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淳分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宁高工[2023]第13号 | ||||||||||||||||||||||||||||||||||||||||||||||||||||||||||
经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批准,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淳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4(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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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No.高淳2023GY34:(1)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须与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漆桥街道办事处签订项目的《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接受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漆桥街道办事处全程监管。 No.高淳2023GY35:(1)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须与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漆桥街道办事处签订项目的《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接受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漆桥街道办事处全程监管。 No.高淳2023GY36:(1)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须与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的《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接受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全程监管。 No.高淳2023GY37:(1)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须与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的《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接受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全程监管。 | ||||||||||||||||||||||||||||||||||||||||||||||||||||||||||
1、宗地编号:No.高淳2023GY34号 建设内容:汽车自动化生产设备及专用机械设备研发生产项目 投资强度:5250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 2、宗地编号:No.高淳2023GY35号 建设内容:环保、工业自动化设备研发生产项目 投资强度:5250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 3、宗地编号:No.高淳2023GY36号 建设内容:精密轧钢成套设备研发生产项目 投资强度:5250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 4、宗地编号:No.高淳2023GY37 号 建设内容:高精度高可靠性电容触摸屏(Sensor、Lens、Module)制造总部基地项目 投资强度:5250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 受让人不得在受让宗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设施其他城市规划要求按江苏省和高淳区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 ||||||||||||||||||||||||||||||||||||||||||||||||||||||||||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12月22日至2024年01月10日,到高淳建设用地网上交易系统(http:// 222.190.138.242:801/welcome.html)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 ||||||||||||||||||||||||||||||||||||||||||||||||||||||||||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高淳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4年01月11日起至2024年01月22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22日15时。 | ||||||||||||||||||||||||||||||||||||||||||||||||||||||||||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高淳建设用地网上交易系统(http:// 222.190.138.242:801/welcome.html)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宗地编号:No.高淳2023GY34号 报名时间:2024年01月11日 09时00分 至2024年01月22日 15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01月11日 09时00分 至2024年01月22日 15时00分; 挂牌时间:2024年01月11日9时 至2024年01月24日15时。 2、宗地编号:No.高淳2023GY35号 报名时间:2024年01月11日 09时00分 至2024年01月22日 15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01月11日 09时00分 至2024年01月22日 15时00分; 挂牌时间:2024年01月11日9时 至2024年01月24日15时。 3、宗地编号:No.高淳2023GY36号 报名时间:2024年01月11日 09时00分 至2024年01月22日 15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01月11日 09时00分 至2024年01月22日 15时00分; 挂牌时间:2024年01月11日9时 至2024年01月24日15时。 4、宗地编号:No.高淳2023GY37 号 报名时间:2024年01月11日 09时00分 至2024年01月22日 15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01月11日 09时00分 至2024年01月22日 15时00分; 挂牌时间:2024年01月11日9时 至2024年01月24日15时。 |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一)竞买人应认真阅读地块公开出让文件,全面了解地块情况及出让要求,如需进一步了解地块报名、竞价等情况可通过电话咨询。 (二)以上地块挂牌出让面积以宗地界址图实测面积为准,实测面积的增减不改变挂牌成交价格,宗地界址图附后。 (三)土地出让金缴纳期限 1. 竞得人在成交后(以网上《成交通知书》生成时间为准)5个工作日内向出让人缴纳成交价款50%的首期土地出让金(其中20%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出让金。竞得人在首期土地出让金缴纳后10个工作日内与挂牌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 余额土地出让金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个月内缴清;具体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为准。 3. 竞得人未按成交确认书约定缴纳首期成交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首期款延期付款超过15个工作日的,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已交付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出让人可向竞得人追究由此产生的损失。 4. 竞得人延期缴纳成交价款的,须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违约金。 (四)竞得人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有关部门办理项目备案(核准、审批)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有关手续。 (五)竞得人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后,持工业项目备案(核准、审批)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向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淳分局申请办理交地手续,申领《建设用地批准书》。 (六)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淳分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 ||||||||||||||||||||||||||||||||||||||||||||||||||||||||||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南京市高淳区淳溪街道宝塔路267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25-57307929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淳分局 2023年12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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