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JCR2024-54(新会14)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以及《江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挂牌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受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会分中心将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编号为JCR2024-54(新会14)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相关指标要求(计价结算币种为人民币;计价结算单位为元):
(一)基本情况:江门市JCR2024-54(新会14)号地位于新会区江睦双碳新能源产业园规划四路西侧、新中公路北侧地块;用途为工业(通用设备制造业)用地;出让建设用地面积103443平方米,具体红线范围见出让用地示意图。土地使用年限:50年,自签订土地移交确认书之日起计。
(二)规划条件:按江自然资(新会)设字〔2024〕7号(村镇)文要求执行,其中:容积率:1.5-3.5;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155165-362051平方米;建筑密度:40%-70%;绿地率:5%-20%;建筑限高:≤60米;按自然资源部关于发布《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自然资发〔2023〕72号)有关规定,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大于总建设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不大于总建筑面积的15%。工业生产必需的研发、设计、检测、中试设施,可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之外计算,且建筑面积不大于总建筑面积的15%,并要符合相关工业建筑设计规范要求。
(三)其他要求:1.地块拟用于发展商品厂房项目,项目建成后,引入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装备制造及其相关配套产业项目,该项目属于产业平台建设项目。2.投资强度≥500万元/亩,项目实际投资额≥77580万元(或等值外币)。3.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与新会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产业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产业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委托人可取消其竞得资格,并依法没收竞买保证金。4.本项目属商品厂房项目,按照《江门市工业厂房开发经营和分割销售管理的指导意见》的规定进行分割销售,并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产业类用房按层为固定界线分割销售,分割销售的单元面积不得小于300平方米。办公、生活服务等配套用房可随工业物业产权按规定比例以户(套)为最小单元进行分割,仅可向本项目入园企业销售。全部分割登记完成后土地竞买人或项目公司自持非生产性用房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30%(含配套物业)。5.该宗地建设期间产生的多余砂石土按《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多余砂石土管理的通知(修订版)》(新府办〔2023〕40号)文件精神处理。
二、报价/竞价规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以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增价幅度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设有挂牌底价。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7758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552万元,最低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0万元/次,竞买保证金可抵作成交款。
四、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以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并遵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条款。
申请竞买人在进入网上报名时务必认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文件。申请竞买人(含联合申请的)拟在竞得土地后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交易系统报名时,勾选成立新公司,明确填写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新成立的公司必须为竞得人出资的全资公司。
五、竞买要求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采用网上竞价方式实施。竞买人参加网上报价/竞价活动务必遵循以下流程:1.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门市)注册账户;2.进入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土地与矿业权网上交易子系统激活交易系统账户;3.通过网上申办方式或到数字证书江门办理点现场办理CA数字证书并绑定交易系统账户;4.提交竞买申请;5.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6.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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