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沙车辆段二期地块新建项目盖上工程(标段二)设计施工总承包
赤沙车辆段二期地块新建项目盖上工程(标段二)设计施工总承包
投资项目代码
投资项目代码
2304-440105-04-01-267627
投资项目名称
投资项目名称
赤沙车辆段二期地块新建项目主体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名称
赤沙车辆段二期地块新建项目盖上工程(标段二)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标段(包)名称
程(标段二)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告性质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
招标项目实施(交
货)地点
货)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赤沙车辆段内
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
国有或集体投资
资金来源构成
资金来源构成
国有或集体投资 10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次招标范围总占地面积约 67972 ㎡,总建筑面积约 170964 ㎡(含地下室)。包含公寓楼栋 3 栋,小独栋办公 7 栋栋、
中轴盖板以及商业配套等。本项目绿建等级:按国标三星。建筑最高高度约为 116 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 47376 ㎡,
建筑最高层数为 31 层。(注:以上数据仅基于现有资料提供,后续以招标人确认的方案为准。)
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
赤沙车辆段二期地块新建项目盖上工程(标段二)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6.2.1 工程设计及相关
工作 负责赤沙车辆段二期地块新建项目盖上工程(标段二)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含造价分析)及
现场技术指导。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 1 )负责赤沙车辆段二期地块新建项目盖上工程(标段二)实施范围内所有建
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智能化、通风、空调、消防、人防、土石方平衡及基坑支护(如有)、室内装修、幕墙、
铝窗、卫生、环保、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小区市政、永电、道路(含规划道路及配套道路)、景观绿化、标识设
计、交通划线、泛光照明及配套楼主体结构、园林、装修和外立面等所有专业设计工作。 ( 2 )负责项目涉及的管线
综合、管线迁移、河涌改造、发包人的驻地办公场所设计等所有临时设施的设计工作。 ( 3 )负责专项设计(或评
估)工作:包括不限于绿色建筑设计、结构专业、幕墙专业、交通专业、市政相关专业评估、防洪相关评估等。
( 4 ) BIM 技术运用:本项目要求充分运用 BIM 技术,要求在项目前期编制全过程 BIM 实施规划,组织编制设计阶段 BIM
任务书、划分工作界面和技术管理要求;利用 BIM 模块进行参数化设计、虚拟仿真漫游、日照能耗分析、交通线规划、
面积统计、结构分析、风向分析、环境分析、疏散模拟、造价分析等;并利用 BIM 模型进行设计协调及优化 , 完成设计
方案复核、三维管线综合、竖向净空优化等 BIM 应用,并提交相应的成果报告;组织、参与 BIM 专题会、协调会;对
BIM 数据进行管理和维护,充分考虑 BIM 成果的复用性和沿用性,有效衔接施工管理工作。 ( 5 )装配式建筑运用:本
项目需按政府要求进行装配式设计。 ( 6 )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施工图预算等造价文件的编制工作及相关配合报审
工作,还包括方案比选(含造价分析)、技术造型比选等的投资分析,根据发包人要求提供项目的成本指标数据。 因
字数限制,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工期(交货期)
工期(交货期)
总工期为 700 日历天( 1 )设计工期:具体设计工期在合同中详细约定,并以满足施工进度要求为准。( 2 )施工工
期:计划总工期 64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4 年 3 月 31 日。
最高投标限价(万
最高投标限价(万
元)
元)
146878.831289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 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
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
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
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
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资质要求
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1.2 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
产许可证:投标人应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壹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具有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 1 )国内投标人设计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
( 2018 修订)》、《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 2001 〕 178 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
( 2016 修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 2016 修订)》、《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
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 2016 〕 261 号)等现行规定填写。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
〔 2020 〕 1 号)的规定,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可作为设计方参与投标。香港企业
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
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 2020 〕 1 号)确定。 ( 2 )工程施工资质:按照建市 [2014]159 号文
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
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 [2015]154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
( 建市 [2016]226 号 ) 等现行规定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
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 3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 证照分离 改革衔
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 2021 〕 3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
(建办市函〔 2022 〕 361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
〔 2022 〕 846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
〔 2023 〕 116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
〔 2023 〕 47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
〔 2023 〕 820 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
办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 2 家单
位组成的联合体 , 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如联合体中有多家施工单位的,指联合体中施工总负责方)为主办方,并
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 格式详见附件二 )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主办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
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在资格审查及评标环节,具有同
一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由各方均签字、盖章外,登记资料和投标文件其他内容中的 投标人或投标单位 需出现各成员单位名称及盖章的,应
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 [ 格式为:(主) XXXX 公司(成) XXXX 公司 ] ,由联合体主办方按格式规定签字、盖章即
可。 3.2.2 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 [ 其中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施工资
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
1.1. 招标公告 - 设计施工总承包(发布) .pdf
电子签名委托书 .pdf
关于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方式的函 .pdf
招标代理委托书 .pdf
招标基础资料的说明 .pdf
招标人承诺书 .pdf
招标人声明 .pdf
招标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pdf
招标申请函 .pdf
资金来源证明 .pdf
招标代理合同 .pdf
备案证 .pdf
安全人员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施工方(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设计负责人以承
接设计任务的设计总负责方为准 ] 。 3.2.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组
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投标登记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
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 3.3 拟派项目
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要求: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
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因字数限制,详见本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要求: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
册建造师,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
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
同一人。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其他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
标方式
标方式
是
获取资格预审
获取资格预审 / 招标文件的方式
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 /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 https://www.gzggzy.cn/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 / 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
获取资格预审 / 招标文
招标文
件开始时间
件开始时间
2024 年 3 月 9 日 0 时 0 分
获取资格预审
获取资格预审 / 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 年 3 月 29 日 9 时 0 分
递交资格预审
递交资格预审 / 投标文
投标文
件截止时间
件截止时间
2024 年 3 月 29 日 9 时 0 分
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
投标文件。递交文件前,应按照交易
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
南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即投标登
记)。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
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
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
2024 年 3 月 29 日 9 时 0 分
开标地点
开标地点
第 16 开标室(天润路 333 号)
发布公告媒介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s://www.gzggzy.cn/ )
招标人
招标人
广州市品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 1238 号
招标人联系人
招标人联系人
尉工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020-83158834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 159 号富星
商贸大厦西塔 7 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
招标代理联系人
罗工、梁工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020-87575800-810
招标监督机构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020-28053283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
内容
内容
附件:
1.1. 招标公告 - 设计施工总承包(发布) .doc
1.2. 招标文件 - 设计施工总承包(发布) .doc
1.3. 第四章 ++ 合同条款及格式 .zip
1.4. 第五章 ++ 发包人要求 .zip
1.5. 第六章 ++ 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zip
SL202403080031-20240308184636.GZ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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