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经江山市人民政府批准,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出让人为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为江山市江滨路61号。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地块的规划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土地名称 (位置) | 规划用地面积(m2) | 出让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期 | 容积率 | 建筑规模 (m2) |
两新产业园B-02-08地块 | 33332 | 33332 | 工业用地 | 50年 | ≥0.6 | ≥20000 |
绿地率 | 建筑系数 | 办公服务设施用房用地规模所占比例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 (元/m2 ) | 设定 行业 | |
≤20% | ≥30% | ≤7% | 320 | 480 |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项目 | |
投资强度 (万元/亩) | 土地产出(万元/亩) | 亩均税收 (万元/亩) | 单位能耗增加值(万元/吨标煤) | 单位排放增加值(万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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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 | ≥1161 | ≥40 | ≥2.17 | ≥4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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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出让标的为现状土地,出让地块开发建设前遇到施工建设方面的事项,由浙江江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协调解决。竞买人对挂牌出让地块应当实地踏勘。对土地现状及挂牌出让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申请竞买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我局提出咨询。竞买人参加竞价即视为无异议,竞买人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挂牌人提出任何异议。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在江山市范围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须通过衢州市工业项目决策咨询服务意见审查,报名时将《衢州市工业项目决策咨询服务意见》上传至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6月18日9:00至2024年6月28日16:00。
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320万元,竞买申请人按规定向网上系统指定帐户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16:00(实际到账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经网上交易系统确认到账后才可以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五、竞买流程
(一)公开出让资料取得
有意竞买者可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www.zjzrzyjy.com)进入江山市子系统,选择拟竞买地块即可浏览、查阅和下载本次公开出让相关资料。具体包括:
1.出让公告;
2.出让须知;
3.宗地界址图;
4.宗地规划指标要求;
5.成交确认书(样本);
6.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
其他相关文件,包括:
7.竞买申请书(样本);
8.竞买申明书(样本);
9.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样本);
10.授权委托书(样本);
拟成立新公司申请(样本)
12.竞得入选人通知书(样本);
13.拟成立新公司出资构成、股权比例表(样本);
14.投资协议书(样本);
15.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竞买人用户手册;
(二)办理数字证书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进行,需凭数字证书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www.zjzrzyjy.com)申请报名、报价。
竞买申请人应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根据系统提示申请办理数字证书,数字证书的有效期为一年。已持有数字证书的申请人,不需要重新办理;如数字证书已过期,则需要办理续期手续。
申请办理数字证书网https://www.zjzrzyjy.com/portalBrowse/certificate-guide
服务电话:400-0878-198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8:00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D幢19层
受理单位: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三)申请竞买
申请人在全面了解本须知,并愿意接受后,可在网上报名时间内,即2024年6月18日9:00至2024年6月28日16:00止,凭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按系统提示提交竞买申请,具体步骤如下:
1、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主页;
2、点击通过行政区选择,进入江山市交易厅;
3、点击欲竞买地块项目下的“竞买申请”按钮后,按系统提示逐步进行竞买申请,向系统提交竞买申请书和声明书;
(四)资格审查
申请人须通过衢州市工业投资项目决策咨询审查,报名时将《衢州市工业投资项目决策咨询服务意见》上传至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
(五)缴纳竞买保证金
资格审查通过后,申请人在2024年6月26日16:00前(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按缴纳竞买保证金通知单要求将竞买保证金人民币320万元缴纳到指定账户。
竞买保证金原则上应由竞买申请人缴纳,经网上交易系统子账号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均视同竞买申请人行为。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该地块的合同定金,不再退还。挂牌人在挂牌出让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退回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保证金不计息。
(六)获取竞买资格
竞买申请人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系统自动生成《竞买通知书》,通知竞买申请人可参与该地块的竞买,成为竞买人。
六、网上挂牌竞价主要事项
(一)网上挂牌报价时间
网上挂牌报价时间为2024年6月18日9:00至2024年6月28日10:00,期内有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2024年6月28日10:00后,竞买人申请参与限时竞价的,进入限时竞价环节。
(二)竞价报价规则
网上挂牌出让采用挂牌报价、限时竞价方式进行,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不设底价,增价幅度为每次每平方米1元或1元的整数倍,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不得小于规定的增价幅度。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接受,并即时公布。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在满足增价幅度的条件下可多次进行报价。
竞买人的报价,一经提交并经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记录,不得修改或者撤回。
(三)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因系统故障未在网上挂牌期限内报价的;
2、报价因竞买人网络故障未在网上挂牌报价期限内收到的;
3、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定的;
4、报价不符合相关出让文件资料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网上挂牌截止与成交结果确认
1、网上挂牌截止
挂牌报价截止时间由系统按公告规定自动确定。在公告规定的网上挂牌截止时间前4分钟,系统将最高有效报价进行提示。挂牌报价截止时,无竞买人报价的,挂牌结束,挂牌不成交。
挂牌报价截止时,有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系统提示竞买人是否参与限时竞价,提示时间为10分钟。无竞买人选择进入限时竞价的,挂牌截止。有竞买人选择参与限时竞价的,系统进入限时竞价阶段,所有竞买人均可参与限时竞价。
进入限时竞价阶段,系统以4分钟为竞价时限,如在4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计时。每次4分钟倒计时的最后1分钟内,系统自动出现限时竞价即将截止的3次提示。4分钟倒计时截止,无竞买人报价,系统不再接受新的报价,挂牌截止,并显示最高报价。
2、结果确认
网上挂牌按下列规则确认成交结果:
(1)在挂牌报价和限时竞价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起始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该竞买人为竞得入选人;
(2)在挂牌报价和限时竞价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入选人,但报价低于起始价者除外;
(3)在挂牌报价和限时竞价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起始价或不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不成交。
(五)竞买结果的送达
网上挂牌竞买结果通过互联网送达。成交后,系统自动发送《竞得入选人通知书》至竞得入选人在系统内的个人文档,竞得入选人通过系统 “我的文档”接收、查阅、打印《竞得入选人通知书》。
七、资格审核
竞得入选人应当从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得入选人通知书》(不再另行通知)和下列资料,并随带单位公章到江山经济开发区资规所(地址:江山市山海协作园山海路15号409室,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0570-4221908)接受资格审查。
1.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买申请书》,单位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名;
2.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买声明书》,单位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名;
3.竞得入选人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1)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
(2)法人提供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证明书原件,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3)其他组织提供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等,验原件,留复印件,盖单位公章),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证明书原件,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5.拟成立新公司的,从网上下载填写《拟成立新公司申请书》;若与他人合作成立新公司的,还需从网上下载填写《拟成立新公司出资构成、股权比例表》,并予以公证。
6.《衢州市工业项目决策咨询服务意见》原件 ;
7.其他需提交的资料
八、签订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及其他有关协议。
通过资格审核后,竞得人须当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还需与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投资协议书》,实行土地出让合同和投资协议书双管理。
《成交确认书》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我局将出让结果通过中国土地市场网、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务服务网)、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网站向社会公布。
十、出让金支付
竞得人与出让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5日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十一、网上出让中止或终止
(一)网上出让中止
网上交易系统由于下列原因出现不可及时修复的故障,造成网上交易暂时无法实现的,出让人发布公告,中止网上交易活动:
1.系统设备故障、软件故障、网络故障、电力故障等重大故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2.黑客入侵、病毒入侵等网络入侵、破坏等非可控因素,导致系统瘫痪的;
3.系统管理单位或出让人核实的其他原因。
故障排除后,出让人应当解除中止,发布恢复交易公告,交易时间相应顺延,顺延时间不少于中止时间。交易中止前已取得竞买资格的,其竞买资格在本次期内(含中止交易期及恢复交易后)有效。
(二)网上出让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让人应当在公开出让日前终止出让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网上交易中止时间超过5个工作日,不能恢复交易的。
2.因宗地使用条件变更导致宗地价格发生重大变更等需重新报批出让方案的;
3.依法应当终止网上交易活动的其他情形。
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全额退还,不计利息。待问题解决后,依法定程序重新实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
十二、法律责任
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的竞得入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规,出让人可以取消其竞得入选人资格,竞得入选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出让人有权不予退还,并由竞得入选人或者竞得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竞得入选人资格不符合出让文件规定的竞买条件而参与竞买的;
(二)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三)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四)提供虚假信息、文件或者隐瞒事实的;
(五)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六)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十三、其他注意事项:
1.竞买人须详细阅读《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及《浙江省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交易规则、交易须知、宗地信息和条件、其他相关文件、宗地现状和可能存在的风险提示等无异议,并完全接受。
2.本次出让地块的规划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应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条件》实施开发建设。
3. 本次出让地块在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动工,24个月内竣工。
4.非江山市的法人竞买成功后,拟以企业进行开发建设的,必须在江山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进行土地受让和土地开发建设。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5. 出让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地价款,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成交地块的契税由竞得人自行向征税机关缴纳。
6.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该地块的合同定金,不再退还。未竞得人所交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5个工作日退还(不计息)。
7.本须知中涉及时间未特别注明的,均以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8.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凭CA数字证书、用户名和密码进行身份认证。竞买申请人、竞买人应当防范网络风险,保护个人电脑操作系统的安全,并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竞买申请人、竞买人个人电脑操作系统被侵入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CA数字证书遗失、密码泄漏或被他人冒用、盗用的法律后果等造成的损失,由竞买申请人、竞买人自行承担。
9.竞买申请人、竞买人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实施的所有行为,均被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视为其自身真实或经合法授权的行为。竞买申请人、竞买人在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中实施的任何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其自行承担。
十四、本《须知》由我局负责解释。
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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