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钢铁炼钢厂钢轧余热回收利用工程(一期)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钢铁炼钢厂钢轧余热回收利用工程(一期)(编号:GQTGC202206043),招标人为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企沙镇防城港钢铁基地
建设规模:
拟建2台15MW(每台15MW)饱和汽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系统,整体规划、分两期建设。本项目为一期工程,先建设1台15MW饱和汽轮发电机组及其配套的附属系统和两台机组的公共设施。
计划工期:一期工程工期36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60天,施工工期300天(指自开工令下发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
2.2招标范围:
1)红线区域内的总图规划设计及2台15MW(每台15MW)汽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系统的工艺布局设计(投标阶段需提供初步方案设计图纸)。
本项目为一期工程的总承包工程
▲土建、结构的设计、供货、施工包含如下:
一期、二期2台15MW(每台15MW)汽轮发电机组的主厂房及电气室、电子设备间、集控室、会议室、办公室、各类小房间(集控室一间不小于200平米,会议室一间不小于40平米,办公室五间每间不小于20平米,杂物间2间不小于20平米,配男女厕所各一间,均不小于20平米一间);
2台15MW(每台15MW)机组汽机岛在内的所有设备基础;
2×15MW机组的循环水泵房、水池、钢混冷却塔基础、水泵基础;
2×15MW工程厂区综合管廊支架及其他土建结构附属设施;
2×15MW工程范围内包含的全部桩基工程及地基处理;
红线范围内的道路及与外部现有道路的连接、排水沟系统、地坪硬化;
工程详勘及必要的施工勘察;
红线区域内现有影响工艺布局的障碍物的拆除及以现有的场地进行交付“五通一平”(投标前请现场踏勘)
▲设备的设计、供货、施工包含如下:
1台15MW饱和汽轮发电机组及其凝结水泵、真空泵等附属系统;
1×15MW机组的配套的循环冷却水系统及两台机组的共管共线部分;
1×15MW机组配套的热力汽水管道系统及两台机组的共管共线部分;;
1×15MW机组配套供配电设施及两台机组的共管共线部分;
1×15MW机组配套仪表及自动化信息化控制系统、电信系统设施及两台机组的共管共线部分;
与外部连接的各能源介质接至业主给定的接口;
以上设施、设备生产运行、检修所需检修吊车、消防系统、安防系统、应用软件、道路、绿化(仅作设计不做施工)、办公生活设施等相关配套系统设施的设计、设备材料采购、设备安装、软件编程、调试试车、人员培训、达产达效及试车阶段的备品备件等均属本招标范围。
此工程必须进行安全预评价及安全、能源、环保评价,设计必须要有安全、能源、环保专篇。
本工程为EPC总承包工程,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量均由承包方负责,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承包方必须保证该工程的完整性、可靠性、先进性及通用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①具有国内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含)以上设计资质,且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③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注:投标单位资质已改革的需符合《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相关规定的对应资质进行投标。3.2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运行二年以上(指2020年9月1日前竣工),目前仍在使用的钢铁企业低压饱和蒸汽余热利用装置的业绩一个,提供合同、用户余热装置目前运行状况(加盖用户公章)、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3 主要负责人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总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总负责人。
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具备一级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总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总负责人。
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2人。
以上人员不能为同一个人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交投标截止日期前3个月(2022年5月至7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3.4 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5 信誉要求: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 近五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约所涉及的重大法律纠纷和刑事案件;
3.7 其他要求:原则上工程主体设计不得分包,需分包的必须依法依规进行分包,投标人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分包过程中,应事先征求业主方同意,拟邀请的合格勘察、设计、施工单位需具备相应资质并经业主方审查,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择业主方推荐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业主方对勘察、设计、施工分包结果有否决权。本招标项目投标人不得挂靠、借用资质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在承包人无法满足工期要求或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时,发包人有权将部分项目进行分包,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三(含)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8月23日至2022年8月30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白沙大道1-6号白沙苑综合楼二楼203室),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委托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的资质证书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财务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用户余热装置目前运行状况(加盖用户公章)、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8月23日至2022年8月30日17时30分,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委托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的资质证书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财务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用户余热装置目前运行状况(加盖用户公章)、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报名费转账单据的清晰扫描件以及投标报名负责人及联系方式一并发送到772751061@qq.com。
4.3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500元,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请以现金现场缴纳或以公司账号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转账形式不接受个人转账)
开户名称: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南宁市荣和支行(网银支付选工行南宁市南湖支行)
行号:102611011005
银行帐号:2102 1738 1930 0001 305
请务必在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名称简写或项目招标编号文件费”,否则将视为未按要求提交招标文件工本费,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注:已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资格要求。)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9月2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截止地点: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大楼六楼602会议室;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
(1)投标文件现场递交方式: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大楼六楼602会议室。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资格证书和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
(2)投标文件邮寄方式及地址:请邮寄到柳州市三中路140号恒达巴士公司院内附属楼2单元三楼(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分公司),收件人及电话:陈承源 15347727673。[注:采用邮寄方式的,投标人发送快递时请注明内容为“************投标文件”(须附联系人及电话),投标人应合理估计邮寄时间以确保按时寄达(具体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并且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逾期送达或寄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本项目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柳钢电子采招平台(http://220.173.106.246:8899)、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gxjb.com.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号 地 址:南宁市白沙大道1-6号白沙苑综合楼二楼203室
联 系 人:尹工 联 系 人: 陈工、旷工
电 话:0772-2595985 电 话: 0771-4923450
电子邮件: 772751061@qq.com
2022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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