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县不动产中心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按照档案存放管理相关规定及档案安全管理要求,县自然资源规划局拟在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室(原屏山镇国土所办公室)安装监控设施和火灾报警系统设备,特在屏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bps.gov.cn/公开征询该工作合理价格和有工作意愿的单位。
一、项目概况
拟在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室(原屏山镇国土所办公室)采购安装监控设施和火灾报警系统,包括材料、设备、安装及技术维护服务,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5000元。
二、工作内容
1.自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安装符合要求的监控设施和火灾报警系统。
2.质保期内,负责所安装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
三、工作要求:摄像头14个,服务器含6T硬盘16路1个,POE交换机12V2A 2个,监控专用视频线6类网线,监控监视器27寸1台,监控专用机柜1组,烟雾感应器10个等,相关设施均可正常使用,标准详见《监控设施和火灾报警系统报价明细表》。
四、完成事项
在指定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室,采购安装符合规格要求的监控设施和火灾报警系统,并负责质保期内的日常维护。
五、报价要求
对本项工作的报价金额,价格应涵盖文件和合同所规定的所有责任和所有可能发生费用。我局将直接委托符合要求的最低合格报价单位承担该项工作。
附件1: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室监控设施和火灾报警系统采购协议书
附件2:报价函
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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