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宝石钢管-井下大功率高温电加热器制造技术研发及生产线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委托服务(变更))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拟利用现有厂址和公辅设施等资源,建设满足生产所需的钢结构厂房、钢框架配套用房及公辅配套设施等,建筑面积约1.4万㎡。由两个车间组成联合厂房,车间一层,其中MI车间局部三层、五层,屋顶高18.25米(MI车间局部23.85米),30米跨度,50吨行车。目前两个车间组成,MI车间基本完成主钢构安装、总装车间基础已完成,钢柱安装完成30%。具体内容包括联合厂房建设剩余工程、实验室改造剩余工程、车间内设备基础、屋面光伏一体化安装工程、车间架空管网、室外道路、管网及绿化、相邻建筑物消防、防火及人防设施改造、电加热项目办公设施鉴定改造等。 |
项目单位: | 宝鸡石油钢管生产保障服务中心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项目分类: | 三类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3.1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截止公告发布之日,谈判响应方需为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全资公司,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企业; 3.3具有综合类或房屋建筑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要求投标人现场人员配置不少于5人,包括总监理工程师,土建专业、安装专业(含钢结构)、安全专业监理工程(专职),资料员。投标人根据实际,包括但不限于以上要求,可合理设置各专业人员,项目部人员均为本企业员工。 3.4业绩要求:谈判响应方具有近3年钢结构厂房施工监理同类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 3.5财务要求:谈判响应方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有效的财务会计报表(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执业印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或情况说明),(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3.6、联合体及分包要求: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分包 注:以上条件均为否决项,谈判响应方所提供的书面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清晰可识别,否则按不合格处理,证明材料不接受单独递交。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加谈判的潜在谈判响应方,请于2024年05月22日至2024年05月25日18时,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网下载谈判报名确认函,进行填写盖章,将谈判报名确认函及文件购买凭证发至公告邮箱。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高克雄 |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 15991072999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梁西兰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892770251 |
其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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