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数字智能科技分公司 2023年办公区基础设施运维服务项目 成交结果公示
中国电信数字智能科技分公司 2023年办公区基础设施运维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I1100000755455542001)仅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递交参选文件,依据比选文件的有关规定,本项目采购方式由公开比选转为单一来源采购,与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定向谈判。本项目成交结果如下:
( ) 成交人情况
序号 | 服务内容 | 成交人 | 成交人数量 |
1 | 中国电信数字智能科技分公司 2023年办公区基础设施运维服务项目所需的运维服务 |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 1 |
(二)否决应答情况:
本项目不涉及否决应答情况。
公示时间: 202 3 年 12 月 26 日至 20 23 年 12 月 28 日,共 3 天。
公示期间, 应答 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 成交 人 有异议的,可向 采购人 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 异议提出人应为 应答 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 异议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 . 异议人对其他 应答 人的 应答 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 .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依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 . 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孙鹤洋 , 15330039069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高煜昕,18501054575
采购人 / 采购 代理机构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数据发展中心( 原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数字智能科技分公司) /
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 202 3 年 1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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