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拉特旗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标准地)
达自然挂告字〔2024〕号
经达拉特旗人民政府批准,达拉特旗自然资源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的指导意见(试行)》(内政办发[2022]27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加快推进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鄂府办发[2022]141号)、鄂尔多斯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社会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用地清单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鄂工改办发[2022]11号)、《关于印发推进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改革实施方案(试行)》(鄂工改办发[2022]1号)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参照土地估价结果,经旗决策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第8次会议研究同意1宗建设用地以标准地带方案形式挂牌出让,实现拿地即开工。同时建立用地清单制,土地供应时一并交付用地单位,项目后续报建或验收环节,原则上不再增加清单外要求。
经相关部门审查,本次供应地块符合总体规划,符合国家产业和土地供应政策,用地面积符合建设用地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土地权属来源合法,补偿标准符合相关规定,具备法定供地条件。我局编制了该宗带方案出让标准地的供地方案,决定以挂牌方式在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出让1宗带方案的标准地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该宗地所在园区已完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规划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论证、地震安全评价、气候可行性论证、文物保护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产资源调整评估等评估评价事项。各地块范围内如有树木、供电设施、通讯设备等地上建筑及附着物,受让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由受让人与有关部门协商自行解决。
宗地编号: | G2023-80标 | 宗地面积: | 32172㎡ (合48.258亩) | 宗地坐落: | 达拉特旗树林召镇草原村灰场路东、纬七路北 |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6 | 建筑系数(%): | ≥30% |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 (米):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 ≥9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万元): | 265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1504723BA0467 | |
亩均年税收 | 约32万元/亩 | 能耗水平 | 如高于1.7吨标准煤/万元,需通过以能定产、节能技改、可再生能源替代、高低搭配等方式降至我市十四五时期新上项目能耗强度标杆值 | 亩均年产值 | 不低于250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 | ||||||
起始价 (万元): | 456.8424 | 加价幅度(万元/宗): | 16.086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3月5日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4年3月14日16时00分 | |||
备注 |
该宗地所在园区已完成的区域评估评价事项成果可在达拉特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查询获取,也可通过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查询。涉及规划及控制性指标相关文件可在达拉特旗自然资源局查询获取。
挂牌出让地块用地清单制内容:
用地清单制意见
地块编号 | G2023-80标 | 权属 | 国有土地 |
出让地块位置 | 达拉特旗树林召镇草原村灰场路东、纬七路北 | 范围 | |
自然资源局需审批事项(提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意见、压覆矿产资源意见): þ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þ2、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 意见:可以引用经济开发区区域评估评价成果。 | |||
水利局需审批事项(提出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意见): þ1、水资源论证 þ2、水土保持方案论证 þ3、洪水影响评价 意见:可以引用园区评估成果,如项目涉及取用水,在项目开工前办理取水许可承诺书,项目开工前需办理水土保持承诺书。 | |||
文化和旅游局需审批事项(对地下考古调查勘探和文物保护工作提出意见): þ1、文物保护评估 意见:可以引用经济开发区区域评估评价成果。 | |||
生态环境局需审批事项(对规划环评审查出具意见): þ1、环境影响评价 意见:可以引用园区规划环评数据,项目开工前需办理环评手续。 | |||
气象局需审批事项(提出区域气候可行性分析评估意见): þ1、气候可行性 意见:可以引用经济开发区区域评估评价成果。 | |||
应急管理局需审批事项(对地震安全评价、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提出意见): þ1、地震安全评价 意见:可以引用经济开发区地震安全性评估。 |
挂牌出让地块规划设计方案要求:
项目总构筑面积6648.1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6393.76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9823.67平方米,容积率0.62,建筑系数53.73%,绿地率4.43%,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比例2.97%,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14.44%。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2、竞买人除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交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3、依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存在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相关人员,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4、有严重土地违法行为的禁止参加此次土地出让活动。
三、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2月6日至2024年3月14日,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110.16.70.81: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点击公告信息----资源详情----文件下载直接下载出让文件。
四、 申请人可于2024年2月6日至2024年3月12日,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110.16.70.81: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 点击公告信息----资源详情----竞买申请,按照网上交易流程进行报名和缴纳保证金,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足额缴纳了竞买保证金至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即获得竞买权限,系统自动向申请人颁发《竞买资格确认书》,该确认书作为参与竞买的有效凭证。
五、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12日17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六、报价资格确认:在规定的时间内足额缴纳了竞买保证金至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即获得竞买权限,系统自动向申请人颁发《竞买资格确认书》,该确认书作为参与竞买的有效凭证。
七、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将在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挂牌,挂牌时间为2024年3月5日9时00分至2024年3月14日16时00分止。
八、2024年3月日16时挂牌截止时,通过挂牌报价或竞价显示预竞得人后,预竞得人在网上交易系统页面打印预成交通知书,并按照公告要求完成审核资料的上传。成交审查合格后,出让人、竞得人在网上签订成交确认书。
资格审查结束时间为2024年3月21日17时(5个工作日)
九、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预竞得人。
2、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时,进入网上限时竞价,通过网上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报价,确定预竞得人。
3、本次报价通过网上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报价,获得竞买权限后,竞买人通过用户名登录报名界面进行报价,不接受现场、电话、邮寄、口头等报价方式。
4、必须由挂牌申请人交纳保证金与出让金,不得代缴。
5、建设时严格按规划要求退出道路及建筑红线。
6、此次出让成交的宗地,税金按国家规定收取,否则不予退还。
7、地块规划指标最终以城市规划部门审定的城市规划设计为准。
8、竞拍者取得竞拍土地后,与自然资源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与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或开发区签订《工业用地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
9、办理CA锁
竞买人在申请竞买前需先登录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公室网站(http://www.ordosggzyjy.org.cn/TPFront/),依次点击首页-办事指南-办事须知-CA办理栏目,按照CA办理一次性告知书要求办理CA锁。取得CA锁后在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发布的公告附件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交易系统土地交易竞买人操作指南依次办理。
10、报价一旦提交不可撤销,请竞买人谨慎报价。可刷新页面确认报价是否成功,请勿连续点击。
11、《XXX公司关于办理竞买保证金转出让金的函》(单位红头文件)发至763127048@qq.com,具体模板见附件。不可以网上上传的可邮寄至: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207办公室收,电话:8398645
12、申请人应尽量避免在缴纳保证金截止日汇入资金,请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以免贻误竞买。建议申请人提前缴纳保证金,确保资金及时到账。
十、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及产权交易中心813室、达拉特旗政务中心413室
联系电话:0477-8398695 、5189687、8398645(保证金缴纳)
联 系 人:高金 王帅
交纳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竞买保证金账号由系统随机生成,竞买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足额保证金缴纳至系统自动生成的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1、招商银行鄂尔多斯康巴什支行
2、内蒙古伊金霍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康城支行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东胜支行
4、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胜支行
(1)交纳出让金账户(达拉特经济开发区外建设项目):
收款单位名称:待缴库税款-国家税务总局达拉特旗税务局
开户行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鄂尔多斯市中心支库
开户账号:05100000000337119
开户行行号:011205011005
(2)交纳出让金账户(达拉特经济开发区建设项目):
收款单位名称:待缴库税款-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鄂尔多斯达拉特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开户行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鄂尔多斯市中心支库
开户行行号:011205011005
达拉特旗自然资源局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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