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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办公资产、设施设备及车辆转让项目

· 2024-06-05
  • 项目编号:SW2024R245401
  • 保证金:
  • 企业性质:国资
  • 支付方式:
  • 转让方:宁夏宁东资源循环利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4-06-05 至 2024-07-05
  • 房产具体信息房产证号 地址 建筑面积 建筑结构 建成时间 已用年限 经度 纬度 机动车具体信息 标的状态 机动车品牌 原车牌号码 车架号 登记日期 购置日期 颜色 使用年限 数量 行驶公里数 年检至 权证 资产信息查看
  • 宁夏国有产权交易平台
    资产基本信息查看
    资产名称
    权属单位
    管理单位
    交易条件
    挂牌公告期20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是(放弃或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转让方按标的现状转让该标的,意向受让方报名即接受现状,特请意向受让方注意风险防范,谨慎抉择。 2、本项目不因意向受让方拒签竞价承诺或不参加竞价而改变。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被确认有效,即应签署竞价承诺参加后续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竞价成交后,最终受让方应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支付价款及服务费。若因拒签竞价承诺或不参加竞价导致只有一个意向受让方参加竞价,则由该意向受让方按规定出价竞得所转让资产。 3、意向受让方应在竞价结束(或接到宁夏科技资源与产权交易所通知)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受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全额支付到宁夏科技资源与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4、最终受让方需承担转让方服务费。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6:30前提交报名资料并交纳标的资产对应的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2、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 3、转让标的资产以现状移交,不因此影响最终成交价格。意向受让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状况、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资产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资产质量等方面存在任何瑕疵为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拒付价款或提出质疑、要求补偿,否则视为违约。 4、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应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已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等额部分。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视为违约。 5、最终受让方应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纳过户保证金人民币1000元/辆,并将全部价款、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交易所指定账户,过户保证金在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后,由交易所无息退还。最终受让方未按《交易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交纳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视为违约。 6、最终受让方需承担拖车费用以及车辆购买后的一切税、费;车辆购买前所涉及的违章费用由转让方负责承担(另有公告的除外)。7、因最终受让方原因,超过资产交割期限仍未提取标的资产或未按《交易合同》约定期限完成产权变更,转让方不再承担相应保管责任,由此造成的资产灭失、经济损失、法律纠纷由最终受让方自行承担。8、本项目的最终受让方需自行负担资产移交过程中所产生的拆除、装卸、运输、人工、垃圾清运等费用。涉及切割、拆解等工程,需经转让方同意后方可实施,最终受让方承诺按照相关施工规范要求,尽到安全施工义务。前述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最终受让方负责。 9、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即可参与竞价。10、本项目标的整体转让后,转让方需向最终受让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11、最终受让方需针对本项目标的中的报废工程车辆出具相应的报废证明。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多次报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2、意向受让方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意向受让方需提供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不允许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00,000.00元。
    交纳时间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挂牌截止日16:3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交纳账号收款单位:宁夏科技资源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账号:9902001798572812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营业部
    保证金保证事项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转让标的所涉及情况已全面调查和了解,并自行承担本次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竞价、签约和履约的担保。
    保证金处置方式1、如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转让方和宁夏科技资源与产权交易所将扣除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竞价过程中互相串通、结盟,损害竞价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竞买人参与正当竞价的;(5)通过竞价方式确定的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未与转让方达成资产转让协议以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6)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未与转让方达成资产转让协议以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7)资产转让协议签订后,阻碍协议生效的;(8)最终受让方未按照转让方要求的时间进行资产移交的;(9)最终受让方以不了解标的物状况为由拒绝与转让方进行资产移交的;(10)其他违反交易规则的情况。 2、最终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等额部分。 3、未能成为最终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将在最终受让方确定后由交易所予以无息退还。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宁夏宁东资源循环利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转让方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宁夏宁东基地1号渣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贾铁军注册资本(万元)15,000.000000
    经济类型A05002企业类型A19002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641200064773483E经营规模
    内部决策情况其他 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经办人联系方式
    项目咨询顾女士
    咨询电话0951-8360863
    项目报名 
    联系邮箱 
    现场报名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湖滨西街65号投资大厦6楼
    意向受让方/承租方应提交的材料
    材料名称是否需要原件是否需要复印件是否需要电子版下载模板
    除以上材料外,法人意向受让方/承租方还应提交的材料
    营业执照 不需要 需要 不需要
    法人身份证 不需要 需要 不需要
    其他附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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