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对惠州市惠阳区交通运输局新圩镇区域超限检测点场地租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现邀请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机构)对该项目进行报价比选,按低价中选的原则确定本次采购的服务机构。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一)项目名称:惠州市惠阳区交通运输局新圩镇区域超限检测点场地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单位:惠州市惠阳区交通运输局
12个月内
(四)报价方式:以总价报价,低价者中选
(五)项目预算:380000元/年
(六)服务要求:为惠州市惠阳区交通运输局提供新圩镇区域超限检测点场地租赁服务,详见下文
服务内容:
比选机构需提供符合以下要求的租赁场所:
1、租赁场所位于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区域,用地面积不小于3000平方米,且满足六轴等大型货车调头。租赁场所包含出入连接道路、地面硬底化、围墙、门岗值班室和办公、生活保障用房以及电子围栏、称重检测、全域视频监控、电子抓拍、网络通讯、照明等设施设备,且场内地面硬底化率不低于70%;配备必要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消防设施设备与便民服务设施,并定期检查、维护、更新,确保正常使用;
2、租赁场所内电子围栏和称重检测数据应实时上传至广东省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称重检测不超限数据保存不少于90日,称重检测超限数据保存不少于2年;
3、应当合理设置包括检测、卸载、货物保管、停车、执法处理等功能区,货物保管区分露天存放区和干货雨棚区,执法处理区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设备,并提供公安交管部门办公席以及当事人等候休息区;
4、应当配置能满足超限检测点执法需求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具备轮轴识别、车牌识别及电子抓拍、语音广播、称重信息显示的检测取证的静态称重设备、装卸工具;
5、应当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司称人员(具备质监部门核发、有效的在岗计量检测人员证书)、安保员、卸货员、驾驶员、开锁师傅。
服务要求:
比选单位应保证所选用的场地能够满足新圩镇超限检测点场地租赁的要求。
2、在履行项目服务内容期间,按项目单位(即惠州市惠阳区交通运输局)的指示进行服务工作。
3、在本次项目服务期限结束后,应出具我局要求提供的归档所需项目资料。
服务时间:
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2
服务人员:
本项目服务人员不得随意变更,如人员确需变更,须提前通知并经我局同意。
二、比选单位要求
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比选,不得分包、转包。
与项目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比选,否则相关比选申请均无效。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比选。
三、比选报价文件的要求
参加比选单位必须编制比选报价文件,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报价及服务承诺、满足比选单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服务方案、拟投入服务人员情况。比选报价文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统一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中(封口处盖单位章)。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照要求密封的比选报价文件,将予以拒收。
四、比选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和评审时间
1、递交时间:2024年3月15日~2024年3月20日(办公时间收取)。
2、提交地点:惠阳区爱民东路78号507室。
评审时间:2024年3月21日。中标结果以公告为准。
五、联系方式
名称:惠阳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爱民东路78号507室;
联系人:颜女士,联系电话:0752-3779617。
惠州市惠阳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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