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车辆租赁询价公告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车辆租赁询价公告 二、项目编号:2024-JLZLJB-F4009 三、项目概况:河北省保定市内租赁20辆17米半挂车(带高栏),租赁时间为6月上旬至张家口地区。 四、其他要求: 1.报价按单台次单程计算,报价发票、油料、高速过路费、司机餐费均由供应商自理,租赁期间发生任何车辆问题均由供应商负责; 2.报价供应商需安排车辆调度人员,租赁期间配合我单位用车调度; 3.租赁期间车辆发生事故、问题等,供应商应在1小时内安排替换车辆到位; 4.租赁工作完成后,一次性结算租金,结算金额=实际使用台次*报价。 五、投标人资质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书。 (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发生过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及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 (四)投标企业经营范围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军队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 “军队采购网” 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投标人暂停名单。提供开标前一周网页截图。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七)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2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非外资控股企业(需提供声明),需为实体公司,提供不少于4张办公场所相关图片资料(图片至少包含悬挂公司名称场所、办公场所、财务人员办公场所、公司自有设施设备图)。 (八)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价时间、地点、方式: 1.时间:2024年5月20日上午8:00——5月28日下午18:00 2.报名方式:在报价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电话联系采购方,并发送报名信息(编辑文字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人手机号)。 3.询价文件获取方式:直接下载公告附件获取。 4.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及方式:2024年5月28日15时00分前(以收件时间计)将报价文件密封(贴加盖公章封条)后,邮寄或指定专人递交至招标人指定地点(电话咨询)。 5.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 注:超过递交时间提交的报价文件将不予接受。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5月29日下午15:00 开标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 九、招标人联系方式: 卢先生:15635003677 金先生(纪检): 19833362604 2024年5月14日 |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