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高碑店市饮水安全工程修复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高碑店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高发改复字[2023]18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碑店市城乡供水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本级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高碑店市城乡供水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概况:本项目通过按原标准修复水厂设备设施,更换电气设备及输水管道等工程,恢复水厂供水功能,通过修复厂区墙面、地面、围墙等基础设施,恢复水厂日常工作,保障当地群众饮水安全。 2.1.2建设规模:项目对肖官营水厂、新城水厂、东马营水厂等3座水厂水源井、厂区基础设施及办公设施修复,以及含梁家营水厂在内的辐射范围内的58座闸阀井修复,村外配水管线修复5.1km,135个村庄村内配水管线修复9.45km,配套入户管12km,水表井修复347座、清淤4548座。2.1.3建设地点:高碑店市肖官营镇、新城镇、东马营镇、梁家营镇。2.1.4工期:90天。2.1.5工程质量:优良。2.1.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11 09:00:00至2024-01-17 17: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2-02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 | 高碑店市城乡供水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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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高碑店市东大街兴华中路3号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百楼乡联东U谷新兴科技谷2号楼河北屹崴集团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康国峰 | 联系人: | 张明志、康玉林、尹志鹏、刘珊珊 |
电话: | 0312-2821342 | 电话: | 0312-5061572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btdzb2@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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