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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县]泰和县中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提升项目设计(第二次)

· 2022-07-16
[泰和县]泰和县中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提升项目设计(第二次)
2022-07-16原始链接

[2022-07-16]

和县中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提升项目设计招标公告第二次

和县中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提升项目设计已经泰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泰发改核准字(2022)29号】,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泰和县中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提升项目设计

2、招标单位:泰和县中医院

3、项目地址:泰和县澄江大道175号(泰和县中医院新院址内)

4、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建设综合内科大楼一栋,占地约1300㎡,总建筑面积约27000㎡,总投资约1.2亿元(含医疗设备采购),地下一层,地上19层,建设床位数400张。其中含数字减影血管造影室约100㎡(DSA室)、核磁共振室约30㎡、地下室人防医疗救护站约1300㎡,配置中医诊疗、护理、办公设备设施,中药制剂室、重点实验室、多功能学术中心、健康管理中心、治未病中心、示教室、实训室等主体建筑,室内外装修装饰、设施设备安装、信息化建设等,配套购置医疗设施设备,及市政配套设施建设等。

5、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岩土工程地质勘察、见证及审查、规划建筑方案设计及优化(包括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包括工程经济分析、工程概算等)、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以及与此相关的设计前期和设计后续服务等全部工作。

6、资金来源:财政拨款/专项债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8、工期要求:80天(具体分段完成时间见招标文件)

9、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整个施工期(含缺陷责任期)

10、本项目投资:设计费1670900元(其中可行性研究报告50000元、地质勘察及见证60000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劳动合同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电子保函;

5、拟派项目设计主持人(即设计负责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项目设计主持人(即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职工,同时提供其在本投标单位缴交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按以上要求提供社保证明的,应提供当地相关部门的文件和证明材料);

6、投入本项目的其他设计人员(包括建筑专业、结构专业、给排水专业、暖通专业、电气专业等专业人员各一名),相关证书(各专业设计人员均应具有中级(含中级)工程师以上职称证书或与设计相关注册资格证书,凭职称证书或注册资格证书证明)和以上人员在本投标单位缴交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按以上要求提供社保证明的,应提供当地相关部门的文件和证明材料);

7、省外进赣的投标单位开标前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 号)文件的要求在江西住建云中办理信息告知承诺,投标人、本项目拟派所有设计人员必须在江西住建云网站中可查询,投标文件中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纸质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不能在“江西住建云系统”上查询到的外省进赣投标单位投标人及拟派本项目设计人员,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参加投标的,投标无效;

8、根据吉市管办字【2018】4号文件通知,投标人应当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在投标文件中体现,其查询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有效。未提供上述规定的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投标活动;(失信、违法行为只认“信用中国”网站)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五、报名方式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可从2022年07月18日起至2022年08月09日止,自行从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直接参与投标。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08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七、开标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和分中心(泰和县市民之家四楼)。

八、本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九、费用安排及版权归属问题

1、投标单位参与投标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各投标单位自理。

2、投标单位的所有内容均须由投标单位原创,不得包含任何侵犯他者知识产权的内容。所有方案成果送交后将不予返还,归招标人所有。

3、所有投标方案一律不予退回,方案征集单位有权根据需要对投标方案的成果部分采用。

4、本项目招标人对未中标投标人的设计方案补偿费如下:为体现公平原则,由评审专家评出的前三名方案设计中的中标单位不设设计方案补偿费;另外两家未中标的投标人第二名补偿费10000元,第三名补偿8000元。

九、特别说明:

1、因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各潜在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无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资格审查及商务评审不要求投标人提供证书证件等材料的原件,投标人自行扫描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自行对材料的真实性、清晰度负责。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和县中医院

联 系 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13879639992

招标代理机构:吉安隆海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艳婷 联系电话:13647967265

地 址: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袍田新区滨江盛景项目中的第8栋一层4间商铺

2022年0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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