疆立新能源三塘湖20万千瓦/80万千瓦时储能规模+80万千瓦风电项目PC总承包(第二批第二部分20万千瓦)公开招标(依法)公告
招标编号:0634-244XZ1QJ0200
新疆立新能源三塘湖20万千瓦/80万千瓦时储能规模+80万千瓦风电项目PC总承包(第二批第二部分20万千瓦)已获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巴里坤追风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项目地点:新疆哈密市巴里坤县三塘湖镇75公里处项目所在地。
3.项目概况:新疆立新能源三塘湖20万千瓦/80万千瓦时储能规模+80万千瓦风电项目为风储项目。第一批40万千瓦风电项目PC施工总承包已于2022年度采购,本次采购为第二批第二部分20万千瓦风电项目PC施工总承包。
4.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新疆立新能源三塘湖20万千瓦/80万千瓦时储能规模+80万千瓦风电项目PC总承包(第二批第二部分20万千瓦)。
本标段PC总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进场道路及场区道路工程、风机基础工程、风机安装工程、集电线路工程及备用电源工程、防洪工程、设备材料采购(包括采购、催交、安装)、调试、试验(含特殊性试验)、配合各项验收、配合竣工结算审计、质保期保修服务等为完成工程整体达到投产目标的所有工作。具体如下:
1.设备材料采购:
(1)本工程招标人供应的设备材料包括:风力机组、风力机塔架、锚栓组合件、35千伏箱式变压器。
(2)除招标人供应的设备材料外,本工程所需的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按招标文件要求时间节点完成)、催交(含驻厂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到货验收(三方共同进行)、仓储保管、功能试验(含特殊性试验、交接试验等)等均由投标人负责(设备必须符合合格供应商名录限定要求)。
(3)本工程所用混凝土均为商品混凝土。
2.建筑安装施工工程范围:
(1)道路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场区施工、检修道路施工;临时占用道路恢复原貌施工;过水路面及桥涵施工;道路标识设施安装;为完成场区道路工程应包括的工程实体、设备材料、措施项目、技术服务和配合协调及施工蓝图中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风机基础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风机基础及沉降观测点基础土石方开挖及回填或换填、土石方装卸运输、余土处理等全部土石方工程;风力机组吊装平台,含风机设备安装吊装平台的土石方平整和恢复、施工范围内临时用地平整和恢复、配合吊装机械场地平整及恢复等;预应力锚栓的卸车验收、暂存保管、二次倒运、安装(含浇筑期间防护)及其预埋件制作安装、预应力锚栓与基础密封阻锈防腐密封等;风机基础及沉降基准点基础钢筋加工制作及安装、模板加工制作及安装、混凝土浇筑及养护、模板拆除、基础防腐、锚栓组合件二次灌浆及养护等;沉降观测点的设置和沉降观测工作(基础浇筑完毕、基础回填、土建交付安装、设备安装完毕共四次);风机基础接地工程施工(含土石方开挖及回填或换填、土石方装卸运输、余土处理等全部土石方工程及接地网敷设与接地电阻第三方委托试验);风机基础配套预留管线的加工制作、敷设固定、电缆牵引措施等。
(3)风机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风力机组设备、塔架设备的现场卸货验收、仓储保管、二次倒运(如有)、吊装安装、配合主机供应商验收等;风机及塔筒内的所有电缆(包括动力电缆、控制电缆、通讯光缆等)、照明、塔筒内外其他所有附属设备(含装置)、塔筒内安全警示标识等的安装、调试、配合主机供应商验收等;风机及塔筒内外吊装前卫生清洁、损伤补救等(保证达到招标人及风机厂家的清洁标准);按招标人要求完成风电机组、塔筒运输支架、集装箱、包装物等收集和处理;风机及塔筒设备进场道路至机位点运输出现运输障碍时的免费牵引;当风机(不含叶片)及塔筒设备需进行二次转运时,投标人负责安排车辆进行转运;负责配合设备厂家进行静态调试(含提供调试电源),包括完成调试和并网前后属于安装方面的消缺和整改工作。
(4)集电线路工程包括但不限于:35kV箱变基础及接地工程施工,全部土石方工程(土石方开挖及回填或换填、土石方装卸运输、余土处理等)、接地网敷设(含风机、箱变整体接地网连接及接地电阻试验)、预埋件制作及安装(含预埋管线、槽钢等)、钢筋加工及模板制作、混凝土浇筑及养护、防腐及回填、配合交付安装验收等;箱变、高低压电缆、光缆、35kV线路相关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卸货验收、暂存保管、二次转运、安装就位、见证取样送检、交接试验等;35kV场区架空线路架设(含塔基基础开挖回填、拉盘制作安装、防腐、接地敷设(含杆塔、横担引接至接地网)、金具导线地线光缆安装等);高、低压电缆、控制电缆、通信线缆现场盘测、电缆终端制作、敷设安装(含电缆防火施工、铺砂盖砖等)及试验(含耐压试验、光缆光衰测试、线路参数试验等)等;35kV箱变保护定值计算整定;风电场区所有标示标牌的制作安装(满足生产单位需求)。
(5)35千伏备用电源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材料采购、35kV线路及变压器安装工程建筑安装施工、调试、试验;为完成35kV备用电源线路建筑安装工程在施工阶段应包括的工程实体、设备材料、措施项目、技术服务和配合协调及施工蓝图中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6)防洪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所包含的风机基础、箱变基础、线路杆塔基础等配套防洪措施施工(包括挡墙、护坡、地恢复施工、二次防洪、导流坝等)施工。
3.其它配套工程及要求:
(1)施工电源及水源:施工电源和用水由投标人自行解决。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前(含建设期间调试及并网期间调试)用电、用水、网络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及监理人免费使用。
(2)办公和生活临建工程:招标人自行建设业主项目部临建设施,供招标人及监理人使用;施工项目部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整体规划自行建设,且应给招标人业主项目部配置必备的生活办公设施。
(3)为完成上述工程应包括的工程实体、设备材料、措施项目、配合协调及施工蓝图中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均纳入施工范畴内。
4.验收、结算配合及质保服务:按照招标人有关验收、结算及质保工作的规定,限定时间内完成验收(包括配合电力质检、技术监督、地方电网验收)及竣工结算审计配合履责,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好质保保修承诺和消缺闭环工作(直至通过最终验收)。
5.涉网手续:投标人负责(所有涉及到验收过程中办理和协调各项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本工程涉网手续的办理,具体包括(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可再生能源质量监督全过程监检(取得质量监督合格鉴定书)、电科院技术监督全过程监检(至最终取得技术监督报告)、电网验收(至取得电网验收证书)、备用电源接火、报装等并网协调工作;35kV备用电源全套电网接入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线路工程业扩报装、图纸审查、电网验收、停电接火等协调工作。
5.计划施工工期:
计划于2024年6月15日开工,于2024年12月25日前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具备送电条件;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书面通知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承装三级及以上、承修三级及以上、承试三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
5.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认证;
6.近三年具有至少3个已完工并网运行的总装机容量4.95万千瓦及以上风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或PC总承包工程业绩,且未出现较大工程安全和质量问题,并在人员、装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需提供相应的合同关键页、投运或验收证明);
7.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或机电),且近五年具有至少2个已完工并网运行的总装机容量4.95万千瓦及以上风电项目工程管理经验和履历(需提供相应的证明);
8.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重组、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近三年(指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等;
9.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禁止投标处罚期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结果为准);(4)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投标时须提供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10.其他要求:(1)投标人近三年内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无重大安全记录、未被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否则投标无效;(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 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2.疆外企业中标后需提供进疆备案证明(应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在有效期内。
招标人个性化要求或说明事项:
1.投标人针对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工程承包合同等有异议的,需按招标文件规定程序明确提出答疑申请,如投标过程未提出异议的,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进行;且中标通知书下达之日起必须在7日内完成施工承包合同的签订。
2.投标人投标时,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明确罗列不同型号的可执行的设备价格,且保证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变更的,价格与投标文件中报送的设备价格保持一致。
4.投标人应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如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具体工作要求的,必须严格按照当地要求完善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再次重申:质保期满之前每发生一起农民工上访讨薪等事件的,严格按合同约定的罚则执行,且对应在当期工程款中直接予以扣减。
5.投标人应做好现场车辆和人员管理,确保按照规划道路和区域行使,责任范围内发生的人为环境破坏和水土流失引起的行政处罚、恢复措施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且还需按招标人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6.投标人应充分踏勘现场,对现场地址地貌充分了解,投标技术文件内的技术方案应符合现场实际,评标阶段应重点审核;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清单项内漏报或多报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作废标处理。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线上获取。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6月7日(北京时间,每日10:00-19:00下同),到新疆阳光采购平台(http://www.xjygcg.com/)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并选择拟参加的标段(包)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0.00元,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可转让。
五、现场察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察勘。
招标人建议:由于本项目场址区域地形及地质较为复杂,建议投标人自行参观和考察工程所在地及周围环境,并收集一切必要的资料。投标人自备交通工具,费用自理,并对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责。具体察勘联系事宜,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6月1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新疆招标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0楼开标1室);
3.递交方式:纸质递交;
4.各投标人届时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
5.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新疆招标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0楼开标1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新疆阳光采购平台(http://www.xjygcg.com/)平台上发布。
注:本项目招标公告只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疆阳光采购平台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巴里坤追风新能源有限公司纪检部门。
十、联系方式
投标人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之间的联系以书面为准。
招标人:巴里坤追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西路 752 号
联系人:李强、贾文海
电话:0991-3921033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昆仑东街789号
联系人:李云飞、王志
电话:13999224290、0991-4535634
电子邮件:202388287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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