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桂朝桂北路改建工程监理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GC2023(SD)XZ0166
项目名称:容桂朝桂北路改建工程监理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3年12月27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1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一、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节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第4.5.6项第98
原内容: | 澄清修改为: |
4.5.6如果监理人需要对其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人员进场计划及计划调整,必须事先经过委托人的书面批准;所有监理人员需经委托人组织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场。 若因征拆等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现场工作面大幅减少或暂停施工三个月及以上的,导致现场监理人员无法全面开展工作,监理人可向委托人申请部分人员中途退场,经委托人书面批准后部分人员安排退场,待现场工作面正常开展或施工复工后,退场人员按委托人通知重新进场。若该部分退场人员已委派其他项目任职且无法重新进场到位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经委托人批准通知后可进行更换,此种情况的更换可不按违约处理。但所代替的人选在资格、资历、能力等方面均不得低于原来的人选,且监理人须将更换人员的相关资料如任职证明、身份证、专业(执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报委托人备案。 | 4.5.6如果监理人需要对其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人员进场计划及计划调整,必须事先经过委托人的书面批准;所有监理人员需经委托人组织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场。 若因征拆或因东部外环高速施工等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现场工作面大幅减少或暂停施工三个月及以上的,导致现场监理人员无法全面开展工作,监理人可向委托人申请部分人员中途退场,经委托人书面批准后部分人员安排退场,待现场工作面正常开展或施工复工后,退场人员按委托人通知重新进场。若该部分退场人员已委派其他项目任职且无法重新进场到位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经委托人批准通知后可进行更换,此种情况的更换可不按违约处理。但所代替的人选在资格、资历、能力等方面均不得低于原来的人选,且监理人须将更换人员的相关资料如任职证明、身份证、专业(执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报委托人备案。 |
2、现就《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节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第6.2项监理周期延误第102~103页的如下内容作出澄清:
原内容: | 澄清修改为: |
6.2 监理周期延误 由于非监理人责任造成监理服务期限延误的,延长监理服务期限的计算方法:根据具体的延误原因由委托人与监理人协商确定延长的服务期限;增加监理服务费用的计算方法如下: 工程延期超过 6 个月以上时,委托人将按照合同工程量清单施工期中监理人员服务费(总监理工程师、路基路面工程师、计量合约工程师、测量工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以及现场登记在岗的监理员和检测员和资料员)及全过程监理实际到岗监理人次,现场登记在场的监理办公设施费、监理交通设施费、监理生活设施费报价,按实(扣除 6 个月后)增加上述费用,其它费用不予增加。 …… 省略内容按原招标文件内容 | 6.2 监理周期延误 由于非监理人责任造成监理服务期限延误的,延长监理服务期限的计算方法:根据具体的延误原因由委托人与监理人协商确定延长的服务期限;增加监理服务费用的计算方法如下: (1)因东部外环高速施工,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全部或部分施工暂停,导致监理人中途退场、部分监理任务暂缓实施的情况,由此造成的工期延长顺延,所产生的费用均不予调整。 (2)除上述第(1)款原因造成的工期延长外,由于非监理人责任造成工程延期超过6个月以上时,委托人将按照合同工程量清单施工期中监理人员服务费(总监理工程师、路基路面工程师、计量合约工程师、测量工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以及现场登记在岗的监理员和检测员和资料员)及全过程监理实际到岗监理人次,现场登记在场的监理办公设施费、监理交通设施费、监理生活设施费报价,按实(扣除6个月后)增加上述费用,其它费用不予增加。 …… 省略内容按原招标文件内容 |
3、现就《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节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第6.4.2 项第103页的如下内容作出澄清:
原内容: | 澄清修改为: |
6.4 监理工作的暂停与监理合同的解除 第 6.4.2 项修改为 因委托人或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需终止本项目实施的,委托人要求监理人全部或部分终止监理服务或解除本监理合同时,必须在14天之前发出书面通知。监理人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安排停止全部或部分监理服务并将相关费用开支减至最小。委托人按施工阶段(含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服务费总额(扣除表7其他费用报价表的合计金额)×项目终止时承包人完成并经委托人审定的工作量结算费用总额/承包人合同价总额进行监理服务费结算;同时及时向监理人返还全部或剩余部分的履约保证金。若委托人超付监理服务费的,监理人应退还委托人超付的监理服务费及预付款。 | 6.4 监理工作的暂停与监理合同的解除 第 6.4.2 项修改为 因东部外环高速施工,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全部或部分施工暂停,导致监理人中途退场、部分监理任务暂缓实施的情形,监理人可向委托人申请部分人员中途退场,经委托人书面批准后部分人员安排退场,待现场工作面正常开展或施工复工后,退场人员按委托人通知重新进场,如人员更换符合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第4.5.6项规定的,可无需提交违约金。由于上述原因导致监理人必须二次或多次进退场的,监理人在投标报价时已充分考虑该因素,委托人不额外支付费用。 因委托人或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需终止本项目实施的,委托人要求监理人全部或部分终止监理服务或解除本监理合同时,必须在14天之前发出书面通知。监理人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安排停止全部或部分监理服务并将相关费用开支减至最小。委托人按施工阶段(含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服务费总额(扣除表7其他费用报价表的合计金额)×项目终止时承包人完成并经委托人审定的工作量结算费用总额/承包人合同价总额进行监理服务费结算;同时及时向监理人返还全部或剩余部分的履约保证金。若委托人超付监理服务费的,监理人应退还委托人超付的监理服务费及预付款。 |
4、现就《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节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第11.2.2 项第110页的如下内容作出澄清:
原内容: | 澄清修改为: | ||||||||||||||||
11.2.2委托人发生违约情况时,监理人有权向委托人课以违约金,具体约定如下: 违约一览表
| 11.2.2委托人发生违约情况时,监理人有权向委托人课以违约金,具体约定如下: 违约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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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3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代理机构: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碧水路置业
中心西座四楼 广场3号楼13层
联系人:曾工、余工 联系人:谢工
联系方式:0757-22836885、22836569 联系方式:0757-22317106
2023年12月27日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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