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单位名称:青田县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
三、考核内容
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的机构建设、制度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社会评价等情况。
四、考核方法
(一)自查自评。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对照《浙江省集中采购机构量化考核表》进行逐项自查,收集、整理考核材料,形成《集中采购机构基本情况表》、自查报告、考核台账和《2020-2022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清单》。
(二)财政考核。县财政局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青田)发布考核公告,广泛征集采购单位、供应商、评审专家等对被考核单位的评价和意见。考核期内,考核组收到6家采购单位、4家供应商、12位专家共计22家单位和个人的《浙江省集中采购机构考核评价表》。从被考核单位提交的《政府采购项目清单》中随机抽取15个涵盖不同年度各种采购方式、不同采购品目的项目进行现场考核。考核小组通过听取汇报、核对档案材料、统计分析评价意见等方式对被考核单位进行综合量化评分,最终形成考核结果。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1、工作成效:1.2020-2022年(截止8月31日)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共受理集中采购项目30个,预算金额达44940.9857万元,很好地完成政府采购任务。
2.机构建设及人员配备健全,办公设施配备完备,内控制度建设完整,各项业务操作制度规范有序,保证了政府集中采购活动的规范高效开展。同时能围绕省市关于数字化改革要求,不断推动政府采购服务水平向高层次、高质量、高标准发展,努力提升政府采购标准化、规范化和便利化水平。
3.在信息宣传工作上有全面提升,多项创新亮点工作在省市县级重要媒体发表。
2、存在问题:首先政府采购档案整理存在一定的不规范性,采购的项目委托任务书、采购文件材料、开标文件材料、评审文件材料等基本已完善,但存在归档材料前后顺序混乱、内容与目录不一致等问题;其次政府采购运用数字化手段开展远程异地开评标的及时性和全面性还不够,建议尽早开始使用远程异地评标系统。
六、考核结果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集中采购机构考核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10号)有关量化考核指标,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最终考核得分如下:
1.考核小组现场量化考核(总分80分):75.5分;
2.被考核单位同级财政部门评价(总分10分):9.5分;
3.?采购人、供应商、专家等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评价(总分10分):10分;
本次集采机构考核总得分95分,考核结果优秀。
七、其他补充事宜
建议一是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人员的行为,组织干部职工加强对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采购管理的学习,强化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程序。二是继续积极争取相关荣誉,充分发挥干部力量,积极报道宣传先进做法和创新经验。
2022年1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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