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山东港口港湾建设集团日照分公司日照港岚山港区中作业区基础处理工程地基基础工程(管桩)专业分包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SPGJT-20231230001 |
项目类型: | 工程类 | 招标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公告类型: | 资格后审公告 |
规模: | 本项目包含储罐基桩拟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管桩》L21G404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PHC600AB130-25c1,单根桩长为25米,其中,1座10×10^4立方米浮顶罐基桩为969根,1座15×10^4立方米浮顶罐基桩为1326根;含试验桩、管桩、钢桩尖采购、施工、接桩填芯、以及填芯钢筋制作安装、管桩防腐等所有内容。合计:12座(11座15×10^4立方米和1座10×10^4立方米)浮顶储罐基桩共计15555根。共计388875米,(本工程量为暂定量,最终结算工程量以业主审定的工程量为基础,采购人审核确认的工程量为准)以及施工需要的临时设施、办公设施、施工区域警戒、安全防护(围挡等材料均由供应商提供)、场地清理、洒水抑尘等一切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 ||
资金来源: | 自筹 | ||
采购人: | 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日照分公司 |
采购人联系人: | 朱先武 |
采购人联系人电话: | 13963315778 |
采购人地址: | 山东省日照市连云港路98号 |
代理机构 | 山东港口阳光慧采服务有限公司西海岸分部 |
代理联系人 | 李宜东 |
代理联系电话 | 18663366362 |
代理地址 |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漓江西路877号T2座24楼 |
标段(包)编号: | SPGJT-20231230001001-01 |
标段(包)名称: | 山东港口港湾建设集团日照分公司日照港岚山港区中作业区基础处理工程地基基础工程(管桩)专业分包采购项目 |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 | 2024-01-01 12:00 到 2024-01-08 17:00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 | 2024-01-09 09:00 |
采购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01-10 09:00 |
文件开启时间: | 2024-01-10 09:00 |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 1、注册登录山东港口阳光招采平台https://yghc.sd-port.com/tpbidder 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并下载,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文件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1、登录山东港口阳光招采平台https://yghc.sd-port.com/tpbidder 2、点击我的项目—进入项目—上传响应文件网上提交加密文件3、解密方法:点击我的项目—进入项目—云直播开标大厅等待开标时间过后主标人公布供应商,在线远程解密。 |
发布媒介: | 本公告在山东港口阳光慧采e平台(https://yghc.sd-port.com/)发布,推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gcgfw.com/)。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标段包内容描述: | 本项目包含储罐基桩拟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管桩》L21G404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PHC600AB130-25c1,单根桩长为25米,其中,1座10×10^4立方米浮顶罐基桩为969根,1座15×10^4立方米浮顶罐基桩为1326根;含试验桩、管桩、钢桩尖采购、施工、接桩填芯、以及填芯钢筋制作安装、管桩防腐等所有内容。合计:12座(11座15×10^4立方米和1座10×10^4立方米)浮顶储罐基桩共计15555根。共计388875米,(本工程量为暂定量,最终结算工程量以业主审定的工程量为基础,采购人审核确认的工程量为准)以及施工需要的临时设施、办公设施、施工区域警戒、安全防护(围挡等材料均由供应商提供)、场地清理、洒水抑尘等一切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供应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应当具备有效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本单位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资格条件,需提供上述证书,提供本单位近期社保缴纳证明(所提供的社保证明必须涵盖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提供项目经理未任职其他在建项目工程(需提供项目经理未任职其他项目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4.专职安全员应当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提供上述证书及本单位近期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日期必须涵盖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及专职安全员配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5.供应商需提供一份 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单个同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同类项目业绩证明(同类项目定义:桩基类业绩,合同中必须明确体现业绩施工内容),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及至少1张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来往发票扫描件。(发票开票日期须为开标日期60日之前)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
附件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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