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公告
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锅炉浴池后勤服务及设施维护招标
发布时间:2024-03-19 10:45:51
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 参加投标。
┃ 招标 基础信息
招标编号: 10450000-ZB-2024-0108
标书号: CAS-ZH-20240319001
采购单位: 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报价截止时间: 2024-03-26 09:30:00
咨询截止时间: 2024-03-25 09:30:00
开标时间: 2024-03-26 09:30:00
采购类别: 其他
┃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
保证金: 1200.00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 招采保证金 10450000-ZB-2024-0108)
保证金收款账户: 交通银行鞍山分行营业部 / 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213311601010020048023
┃ 物料清单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 物料类别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付款方式 | 采购工厂 | 备注 |
锅炉浴池后勤服务及设施维护 | 劳务服务 | 1.000 | 项 | 承兑或电汇 | 鞍山冀东 |
收货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灵山街道红塔街18号
┃ 详情描述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锅炉、浴池、后勤服务及设施维护 (二)项目地点:鞍山市立山区红塔街18号 (三)项目内容和要求: 1.看护男浴池(2人)公司另安排一名正式职工; (1)人员要求: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男性; (2)交接班时间:每日8:00交接班; (3)工作内容:看护男浴池、电锅炉维修维护、看护水泵房、浴池供水、冬季供暖、男浴池和 水泵房卫生保洁。 2.看护女浴池(2人) (1)人员要求: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女性; (2)交接班时间:每日8:00交接班; (3)工作内容:看护女浴池、女浴池和南办公楼西侧三层走廊及卫生间保洁。 3.锅炉、浴池、食堂及办公楼等后勤设施维护和维修(备件由招标方提供)。 4.投标方需保证每日早、中、晚按时开放洗浴。因投标方原因造成设施损坏由投标方负责维修。 二、投标要求 (一)中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各项证件齐全合法,经营范围涵盖锅炉维护及维修项目。 (三)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任何不良记录。 三、投标人应提供的资料 (一)商务标 1.投标报价 项目 男浴池 女浴池 保险费 工装费 总价 分项报价 2.招标方要求投标方给所有从事本项目的维护人员缴纳不低于100万元保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时限要与合同期相同,报价时需要涵盖保费; 3.招标方要求投标方给所有从事本项目的维护人员提供统一工装,其中夏装一套,春秋装一套,工作鞋一双,报价时需要涵盖工装费; 4.报价为不含税价,投标方需要根据本方的实际税率在网上报价时修改投标税率。 5.报价总额不得超过不含税总价11.1万元,否则报价无效。 三 、招标方式 1、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拟中标服务单位为1家。 2、投标方需缴纳投标保证金壹仟贰佰元(金额为壹仟贰佰元,),注明锅炉浴池后勤服务及设施维护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足额缴纳。 3、交款方式:转账或电汇形式。转账后电子发票上传至招标平台(保证金一栏)。没有按时缴纳保证金或金额不足者,视为弃标。缴纳保证金银行账号:交通银行鞍山分行营业部:213311601010020048023(标注炉浴池后勤服务及设施维护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1) 投标单位出现恶意串标、托标、围标等现象; (2)中标单位未按时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 四、招标日程 (一)网上发布招标信息:2024年3月19日招标方在阳光招标平台上发布本项目招标信息,并通知拟邀请投标单位到阳光招标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网上公示招标信息时间为5天,公示期结束报名截止; (二)工作现场踏勘:招标方于2024年3月25日下午14:00—15:00组织所有在此时段之前参与的投标方现场踏勘,并对招标项目和要求做解释说明; (三)网上报价: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就可以网上报价,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6日; (四)开标:2024年3月26日上午9:30开标。 五、1.中标方需与所有参与该项目的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并提供给招标方备案。 六、招标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明确配备劳务服务人员的工作内容和要求,以及应遵守的规章制度等。 2、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并与中标方签订安全协议。 3、按时向中标方支付经考核确认后的服务费用。 4、可根据招标方所制定的规章制度、生产经营需要或劳务服务人员不能履行岗位职责、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达不到工作标准等情况,调整劳务服务人员的工作内容等,或要求中标方更换劳务服务人员。 5、因中标方原因造成招标方被劳务服务人员申诉、起诉并承担责任的,招标方有权向中标方追偿(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方为此支付的律师费用)。 七、因招标方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或因其他客观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季节性或行业协同停产、招标方严重亏损月达500万元以上)不能继续执行协议的,招标方有权提前终止协议但应提前15日告知中标方。 八、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晨 联系电话:15604221998 |
┃ 联系人
陈晨 / 15604221998
┃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 13352108813
监督举报邮箱: zhy178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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