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沈阳市皇姑区委物业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JH24-210105-00056
二 、 项目名称:中共沈阳市皇姑区委物业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中共沈阳市皇姑区委物业服务
供应商名称:辽宁金安物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辽河经济区(沈阳市大东区大北街52号)
中标(成交)金额:1,638,238.68(元)
评审总得分:93.6(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中共沈阳市皇姑区委物业服务
服务类
名称:中共沈阳市皇姑区委物业服务(C21040000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一)项目管理 1、人数:1人。其中:物业经理1人。 2、职责范围:全面负责物业服务工作管理,考核物业管理工作人员绩效,做好与业主沟通和协调工作;负责建立员工手册,每日登记工作内容、事项及完成情况;积极配合业主其他工作或活动的顺利开展。 3、人员要求:物业经理:男女不限,高中以上学历,50周岁以下,五年以上公建类物业管理经验(开标时需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原件,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虚心接受业主的监督、建议、评价,并对工作进行有效的改进,持有相关岗位证书。 4、管理标准: (1)负责项目日常管理及工作安排;负责项目员工日常专业技能培训;负责员工队伍的监督考核。 (2)维护业主利益和形象,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 (3)物业管理员工统一着装,佩带明显标志,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文明服务,严格考勤。 (二)工程维修维护工作 1、人数:1人。其中:综合维修工1人。 2、职责范围: (1)负责设施设备及日常照明的养护和维修。 (2)负责公共上下水管道及供暖设备维护与管理工作。 (3)庭院、房屋、门窗、桌椅等办公楼设施的维修工作。 (4)负责楼内网络及电脑的日常维护。 (5)负责电话及线路的维修工作。 (6)负责电梯的日常监管工作。 3、人员要求: 综合维修工:男性,60周岁以下,熟悉楼宇环境,精通各类维修工作,持有相关岗位证书。 4、管理标准: (1)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 (2)制定临时用电管理措施与停电应急管理措施并严格执行。 (3)无火灾及安全隐患。 (4)设备、阀门管理工作正常,无跑冒滴漏。 (5)排水系统通畅,地下层无积水、浸泡。 (6)遇有事故,维修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抢修,无大面积跑水、泛水、长时间停水现象。 (7)制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8)报修处理及时率100%;(夜间除外)急修接到报修后,五分钟内抵达现场;小修接到报修后,十分钟内抵达现场。 (三)楼内外清理保洁,庭院绿化养护工作 1、人数:5人。其中:保洁员5人。 2、职责范围:负责办公室、楼层、楼道、电梯、洗手间、活动室、会议室、庭院等公共场所、庭院的卫生、物品清洁;负责会议室、门前、大厅、庭院和花草树木的管理及垃圾清运等工作。 3、人员要求:男女不限,年龄在50岁以下。五官端正,气质端庄,责任心强,掌握保洁基本常识,持有相关岗位证书。 4、管理标准: (1)保洁设施完
服务要求:1、遵守采购单位规章制度和保密规定,维护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和形象,不得借采购单位的名义做虚假和不实宣传。 2、根据合同规定或采购单位要求全面完成委托管理事项;不得将委托管理事项转给第三方。 3、保持同采购单位管理职能部门的密切联系,遇有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和反馈信息,充分尊重采购单位的意见,接受采购单位的建议、监督和指导。 4、严格审核录用本物业项目劳务人员,保证特殊岗位从业人员具有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所要求的资质、等级等证书;如调整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应事先与采购单位协商,并将新进人员的情况书面向采购单位通报,经采购单位同意后实施。及时调整采购单位认为不适合继续在采购单位工作的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以采购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5、建立从业人员考勤制度及岗前和在岗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的工作质量、效率进行动态管理和监督。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1、要保证物业人员的稳定,不经业主批准不得随意更换。 2、形象服务员、会议服务员及速录员日常工作由采购单位负责。 3、供应商派驻的物业员工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培训,专业技术人员要有专业证书,经年检合格的持证上岗。 4、中标供应商在进驻项目时,所派驻物业人员必须开具派出所无犯罪证明,同时家庭住址详细,个人资料齐全,留有备案。 5、供应商必须保障其工作人员人身安全,采购单位不承担其责任。 6、中标供应商接到中标通知后,物业全部人员必须在24 小时之内到位。组织好交接工作。保证设备运转和各项工作不中断。 7、供应商需在物业服务工作中,针对工程维运保障工作、安全保卫及监控工作、楼内外清理保洁工作,采用信息化管理措施及科技化手段来保障物业后勤服务工作。 8、如遇疫情,应全面做好疫情期间的防控工作,措施得当,保障业主单位各项工作正常运行。 9、对从业人员的工作质量、效率进行动态管理和内部监督审核工作。 10、所有物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采购单位的《员工行为礼仪规范》,违反者应做罚款或辞退处理。 11、维护业主利益和形象,遵守采购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12、物业管理员工统一着装,佩带明显标志,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文明服务,严格考勤。 13.中标物业单位负责保洁用品等采购,购买数量、次数与技术参数必须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服务保障标准,并由采购人对其进行审批监管。 14.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业主重大投诉事件,造成损失的,业主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要求物业公司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15.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失职造成物品丢失、损坏,全部照价赔偿。 16.甲乙双方应以签订合同时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标准。因工作需要,甲方要求岗位人员减少,按实际减少人数计算,减少物业费。 17.采购人承担设备设施所产生的水、电、燃气等费用。 18.合同执行期内,所有服务项目包涵晚间加班、休息日、节假日等临时性服务保障,采购人不再单独支付合同金额以外的其他费用。 19.本项目不得转包。 20.采购人根据对中标物业单位按照考核细则(详见考核表)进行履约能力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考核双方对考核结果进行确认。采购人按照考核结果作为支付绩效费用。绩效考核满分为100分,100分为优秀,90分为合格,考核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不扣除费用,每季度全额绩效为16400元(包含在物业整体费用内),每扣1分,扣除当期绩效246元,综合评分低于60分当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文华、丑景伟、田晓明、刘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中共沈阳市皇姑区委物业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皇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松花江街3号
联系方式: 宋健024-22812352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沈阳市皇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
联系方式: 024-86299829
3. 项目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吕霖
电 话: 024-86299829
十、附件
采购文件: 中共沈阳市皇姑区委物业服务招标文件.docx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中共沈阳市皇姑区委物业服务
供应商名称:辽宁金安物业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