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沐川生态环境局
关于对四川沐竹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纸浆制造配套废竹加工循环利用工程(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四川沐竹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纸浆制造配套废竹加工循环利用工程(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5日—3月21日(共5个工作日)。
地址:沐川县虎溪中路2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一)项目名称:纸浆制造配套废竹加工循环利用工程(一期)项目
(二)建设地点:乐山市沐川县工业园区龙船坝工业园区
(三)建设单位:四川沐竹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信诚朗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2条生产线及厂房、办公楼等配套设施,年处理林竹废弃物原料3万吨(含水率 45%),年产约7000吨植物提取液、6000吨生物质成型燃料。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1)废气:严格执行六必须、六不准的要求:必须围挡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及时洒水作业、必须落实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冒顶装载、不准高空抛撒建筑垃圾、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2)废水:施工废水采用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沐溪河。(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施工时间,禁止午间(12:00至14:00)、夜间(22:00至次日6:00)施工;合理布设施工设备;高噪设备设置临时隔声围挡;施工期间的场界噪声必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对施工阶段的噪声要求。(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对不能回收的及时清运到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严禁随意倾倒、填埋。
2.营运期:(1)废气:原料破碎粉尘(G1)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原料输送粉尘(G2)经集气罩捕集,原料烘干废气(G3)经气流分离器将竹渣离心分离,共用一套布袋除尘器+静电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干馏工段废气(G4)经冷凝分离+碱洗中和+活性炭吸附后以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综合楼楼顶排放。(2)废水:该项目不涉及生产废水排放;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沐溪河。(3)噪声:主要噪声源为破碎机、旋风分选器、各类泵、风机等生产设备工作运转时产生的噪声。对主要产噪设备集中布置,采取先进的低产噪设备;对主要产噪设备设隔声罩;加强设备维护等,使噪声控制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规定的3类标准限值。(4)固体废物:废活性炭、废碱液、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5)地下水:重点防渗区包括竹醋液储罐区、围堰及装卸区、危废暂存间、事故应急池区域,竹醋液储罐区、围堰及装卸区、危废暂存间采用P8抗渗混凝土面层(厚度30cm)+2mmHDPE膜防渗结构,围堰采用以P8等级混凝土为主体的防渗结构,防渗系数能达到1×10-10cm/s;事故应急池采用P8抗渗混凝土面层(厚度30cm)+2mmHDPE膜防渗结构,防渗系数能达到1×10-7cm/s。一般防渗区包括制棒车间、干馏车间、原料仓库、产品仓库、备品备件库、储气柜区、隔油池、化粪池、消防水池,采用P6抗渗混凝土进行防渗,其防渗系数能达到1×10-7cm/s。简单防渗区:除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外的区域,进行一般地面硬化处理。
文章推荐:
泗洪姜堰实验学校初中部工程总承包项目(epc)招标公告(资格后审)(重新招标1次)
高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结果公示 高土交网挂示字[2024]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