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肥西县官亭镇通航小镇、通航产业园、生态园道路建设工程 。
招标编号:ACEG-202402268001 。
二、招标人: 安徽建工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三、招标内容:
张祠路(树声路~新城路)段,城市次干道,路线总长2325.303m绿化施工,详见招标文件。
2、预估金额: 145.186万元(含税),具体以控制价(若有)为准。
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分为 1 个标段,拟选择 1 个中标人。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评标阶段的资格审查中必须全部满足,且不受报名通过与否影响:
1、法人资格要求:独立法人、有效营业执照、一般纳税人证明等。
2、资质、证书类要求:
3、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自2021年1月9日至今)至少具备1项90万元(含税)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绿化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和金额为准,每份合同需附至少一次对应的转账记录或合同发票),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履约能力。
4、其它要求:
5、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http://cg.aceg.com.cn/)(以下简称:招采平台)已申请注册并获得终审通过。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接受☒。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五、招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六、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公开招标使用)
1、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3月2日17:00自行在招采平台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用 300 元/份(不退)。具体流程如下:
1)登陆招采平台,投标人在供应商窗口输入企业名称和密码后登陆系统。
2)进入项目报名模块的 设备材料类、工程劳务类、专业分包类、咨询服务类、劳务班组类中找到拟投标项目,点击我要报名;再点击网上支付按钮,扫描二维码支付(支付宝、微信、云闪付),下载招标文件按钮下载招标文件。(如标书费为0无需支付,已报名的项目可在项目投标模块查看。)
3)如有招标答疑、补遗、澄清或修改,招标人将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在招采平台补遗澄清栏发布,请投标人务必下载最新的变更后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否则系统无法上传投标文件。
4)未注册供应商及终审未通过的供应商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招采平台的注册资料上传、通过审核、获取CA证书工作,否则无法进行报名。具体注册流程可以查阅招采平台--供应商须知--供应商系统操作流程介绍。
5)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2.91 万元(¥: 29100.00 )。招标项目为多标段,投标人同时投标两个及以上标段时,投标保证金不需重复缴纳。
投标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足额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银行转账凭证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其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模块,对应具体投标项目的项目流程,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可查看保证金账户信息和到账状态;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能在招采平台查证到账的,其投标无效。
八、投标文件递交
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 年 3 月 8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平台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逾期,系统将无法上传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请务必悉知。
2、制作投标文件:登陆招采平台,投标人在供应商窗口有下载投标软件制作工具和供应商手册,供应商手册详细说明了如何报名、缴费、下载招标文件、下载变更后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开标签到解密、评标澄清回复、二次报价等。
3、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登陆招采平台,投标人在供应商窗口输入企业名称和密码后登陆系统;在项目投标-上传投标文件点击上传按钮上传投标文件。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安徽建工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与石台路交口安建国际大厦8楼工程管理部 。
联系人: 吴先生 ,电话: 18456405717 ,电子邮箱: / 。
2、招标部门: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与石台路交口安建国际大厦8楼工程管理部 。
联系人: 陈先生/王先生 ,电话: 陈先生/王先生 电子邮箱: / 。
3、廉政监督和投诉举报: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在参与过程中,遇排斥潜在投标人等现象,可在开标截止时间2日前向招标部门提出书面质疑。如对质疑答复不满,可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不少于12小时将书面投诉材料送达至监察部门。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与石台路交口安建国际大厦 。
联系人:宋先生。
4、招标公告发布网址:
安徽建工集团招采平台:http://cg.aceg.com.cn/
十、其他事项(若有)
1、清单工程量为投标报价的基础,不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实施后,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为结算依据。如因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结算以实际工程量结算,若工程量减少,投标人不得任何理由提出赔偿、索赔等要求。
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影响因素,在施工过程中,若因项目建设方征地、拆迁、杆线迁移等非甲方原因造成现场施工进度缓慢或停滞,投标人不得以此向招标人索赔,投标人需充分考虑报价。
3、投标人施工质量须满足合肥市绿化工程相关质量及设计文件要求,保证移交至相关单位,所有移交相关事宜由投标单位负责。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报价。
4、本清单单价包工包料包验收,投标人需要保证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工程施工通过相关单位竣工验收,施工过程中所有外围(监理、审计、业主、三检、质监部门、城管等)甲方统一组织协调事宜,中标单位承担相关费用(包含材料送检等相关费用)。过程中若有损坏维护或质量不合格段落,所有返工处理自行承担。
5、施工过程安全帽、反光背心、安全带等工人施工所需的劳保用品,费用均由投标人自理,但相关款式、规格均要按照招标人要求制作,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内。其余安全物资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需提供人工积极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工作,所需人工费已包含在综合单价内,请投标人综合考虑报价。
6、中标单位施工生活用电、用水、驻地建设、办公费用、人员生活设施费用等一切费用自行解决;施工过程中,投标人需无条件地配合好项目的各项迎检工作,包括,场地清理、投入人工、机械配合布置现场迎检,配合迎检工作费用含在清单单价内。
7、清单单价包含按照图纸、图集及相关规范完成该项工作的所有内容,清单所列工作内容不详尽或有错误,以图纸、图集及相关规范规定为准。清单工程量为暂定量,最终结算以项目审计单位决算且现场实际发生的合格工程量为准。清单工程量为投标报价的基础,不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实施后,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为结算依据。如因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结算以实际工程量结算,若工程量减少,投标人不得任何理由提出赔偿、索赔等要求。
8、因中标单位实施本合同过程中未尽到环保义务,致使甲方受到有关行政部门处罚的,所有经济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给招标人造成其他损失的招标人有权根据损失情况向中标单位追偿。
9、中标单位需按月上报招标人农民工工资明细表,并按月足额及时支付。
10、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前可对拟中标单位进行综合能力考察,并对其提供的所有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如发现存在挂靠、出借资质、不能履约或有不良记录或弄虚作假现象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11、投标单位必须接受招标文件各项要求,同意在合同签订前接受招标人在总价不变基础上对投标文件所附工程量清单单价进行调整。①投标人填报的投标总价不得高于招标人设置的招标控制总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②投标人填报的投标总价未超出招标人设置的招标控制总价,但部分(个别)清单子目单价(或合价)超出招标人设置的招标控制单价(或合价)且同时为避免出现不平衡报价,签订合同时,招标人在投标人总价不变的基础上,中标单价按招标控制价单价同比例下降(中标单价=中标总价/控制价总价*控制价单价),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③《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仅为投标参考,不是计量结算依据。无论施工图工程量是否变化,合同中各分项单价均不因该分项工程量变化而调整,《工程量清单》中未列的工程项目视为已分摊在该工程量清单有关细目的单价之中,不另行计量支付。投标人如果中标,签订合同后不予调整价差。
12、投标人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有缺项漏项的、清单数量少计和多计的,应于本投标须知前附表所列,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形式提出澄清要求,否则,视为投标人认可该工程量清单已包括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投标(中标)单位须对因没有校核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造成的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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