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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地矿局第八地质大队实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二期)(设计施工一体化)

· 2024-03-30
一、招标条件
新疆地矿局第八地质大队实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二期)已经由阿纺城经发字【2023】5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八地质大队,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新疆地矿局第八地质大队实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二期)(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774.04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开发区)和田路北侧
2.工程规模:总规划用地面积 11867.07 m²(17.8亩),总建筑面积7239.6 m²,新建3层1#实验室、3层2#实验室、新建7层综合办公楼等其他配套设施建设。(实际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主)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65290324031400181001002
新疆地矿局第八地质大队实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二期)(设计施工一体化)
本次工程的设计(含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
1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和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4.其它要求:①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同时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具备);②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含)以上职业资格或建筑专业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具备);③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4年03月30日 10时00分 至 2024年04月22日 10时30分
2.领取方式: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
3.招标文件价格:0(元)
五、其他说明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要求,取消招投标活动中没有法律依据的投标报名环节。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时间参加项目开标会议。2、投标人须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填写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信息后下载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上发布,发出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请投标人每天自行登录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4、根据2022年3月1日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使用房建市政建设项目全流程电子开评标系统的公告》自2022年3月10日起,地区范围内新发布招标公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一律使用国泰新点全流程电子开评标系统。本项目使用阿克苏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网址:https://ggzy.akszwfw.cn/BidOpeningHall/bidhall/default/login。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前上传投标书至阿克苏开标大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八地质大队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鹏辰鸿时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阿克苏市迎宾路57号
地址:
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东工业园区前进路(中国石油加油站旁)大楼二楼
邮编:
843000
邮编:
843000
联系人:
王睿婧
联系人:
马欢欢
电话:
17799120409
电话:
15003058013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3029345095@qq.com
新疆鹏辰鸿时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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