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2024年扬州市直学校食堂食材采购代理服务单位采购
采购编号:JSYZC99000100Z20241820102
终止原因:供应商参与数量不足
采购人:扬州大学附属中学
项目联系人:王一鸣
一、项目名称
2024年扬州市直学校食堂食材招标代理服务单位采购
二、项目概况
2024年扬州市直学校约18所中小学食堂食材1学年采购预算约6000万元,拟确定1家采购代理服务单位负责拟于2024年9月实施的扬州市直学校联合体食堂食材采购代理相关事宜,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划分标段招标。招标代理业务的范围: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接收投标文件;组织资格预审、组织开标、评审、办理中标手续、编制招投标情况报告等(具体执行江苏省中小学食堂食材采购公开招标资格预审、开标与评审工作导引)。
三、招标控制价:人民币70000元。
四、服务内容和要求
(一)服务内容
确定1家代理机构接受采购人委托实施具体项目采购,服务期约2个月。在服务期间代理机构未能履行响应文件的相关承诺、未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或者出现重大违法行为或因代理机构原因导致我单位利益受损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双方合作关系,同时采购人保留因工作需要随时增补代理机构的权利,增补代理机构在本次招标确定的中标候选人产生。
(二)服务要求
1.代理机构在扬州市区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组织招标必备的场地及设备设施;提供相应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材料。根据《江苏省中小学食堂食材采购公开招标资格预审、开标与评审工作导引》评审专家需要15人以上,食材投标供应商实地资格预审成员需要10人以上,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划分标段招标。代理机构相应开标室、评标准备室、评标室等场所设施及车辆应满足需求。
★2.具备一定数量的从事招标采购的专业人员,并可为采购人提供至少3名固定自有工作人员(含1名项目经理+2名项目经办人);项目经理必须直接参与具体项目对接、招标采购文件编制和评审现场组织等关键工作,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变换项目经理;提供为上述人员缴纳的2024年5月-2024年7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材料原件,加盖社保中心公章(可使用互联网版本)。
★3.代理机构应具备编制招标采购文件、组织评标评审、回复质疑、配合处理投诉的能力,协助及时完成招标采购工作。
4.代理机构具有合理、完善的部门设置且部门岗位职责分工明确,具有完善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文件编制制度、评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质疑答复管理制度等),以及完备的廉洁风险防控机制等。
5.需承担的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资格预审环节:招标代理服务单位统一安排车辆,统一组织资格预审成员乘车前往报名的食材供应商经营场所现场考察;代理服务单位将现场考察形成的《资格预审表》等材料完整报送资格预审工作组,汇报投标供应商条件等与报名材料不一致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经市中小学校食堂招标工作组授权,由招标代理服务单位将资格预审结论书面通知全部投标供应商。
(2)编制并发出招标采购文件;
(3)在招标人指定的媒体发布公告,组织接受潜在供应商报名;
(4)开标环节: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开标工作,具体流程包括组建开标监督组、检查投标文件、唱标、开标记录与投标文件交送;
★(5)对评审现场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将招标、投标、开标、评审等相关书面资料(含现场影音记录)完整移交市(区)中小学校食堂招标工作组,交由同级教育部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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