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
询价编号:CR1107-WZ-JYMK-2024-001
一、项目概况:
1、线路概况
对现地磅及周边区域,厂区中门往南运煤道路及动筛楼东侧地面进行改造施工,总面积约为4300m2,混凝土地面及路面部分破除,重新进行浇筑施工;地磅周边围网、管道、挡墙、办公房等设施进行拆除,新建地磅基础二处,配套建设钢构雨棚,新建冲车台及基础两处,配套建设供、排水管网及设备,对改造区域内排水管网重新布设,新建办公室、无人值守集控室等约296平方米,对磅房区域主供电、相关设备、监控设施等线路重新布设施工等。
二、询价内容及要求:
1、询价内容: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
1 | 商品混凝土 | C30 | 立方米 | 1340 |
询价内容不仅限以上表格内容,需要特殊说明的要求可列项进行规定,也可修改询价表格样式。
2、技术标准及要求:
《物资技术规格书》见附件。技术负责人:潘耀 15102745243
3、运输方式:车板交货或物流
4、交货期:2024年6月30日之前
5、收货地点:济宁市微山县
6、收货联系人:潘耀 15102745243
7、生产交货周期:乙方在接到甲方供货通知后,2天内将物资送达甲方指定地点交货
三、付款方式及结算要求:
1、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乙方物资批次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经甲方会同监理等相关成员验收合格,30天内结算物资全部货款的60%(付款达到60%)。
(2)安装完成且无质量问题, 30天内结算该批物资货款的40%(付款达到100%)(货款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产品质量的终生保证责任)。
(3)甲方根据实际资金状况进行支付,如(建设单位/总包方)未按时足额拨付工程款或其他原因导致甲方项目部资金困难,则相应延长支付期限,具体付款时间双方协商,但此种情况下导致的逾期付款不属于违约,乙方给予理解,承诺不因此主张逾期利息等违约责任。
(4)乙方在申请付款之前,向甲方提供与应收款等额的且税率为合同条款第一条约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不足,其差额增值税由乙方承担,甲方从乙方的当期合同款中直接扣回。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办理付款手续。
2、结算要求:
结算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相应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询价起止时间:
2024年4月10日 — 2024年4月13日
五、报价文件的组成:
报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报价单(格式见附件)(报价单位法人代表或其授权报价人员应在报价单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被授权报价人员应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
2、报价单位资质文件(供货商的资质)
六、报价:
请于2024年4月13日上午11:00前将报价资料上传至铁建云采平台。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耀
地 址: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金源煤矿院内
电 话:15102745243
传 真:
邮 箱:
中铁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微山金源煤矿地磅及周边区域改造项目经理部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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