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服务业创新基地(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扩建工程)已由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019-440112-74-03-01153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100%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制造服务业创新基地(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扩建工程)一期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制造服务业创新基地(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扩建工程)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2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萝岗街道广州科学城开泰大道天泰一路3号
2.3工程建设规模:在科学城天泰一路3号自有土地建设国家智能汽车零部件检测中心、国家标准创新基地、国家重大技术装备环境适应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智能家居检测与场景展示中心、互联网+质量服务平台、可靠性测试中心、智能家居及智能汽车零部件相关行业孵化器及配套建筑,总建筑面积约13.5万平方米。本次招标总建筑面积约5.1万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约5万平方米);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
2.4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268769254.61元,其中: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3200000.00元;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65569254.61元(建安工程费包括A部分和B部分)。
A部分最高投标限价为184402686.55元;
B部分最高投标限价为81166568.06元:其中幕墙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 35001166.46元,电梯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5000002.95 元,暖通工程(不含排烟防火系统)最高投标限价为9500098.65元,精装修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24705300.00元,室外工程(不含道路)最高投标限价为1500000.00元,弱电智能化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5460000.00元。
2.5计划工期:总工期为 815 日历天。
(1)设计工期:具体设计工期在合同中详细约定,并以满足施工进度要求为准。
(2)施工工期:计划总工期7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8月1日。
2.6招标范围
2.6.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2.6.2招标内容:
制造服务业创新基地(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扩建工程)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6.2.1工程设计及相关工作
负责本期项目全专业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专业设计咨询或顾问、设计变更(含造价分析)及现场技术指导。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本期实施范围内所有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弱电智能化、通风、空调(不含精密空调)、消防、人防、室内装修、幕墙、环保、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园区市政、永水、永电、防雷、道路(含规划道路及道路、匝道等)、管线综合、海绵城市、景观绿化、标识设计、园区内交通划线、泛光照明、安全等相关专业设计工作;
(2)负责项目涉及的临时围墙、临时道路、施工用水用电、临时排水、发包人的驻地办公场所设计等相关临时设施的设计工作。
(3)负责专项设计咨询(或顾问)工作:包括不限于绿色建筑设计咨询、结构专业顾问、幕墙专业顾问、交通专业顾问、各项专业设计顾问等。
(4)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各项专家评审。
(5)协助办理建设工程各专项报批报建和验收工作。
(6)如承包人不具备项目中各专业部分的相应资质,承包人应在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专业分包给具备相关资质的设计单位并签订分包合同。
(7)除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交设计成果文件外,还应承担工程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包含设计变更)等工作,保证设计变更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8)合同约定的其他设计相关工作。
2.6.2.2工程实施阶段
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范围主要包括:
(1)负责本合同范围内场地清障、临电接入、临水接入、临时围墙、临时道路、临时排水、永水接入、永电接入、建筑垃圾清运(含消纳)等工程的施工(含设计)工作。
(2)负责本次招标范围内发包人和监理、咨询等人员的驻地办公场所现场施工等工作。
(3)负责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土石方(含承台土、桩间土、土石方挖填等)、基坑支护、桩基础工程、土建工程(含装配式建筑)、钢结构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暖通工程、防雷工程以及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幕墙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泛光照明、室外配套工程、连廊工程、标识工程、配建道路工程、精开荒、地坪漆工程、园建工程、电梯采购与安装、人防工程、配电箱工程、原有配电房改造、管线迁移、临电、永水工程、永电工程、交通划线、临时及永久出入口、临时及永久围墙、光伏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白蚁防治、其他专业工程、其他改造工程(含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拆除)等。
(4)负责结算造价文件的编制工作,并负责送审、配合评审工作。
(5)负责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报监、报建、报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报监手续、余泥排放证、排污手续、排水接驳、水质检测、排水许可证、临水临电、水电气等专业报建报装、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环保验收(含环保验收监测报告编制)、消防验收、人防验收、卫生验收、海绵城市验收、绿化验收、白蚁防治验收、永久排水许可证、节能验收、质量验收、规划验收等工作,并支付办理上述工作中所产生的费用(由发包人缴纳的行政事业收费除外)。
(6)完成本项目涉及的所有检测、监测工作,含第三方检测、监测工作。
(7)负责施工期间至移交前的场地管理、保安、保洁、防噪音、防扬尘及绿化养护等管理工作;负责设置卫生垃圾池和建筑垃圾外运工作;负责设置施工污水收集过滤系统,保证污水排放不得影响周边环境。
(8)本次施工范围内的场地围蔽施工及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工程移交前的保修维护工作(该费用包含在承包人合同价款中)。
(9)组织本项目的整体竣工验收及备案和整体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包括结算资料整理汇总;在本工程范围内工程资料正式移交给发包人及相关建设主管部门之前所产生的费用均包括在承包人合同价款中。
(10)如中标人不具备项目中各专业部分的相应资质(主体结构除外),中标人应在征得发包人同意后相关专业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并签订分包合同。
(11)负责办理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本项目合同约定的各项保险。
(12)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
2.6.2.3根据招标人、设计任务书、技术需求书等要求进行限额设计及施工。
2.6.2.4联合体主办方须对本招标项目的设计、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投资控制、管理等进行全面协调管理工作。
2.6.2.5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
2.7前期服务机构: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注: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发放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1.2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应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叁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填写。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2)工程施工资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取消建筑智能化等4个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5]102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格式按附件二)。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2.2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总承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专职安全人员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施工方(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投标登记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要求: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4其他要求:
(1)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要求:
①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要求: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的规定,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②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主办方提供)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施工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4)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设计负责人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信用档案信息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企业库内信息)。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设计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7285.html)。
(5)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
(6)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7日00时00分至2024年6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下载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6 月 27 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文件前,应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即投标登记)。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7.其他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设计施工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2)《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3)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4)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上述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人声明》中予以承诺。
(5)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6)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信用档案、拟报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信用档案、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的问题。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本工程实行限额设计,限额投资。
8. 联系方式
(1)招标人: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89050890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天泰一路
(2)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工、杨工 联系电话:020-83546177/13380066968
联系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1025室
(3)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82111641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30号(汇丽写字楼4楼)
(4)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89050890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天泰一路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文章推荐:
[厦门市-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厦门科学城莲河片区及九溪口配套设施项目(股权投资+epc+产业导入)(第三次招标)-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