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MB1807455170314658423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如皋市税务局2024年度保安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27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原第一中标候选人南通星球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因故放弃中标,现将成交结果进行更正。本项目中标(成交)信息变更为:
成交单位:江苏营财安保股份有限公司
成交单位地址:苏州市金阊区金门路1299号
成交金额:1870000元/年
三、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如皋市税务局2024年度保安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本次采购将覆盖全系统除一分局的所有单位,共30名保安(机关大楼8人、二分局3人、如城分局1人(工作日白天及节假日)、城北分局3人、丁堰分局3人、白蒲分局3人、长江分局3人、石庄分局3人、磨头分局3人)。 服务要求:1、人员基本数量要求:机关大楼8人、二分局3人、如城分局1人(工作日白天及节假日)、城北分局3人、丁堰分局3人、白蒲分局3人、长江分局3人、石庄分局3人、磨头分局3人,共30名保安。 2、人员基本要求: (1)秩序维护及保安,品貌端正,身体素质良好,无色盲、无纹身、无残疾学历初中以上,接受过安全保卫或相关训练,掌握基本安全保卫技能,按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统一穿戴正式保安制服及佩带保安标志,能熟练掌握各项安保设施的运用,严格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要求,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善于发现问题,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培训后能使用视频监控,调用监控资料等,持有户籍地或居住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2)中标单位应提供礼貌、热情、周到、严谨、规范的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采购方的服务要求。 (3)分类管理进出办公区域的人员,严禁当事人及无关人员进入办公区域。做好各类来访人员的问讯、登记及限定区域接待工作。工作秩序相关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加强服务范围内物品资产管理,禁止工作人员私拿私用,所有采购方物品不得私自带出服务范围。 (4)安全保安管理区域内实行24小时、巡视,24小时的门岗值守。 (5)中标单位与现场负责人管理人员、保安人员的劳动合同关系由中标单位全权负责,现场负责人管理人员、保安人员如发生工伤、安全等事故由中标单位自行处理,与采购方无关。 (6)报修服务工作:负责工作日期间的各类办公设备设施的报修服务。 (7)维护院内公共秩序,指挥院内及车库车辆的有序停放,保证院内各类人员的人身及其财产的安全; (8)当采购方需要时,中标单位应积极为采购方提供其他特殊特定、临时服务。 (9)中标单位应加强员工的保密教育,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10)中标单位应积极做好节电、节水、节约物资等节能降耗工作。 3.人员其他要求: ①中标单位须与员工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合同履约前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报采购人备案),负责支付员工的人工费(基本工资、保险、高温费、加班费、福利费)、服装费及根据国家规定应支付的各项费用。员工的应聘、录用、离职等要求手续齐全,档案管理规范。 ②项目负责人不得擅自更换,中标单位如需要更换项目负责人的,需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确保服务质量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影响。 ③中标单位需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持项目服务队伍的稳定,控制人员的流动,如需要更换人员的,需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确保服务质量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影响。 ④出现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的或采购人不满意要求更换的,中标人须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时更换人员。 ⑤中标单位必须为员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并在项目开始前办理完成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工作(合同履约前提供保单复印件报采购人备案),中标单位在服务期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己方员工发生的各种事故(包括治安、交通、工伤、劳资纠纷等事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均由中标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与采购人无关。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后次日开始的一年时间内,服务期拟定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第一年合同期满后,经采购人组织相关部门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如服务良好,在不改变服务要求和服务价格前提下,采购人可与成交单位按年签订合同。 (1)中标单位在中标后应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服从采购人的考核管理。合同应包括详细的考核管理事项、要求、办法等及解除合同的情形。 (2)中标单位应严格遵守采购人制定的相关保卫规章制度,严禁执勤人员在上班时间仪容不整、缺岗、漏岗、串岗、迟到、早退、巡逻不到位、处置不及时等现象,严禁保安人员在岗时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保安人员出现违纪违规现象,情节较轻者中标单位应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中标单位应予以清退。 (3)因中标单位原因导致重大火灾、失窃、安全等事件,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中标单位负责承担赔偿责任,情节、后果严重的,采购人有提前权解除合同。 (4)采购人每季度不定期向服务对象发放服务满意度调查表,对服务态度、服务水平、服务质量、礼仪礼貌、仪表仪容、满意率等进行季度测评并将结果通知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季度测评满意率低于80%时,采购人将约谈或发出书面通知要求中标单位整改;低于70%的,采购人将在年度考核保证金中扣减中标单位季度服务费的2%作为管理费,每低一个百分点,增扣1%;连续两个季度满意度低于60%的,在按上述标准扣除考核保证金的同时,采购人有权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 (5)采购人对服务对象投诉的问题,有权责令中标单位进行整改。整改成效不明显、再次接到投诉时,采购人将进行调查,对投诉理由充分、证据确凿的,除追究中标单位相关责任外,同时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扣除中标单位当月服务费0.5-2万元。如出现严重失误,或中标单位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管理目标,采购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同时中标单位须承担相关经济损失。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价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1.5%;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0.8%;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0.45%;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0.25%)分段计算后汇总,不足叁仟按叁仟元计取。
金额:21960元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如皋市税务局
地 址:如皋市育贤路666号
项目经办人姓名:郭先生
项目经办人联系方式:159513858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益寿南路186号御墅园1幢商务区1号
联系方式:谢楠楠 15962935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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