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GR2024LN1000851 | ||
标的名称 | (2024)1116沈阳市和平区文萃路24-2号云顶大厦A座三单元7楼写字间(包含5个地下车位)出租 | ||
标的类型 | 权益性资产 | 项目隶属 | 市属 |
交易机构项目联系人 | 赵女士 | 联系电话 | 024-22566102 |
资产描述 | (2024)1116沈阳市和平区文萃路24-2号云顶大厦A座三单元7楼写字间(包含5个地下车位)出租 | ||
现场查勘安排 | 崔先生电话13709811596 |
资产信息
资产所有(出租)方名称 | 长春春铁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
所在地区 | 辽宁省 / 沈阳市 |
批准单位名称 | 沈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件名称 | 沈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
内部审议情况 |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
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 (2024)1116沈阳市和平区文萃路24-2号云顶大厦A座三单元7楼写字间(包含5个地下车位)出租 | ||
标的地区 | 辽宁省 / 沈阳市 / 和平区 | 目前使用情况 | 空闲 |
使用权价格(租金) | 36万元/年 | 租赁期 | 5年 |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 1个 | 起租日 | |
出租面积(平方米) | 1074.37平方米 | ||
租金支付要求 | 每年支付,上打租 | ||
装修水平及附属设施 | 装修完好,部分办公室有空调、办公隔断,另有五个地下车位,物业管理完善。 | ||
租金调整方式 | 每年上浮不超过5% | ||
押金支付要求 | 押金3万元,退租后一个月内时返还。 | ||
水、电、气、热、 物业费等费用的约定 | 水、电费、车位管理费由承租方承担;采暖费、物业费(不含车位相关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 ||
出租标的使用用途要求 | 办公、商业、服务(不包括餐饮)、文化、教育。 | ||
坐落位置 | 沈阳市和平区文萃路24-2号云顶大厦三单元7楼 | ||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 允许,但必须征得出租方同意。 |
披露信息
交易条件及重要信息披露 | |||
出租底价 | 36万元/年 | 租金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出租方承担物业费(不含车位管理费)、采暖费;出租方提供部分空调、办公隔断等其他附带设施。 | ||
出租条件 | 1.承租方应妥善管理水、电、采暖及物业、消防等设施,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与后果均由承租方承担。2.承租方应安全使用房屋,不得在房屋内使用燃气、炉灶等设施,不得将房屋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3.承租方应安全使用房屋,发现房屋有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告知出租方。4.承租方不得利用房产从事非法活动。5.承租方不得以出租方名义开展经营或进行其他活动,不得将房屋转租或转借他人。6.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截止日16:00前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并缴纳交易保证金至沈交所指定账户(以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7.意向承租方须接受出租标的实际状态进行交接,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实际状态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终止本次交易,并重新招租。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无 | ||
保证金设定 | |||
是否需要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金额 | 交易保证金应交13万元人民币 | ||
交纳时间 | 挂牌公告期内16:00之前交纳 | 交纳形式 | 网上支付 |
处置方式 | 1、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交易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待承租方支付首期租金后,该保证金转为部分租金。沈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将租金转入到出租方指定帐户。 2、如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标的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接受公告转让条件及要求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直接受让; (3)信息披露期满后,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4)在竞价程序中全部意向承租方未按照沈交所的相关规则在规定时间内报价、或意向承租方的出价低于出租底价的; (5)竞价活动结束后,意向承租方在依沈交所交易规则被确定成为最终承租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的; (6)意向承租方被确定成为最终承租方后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款余额的。 3、意向承租方成为最终承租方的,其保证金按租赁合同约定处置;未成为最终承租方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信息披露结果通知发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 ||
挂牌信息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 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 征集到一家意向承租方 | 协议转让(意向承租方同意按公告出租条件直接协议承租) | ||
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 |
附件材料
项目附件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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