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宜土网挂字[2024]04号
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经宜城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定于2024年6月19日8时30分至2024年6月28日11时整(节假日正常接受报价)在襄阳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入方式:登录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xiangyang.gov.cn/点击土地交易系统平台登录进入)公开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相关情况(见下表)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宗地四至范围 | 竞买 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 | |||||||||
202404(yd2024-027) | 宜城经济开发区 | 69712.75 | 工业用地 | ≥1.0 | ≥40% | ≤15% | ≤7% | 50 | 四至宜城市雷河镇七里岗村 | 350 | 3500 | 10或10的整数倍 |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
(一)满足挂牌文件中约定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参加报价竞买。
(二)竞买申请人在参与网上挂牌交易活动期间须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记录,若存在失信记录参加竞买活动的,其竞买申请为无效申请,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三)本次挂牌出让的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挂牌出让文件获取
意向竞买人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xiangyang.gov.cn)浏览挂牌出让公告,在襄阳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入方式同上)下载挂牌公告、竞买须知等挂牌出让文件及其附件。
四、相关说明事项
(一)有意向竞买者,须登录襄阳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与竞买,竞买前须认真阅读《原襄阳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襄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等挂牌出让文件及其附件。网上提交竞买申请后,即视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其附件无异议。
(二)有意向竞买者须于2024年6月19日前,按要求申办企业或个人CA证书,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登录襄阳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参与竞买时,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合法。
(三)网上提交竞买申请后,须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有意向竞买者必须在2024年6月27日16时前,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将竞买保证金汇入宜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
(四)本次挂牌出让地块设有底价,挂牌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按达到或高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在挂牌期限截止时(2024年6月28日11:00时整)前5分钟内仍有竞买人报价的,将对挂牌宗地进行网上限时竞价。(节假日正常接受报价)。
五、特殊情况说明
(1)土地出让价款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宗地开工时间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开发建设周期不超过三年。
(2)出让范围不含城市道路、公共绿地。
(3)土地开发利用严格按照编号为yd2024-027号的《规划条件》执行。
(4)根据《宜城市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实现拿地即开工实施细则》,该宗地按照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3控制性指标为:建筑容积率≥1.0,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200万元/亩,投产后亩均税收不低于15万元/亩。X指标为:废气执行(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限值,废水经处理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排放限值。噪声执行环境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三类排放限值。宗地涉及矿产压覆、地质灾害危险性、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洪水影响、地震安全性、气候可行性、节能评估、文物保护九个专题区域性统一评价成果直接应用,入驻项目涉及对环境影响、安全生产等有重大影响的特殊行业,或高于区域性统一评价标准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六、其他要求
(一)本次交易活动限制存在失信记录的竞买申请人参与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竞买申请人提交申请前应当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共享平台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并须做到在参加网上挂牌竞买活动期间无失信记录。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前,宜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宜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竞得人是否存在失信记录并截图取证,竞得人存在失信记录的取消其竞得资格,交易结果无效,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成交后竞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等相关竞买资料,到宜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不按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本次公开出让公告如有变更或补充,以我局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如果在使用网上土地交易系统过程中遇到问题或困难,请在分清问题类型的同时,与下列有关工作人员联系:
CA证书办理咨询电话: 许女士0710-3755950
李先生0710-3118303
宜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咨询电话:龚女士 0710-4221383
宜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曹女士0710-4222887
网上支付服务咨询电话: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城支行 联系人王行长:151 7266 3889
宜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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