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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千伏疆润回庄子风电汇集站运行、维护及技术服务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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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千伏疆润回庄子风电汇集站运行、维护及技术服务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220千伏疆润回庄子风电汇集站运行、维护及技术服务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20千伏疆润回庄子风电汇集站运行、维护及技术服务项目(三次),招标人为 新疆能源(集团)哈密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哈密鑫天能源有限公司、哈密新风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新疆能源(集团)哈密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占总合同价3/7、哈密鑫天能源有限公司总合同价2/7、哈密新风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总合同价2/7,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20千伏疆润回庄子风电汇集站运行、维护及技术服务项目(三次)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220千伏疆润回庄子风电汇集站运行、维护及技术服务项目(三次);

2.建设地点:新疆能源(集团)哈密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牵头建设单位)、哈密鑫天能源有限公司、哈密新风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建设的220千伏疆润回庄子风电汇集站位于哈密市以南约60公里处,骆驼圈子西侧约15km的戈壁滩上,有简易公路与工程区相通,交通便利。

3.项目概况:新疆能源(集团)哈密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牵头建设单位)、哈密鑫天能源有限公司、哈密新风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建设的220千伏疆润回庄子风电汇集站为新疆哈密风电基地二期项目烟墩第七A区200MW风电工程、烟墩第七B区200MW风电工程和1OOMWp光伏工程、烟墩第七C区200MW风电工程配套建设;220千伏疆润回庄子风电汇集站主要布置有主变、主控室、35kV开关柜室及进出线构架等设备支架。220kV电气主接线采用双母线接线,220kV出线规划4回,本项目现使用1回,接入本项目东南侧的烟墩750变,220kV配电装置选用户外GIS设备。110kV电气主接线采用双母线接线,110kV出线规划10回,本项目现使用7回,主要考虑已取得核准的周边风电接入,110kV配电装置选用户外GIS设备,35kV电气主接线采用单母线接线,35kV配电装置采用手车式金属铠装封闲式开关柜。安装了3台容量为240MVA、220kV/11OkV/35kV主变,主变基础为钢筋混凝土基础,主控室总建筑面积约646.84m2(长31.4m,宽20.6m),为一层混凝土框架结构,楼内布置有中控室、通信设备室、二次设备室、蓄电池室、备品备件库、办公室、资料室、管卫室、值班室,备餐间及公共卫生间等。35kV开关柜室建筑面积约756.4m2(长62.7m,宽13.5m),为一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楼屋面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结构,基础采用柱下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

4.招标范围:220千伏疆润回庄子风电汇集站内设备及设施(包括所有建筑设施、办公设施、一次设备、二次设备和通信、保护、自动化、监控、直流、计量、辅助设备/设施)的运行、巡视、维护消缺及技术服务工作。

5.服务期限:叁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相关验收合格规范及满足招标人要求。

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二级及以上(许可范围为承修二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等;

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承担过1项运行、维护或检修220KV汇集站业绩(业绩证明资料须提供但不仅限于合同等业绩证明材料复印,合同至少应包括合同范围和内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双方盖章页等);

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禁止投标处罚期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时须提供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6.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4年3月1日10时00分到2023年3月7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至新疆乌市经开区玄武湖路477号新疆能源大厦15楼1504室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或授权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须含有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若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标段,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可转让。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2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乌鲁木齐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 299 号益民大厦5楼515室)

3.递交方式:现场纸质递交。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 299 号益民大厦5楼。

七、其他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注:本项目招标公告只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新疆哈密(集团)哈密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纪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能源(集团)哈密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牵头单位)

哈密鑫天能源有限公司、 哈密新风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广东路建行大厦12楼(牵头单位)

联系人:朱慧军 电 话:13639943352

电子邮件:227530072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能源集团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玄武湖路477号能源大厦15楼

联系人: 赵先生 电话:0991-7673187 18290774623

电子邮件:xjnyddzb@163.com

开 户 名:新疆能源集团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高铁新区支行

账 号:6505011210120000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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