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2025NGY-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穗规划资源南出告字〔2025〕2号
经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批准,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公开挂牌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宗地编号 | 宗地坐落 | 规划用途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容积率 | 出让年限(年) | 挂牌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幅度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2025NGY-2 | 广州市南沙区万环西路西侧、横沥二横路北侧 | 一类工业用地(M1) | 82229(其中地上79341,道路地下空间2888) | ≥2.0,≤4.0 | 50 | 17456 | 350 | 3491.2 |
(一)竞得人须严格按照地块规划条件开发建设,详细宗地位置和规划条件见本挂牌文件附件。
(二)需满足的其他出让条件:
1.该地块开发项目产业业态立足制造业,重点围绕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等产业领域,建设集研发生产、商贸办公、检验检测、医药分销、生物医药与大健康食品、生活配套于一体的复合功能智慧高端绿智生态产业园区的项目。
2.土地竞得人或其股东主要从事投资和产业园区开发经营等业务,其股东或股东实际控制人拥有至少两项医疗相关专利证书,具备自行研制和改进智能化生产设备、自主研发和制造高精密模具的能力。
3.本地块所导入产业的地块投资强度≥827万元/亩,稳定达产后土地产出率≥1220万元/亩。
4.自土地移交之日起1个月内动工开发建设,24个月内建成项目整体建设。
5.土地竞得人承诺,项目建成后的产业用房、配套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分割登记、转让按照《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2〕5号)等相关规定以及《项目投入产出监管协议》涉及的村复建物业出售事宜等相关约定执行。
6.土地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日内与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广州南沙区横沥镇人民政府、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群结经济联合社签订《投入产出监管协议》,否则视为竞得人放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没收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竞得人不得再次参与该地块的出让竞买。
以上第1-6点需提交承诺书,具体模板详见附件。
(三)具体情况及要求可参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及相关规划文件,规划指标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部门最新批复执行。
二、土地移交
地块按现状交地。在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土地由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群结村经济联合社按合同约定移交。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组织均可申请竞买,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和自然人申请竞买。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法人、组织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
(二)凡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有严重违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闲置土地、拖欠土地出让金或其他不良记录的法人、组织,及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组织,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竞买申请人须提交申请人(包括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组织)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严重违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闲置土地、拖欠土地出让金或其他不良记录的承诺书。
(三)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项目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予以明确,并承诺在广州市南沙区注册成立项目公司。
四、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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