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及其他有关协议。
通过资格审核后,竞得人须当场与出让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按照《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及有关约定和程序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九、出让结果公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出让人将出让结果通过中国土地市场网、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网站向社会公布。
十、出让金支付
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按成交确认书和出让合同约定,竞得人应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10日内付清余款。土地出让金在出让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帐号交纳。竞得人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和相关规费后,依法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领取《不动产证》。
十一、网上出让中止或终止
(一)网上出让中止
网上交易系统由于下列原因出现不可及时修复的故障,造成网上交易暂时无法实现的,出让人发布公告,中止网上交易活动:
1.系统设备故障、软件故障、网络故障、电力故障等重大故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2.黑客入侵、病毒入侵等网络入侵、破坏等非可控因素,导致系统瘫痪的;
3.系统管理单位或出让人核实的其他原因。
故障排除后,出让人应当解除中止,发布恢复交易公告,交易时间相应顺延,顺延时间不少于中止时间。交易中止前已取得竞买资格的,其竞买资格在本次期内(含中止交易期及恢复交易后)有效。
(二)网上出让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让人应当在公开出让日前终止出让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网上交易中止时间超过5个工作日,不能恢复交易的。
2.因宗地使用条件变更导致宗地价格发生重大变更等需重新报批出让方案的;
3.依法应当终止网上交易活动的其他情形。
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全额退还,不计利息。待问题解决后,依法定程序重新实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
十二、法律责任
(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先竞买,后审查资格。竞买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公开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对上述内容作充分了解,并完全理解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若竞得入选人资格不符合出让文件规定的竞买条件而参与竞买的,或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未按时办理受让人资格确认手续的,竞得结果无效。出让人有权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出让人有权对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另行出让。
(二)竞得人未按时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竞得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后,不按期足额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出让人将对竞得人按日加收违约金额1‰的违约金。
(四)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事实的;
2.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3.其他违法违规竞买行为。
竞买人在网上交易活动中实施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出让地块的规划要求以规划图纸为准。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应严格按照规划图纸实施开发建设。申请人在报名或报价前可向相关部门详细了解出让地块规划要求。
(二)本次出让地块在受让人付清全部出让金(含违约金)后1个工作日内按现状由浙江省诸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交付给受让人,浙江省诸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受让人签订《交地确认书》,出让年期自《交地确认书》签订之日起算。本次出让地块应在《交地确认书》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建设,建设工期二年。
(三)本须知中涉及时间未特别注明的,均以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四)出让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地价款,总价款中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成交地块的契税由竞得人自行向征税机关缴纳。
(五)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该地块的合同定金,不再退还。未竞得人所交保证金,需凭本单位退款指示函及其它有关手续到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竞买保证金退款手续,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到退款指示函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竞买保证金必须退至原缴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账户。
(六)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凭CA数字证书、用户名和密码进行身份认证。竞买申请人、竞买人应当防范网络风险,保护个人电脑操作系统的安全,并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竞买申请人、竞买人个人电脑操作系统被侵入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CA数字证书遗失、密码泄漏或被他人冒用、盗用的法律后果等造成的损失,由竞买申请人、竞买人自行承担。
(七)竞买申请人、竞买人在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实施的所有行为,均被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视为其自身真实或经合法授权的行为。竞买申请人、竞买人在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中实施的任何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其自行承担。
十四、本《须知》由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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