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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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工程监理服务 需求描述 | ¥53,000.00 | 1(件) | ¥53,000.00 |
资质、人员、业绩等证明材料须上传。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所报价为完成委托监理的范围和监理业务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包括但不限于为实施和完成本项目全部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劳务费、技术服务费、设备的使用和管理、检测和试验费用、办公家具、办公设施、通讯工具、通讯费用、生活用房、生活设施及生活费用、办公家具及设施、交通工具、保险、税费、利润及协调费等等实施工程监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本项目监理费最高限价53000 元(大写:伍万叁仟元整),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本项目监理费报价采用包干报价,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自身情况和市场行情,自主填报包干监理费。(监理费包干费不随实施范围变化、总价调整、工期延长或缩短等作任何调整。)
1.首付款:竣工验收完毕后30个工作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
2.最后付款:完成工程结算且提交完整监理资料,委托人 收到监理人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工作日内一次 性支付,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
注:1.每次付款前5个工作日,成交供应商应提供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付款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监理合同以及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等。
2.延期监理报酬:本监理工程为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个别工作可能因多种原因造成工程的暂停或延误,监理单位无条件在重新开始施工之日继续监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考虑计入本次磋商报价内,成交后不再计取。监理工作的额外工作时间、附加工作时间、夜班施工、节假日休息时间加班费等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考虑计入本次磋商报价内,成交后不再另计。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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