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JCR2024-37(新会1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以及《江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挂牌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受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会分中心将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编号为JCR2024-37(新会1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相关指标要求(计价结算币种为人民币;计价结算单位为元): (一)基本情况: 江门市JCR2024-37(新会10)号地位于新会区三江镇江门大道西侧的新江村高生围地块;用途为工业用地(汽车制造业);出让建设用地面积29743.15平方米,具体红线范围见出让用地示意图。土地使用年限:50年,自签订土地移交确认书之日起计。 (二) 规划条件: 按江自然资(新会)设字〔2024〕4号(村镇)文要求执行,其中:容积率:1.5-3.5;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44615-104101平方米;建筑密度:40%-70%;绿地率:5%-20%;建筑限高:≤30米;按自然资源部关于发布《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自然资发〔2023〕72号)有关规定,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大于总建设用地面积7%,且建筑面积不大于总建筑面积的15%。工业生产必需的研发、设计、建成、中试设施,可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之外计算,且建筑面积不大于总建筑面积的15%,并要符合相关工业建筑设计规范要求。 (三)其他要求: 1.地块用于发展新能源摩托车整车及配件生产线建设项目。2.投资强度≥600万元/亩,项目实际投资额≥26766万元(或等值外币)。3.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与三江镇人民政府签订《产业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产业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委托人可取消其竞得资格,并依法没收竞买保证金。4.该地块现存一幢在建建筑物,土地竞得人取得地块使用权后,须按现规划条件重新进行规划报建。5.该宗地建设期间产生的多余砂石土按《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多余砂石土管理的通知(修订版)》(新府办〔2023〕40号)文件精神处理。6.该宗地现三江镇人民政府提出,宗地上的建筑物作价132万元连同拟出让地块一起公开出让。成交后由买受人将地上建筑物的变价款132万元缴入三江镇人民政府指定账户。 二、报价/竞价规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以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增价幅度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设有挂牌底价。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1741.83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349万元,最低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0万元/次,竞买保证金可抵作成交款。 四、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以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并遵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条款。 五、竞买要求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采用网上竞价方式实施。竞买人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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