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441802007011GB00118 | 宗地总面积: | 7227.5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界牌村委会辖区范围内。具体四至范围:东至空地、工厂用地,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空地。 |
年限: | 50.0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500 | 建筑密度(%): | 35.000≤ 并且 ≤60.000 |
绿化率(%): | 0.000≤ 并且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4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7227.56 | ||||
投资强度: | 45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434924BA0041 |
起始价: | 738万元 | 加价幅度: | 2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7月04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7月15日 | ||
备注: 1.根据挂牌出让方案要求,出让地块拟建项目产业类型为其他橡胶制品制造(2919),达产后预期年产值≥9000万元/公顷,预期年度缴纳税收≥450万元/公顷。2.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3.受让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土地出让价款。4.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由清远市清城区土地储备中心向受让人按现状现场移交土地。5.项目建设时间设定为2年,自交地后1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2年内竣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得人须注册成立公司,若在竞买前未注册公司的,在竞买申请前须办理公司核准登记手续,凭广东省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系统自主申报企业名称相关资料报名参加竞投。(二)对发现并核实竞买申请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禁止竞买申请人及其控股股东参加土地购置活动: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5.对于房地产用地不执行开竣工申报制度的受让人,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购置活动;6.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向社会公布的在相关领域中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及其有关人员。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6月13日 至 2024年07月11日 到 清远市自然资源交易系统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7月04日 至 2024年07月11日 到 清远市自然资源交易系统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07月11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7月11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清远市自然资源交易系统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441802007011GB00118 号地块: 2024年07月04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07月15日 10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清远市自然资源交易系统接受竞买申请和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及口头的竞买申请和报价,挂牌时间截止时不转入现场竞价。 (二)竞买人可以使用数安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数字证书、粤企签移动数字证书(以下简称:数字证书)或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等方式登陆清远市自然资源交易系统,按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三)在挂牌期限截止前,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参与交易的,网上交易系统启动5分钟限时竞价程序,并按规定确定竞得人。 (四)其他事项 1.出让地块挂牌出让文件可登陆清远市自然资源交易系统浏览、下载。 2.本次出让地块按现状条件出让,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3.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4.受让人应按照《清远市清城区441802007011GB00118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审定通知书》和《规划条件通知书(工业类)》(案卷编号:用地许可B2024-0021)等文件相关要求建设和使用土地。 5.出让地块有一条临时现状道路从宗地东面穿过,受让人规划、开发建设本宗地时,在地块周边市政道路未完善的情况下需保持该道路畅通,不得围蔽,并对社会公众开放。(详见附件:441802007011GB00118用地退让现有道路位置示意图) 6.土地竞得人须在宗地成交后到清远市清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签订提交《承诺书》,《承诺书》作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前提条件和关联部门的监管依据。 7.土地网上挂牌出让实行事后审查制度。在网上挂牌交易竞价活动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凭《竞价结果通知书》等相关资料,到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窗口办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竞得人在取得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出具的《竞得人资格审查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向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成交确认,并签订《成交确认书》;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请竞得人自行向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了解。 8.竞买申请人如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所列条件有疑问的,应向清远市清城区土地储备中心提出。 9.联系方式 (1)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63-3780016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市机关办公楼2号楼首层 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gtzyjy.qyggzy.cn/portal/ (2)清远市清城区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0763-3939520 (3)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 联系电话:0763-3340188 (4)清远市清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0763-3933189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广清大道113号高新区清城区政务服务中心608
联 系 人: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
联系电话:0763-3340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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