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308-440118-04-01-621395 | ||
投资项目名称 | 增城开发区南香雅居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增城开发区南香雅居项目检测监测 | ||
标段(包)名称 | 增城开发区南香雅居项目检测监测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科路西侧地块,西临近誉山国际四季住宅区,北侧为雅瑶河,南侧为创盈路 | ||
资金来源 | 国有或集体投资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93391.35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279967.05平方米,其中科研办公用房及生活设施用房80000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190757.05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幼儿园、文化活动中心、肉菜市场等配套公建建筑面积7410平方米,架空层建筑面积4898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9864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383505.05平方米。机动车车位共设置3040泊,其中地上停车位304泊,地下停车位2736泊。住宅总户数1426户。 | ||
招标内容 | 本次招标内容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的,由业主指定的具有质量监控作用的地基基础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钢结构、建筑幕墙检测、节能检测、室内环境检测、消防检测、防雷检测、水质检测、基坑监测、沉降观测、高支模监测等按规范和验收要求必须检测和监测的项目,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检测和监测项目。服务范围除以上内容外,还应包括但不限于:(1)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监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监测工作和建筑物主体沉降监测工作而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2)做好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3)检测和监测数据的有关信息根据监管部门要求通过市住建监管系统进行传输报送。(4)根据相关规范和标准、主管部门文件的规定以及设计图纸的有关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相关项目的《检测和监测方案》,并报质监部门备案(如需要)。(5)负责检测和监测的工程质量需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管理要求。(6)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部门及现行法律法规要求必须由第三方单位检测和监测项目外,招标人另有要求的检测和监测项目且投标人有资质的,仍属于本次招标范围内。(具体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检测和监测方案为准)。 | ||
工期(交货期) |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且结清检测和监测费用之日止。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2946.85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3.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承担检测任务的成员)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附表的认证范围覆盖:地基基础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承担监测任务的成员)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附表的认证范围覆盖:基坑监测、沉降观测、高支模监测);如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检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如中标人不具备相关专业的检测资质,应当自行完成本资质专业的检测业务,并在保证整个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发包方同意,将其他部分专业检测业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方。3.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承担检测任务的成员)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覆盖: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以下简称新资质标准)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建筑节能等)。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注:旧资质标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执行;新资质标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执行。3.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承担监测任务的成员)须具备以下任一资质: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3.6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承担检测任务的成员)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3.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成员)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的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3.8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检测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7190.html)3.9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注: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3.10本公司近二年(从2022年1月1日起至今)未因以往检测和监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和监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和监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3.11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注:(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4)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只接受不多于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须以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5)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的被授权人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指令,并负责整个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责任;(6)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签章由主办方进行签章即可。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承担检测任务的成员)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1月16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2月5日 10时3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2月5日 10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
开标时间 | 2024年2月5日 10时30分 | 开标地点 | 学术报告厅(天润路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标人 | 广州市增城区城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太新路92号1号楼211-6室 |
招标人联系人 | 杨工 | 联系电话 | 020-61083626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明旭街1号万科智慧商业广场B1-2栋12楼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罗工 | 联系电话 | 020-82653148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32821156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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