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局集团公司赤峰车务段2022年铁路货物装卸业务外包公开招标(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ZTSYJCGS2022-0459)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沈阳局集团公司赤峰车务段2022年铁路货物装卸业务外包(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评审方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二、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采购的业务外包项目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详见本公告附件1。
技术性能指标:
1.投标人要根据赤峰车务段管内的天义、汐子、元宝山、安庆沟、敖汉、四道湾站货场的到、发量,严格按照《中国铁路沈阳局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实施细则》的要求执行作业程序和作业标准,保证装卸作业效率和作业质量。
2.投标人应当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铁路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装卸安全、技术、业务等管理制度。
3.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铁路货场管理、治安、防火、防盗等管理规定,不得从事违法和违反货场规定的活动,如有违反,由投标人全额赔偿经济损失,并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
4.投标人必须保证24小时作业,保证装卸作业效率和质量。接受铁路运输装卸作业的集中调配,满足甲方装卸作业组织和安全生产需要。遵守各项铁路装卸作业安全、消防管理规定和要求。
5.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收费或向货主索要其他好处费用。
6.投标人应在指定的作业区域内按铁路作业标准进行作业,并自觉遵守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发生一切伤亡事故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接受抢险、救灾、救援、应急装卸车等临时、特殊任务的安排以及此类任务的应急演练。
7.投标人应负责组织本企业作业人员的专业培训并确保作业人员经考核后符合铁路装卸岗位要求,并由本单位对合格人员下发上岗证。属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下发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
8.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与承包装卸业务相适应的管理及装卸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须持有国家技术质量监督等部门颁发相应的操作证上岗,使用的装卸机械及工索具应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要求,特种设备须经注册、登记,检验检测合格。
9.投标人使用的装卸机械及工索具应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要求,特种设备须经省、市级特种设备检验中心注册、登记,检验检测合格。
10.投标人应当根据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依法合规用工,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并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社会保险机构的有关规定为装卸人员办理养老、工伤、医疗等社会保险,及时缴纳有关费用。改善必要的装卸作业设施及装卸人员生活条件。
11.投标人应当全面负责本企业装卸人员的劳动关系管理工作,雇佣人员年龄不得大于60周岁,保证人员身体条件、业务能力可确保满足装卸承揽作业的要求,并承担装卸人员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的病、伤、残、亡情形时的医疗、生活补助、抚恤及善后等相关费用和责任。
12.投标人要遵守铁路安全路风管理有关规章制度,服从铁路运输生产的统一指挥。
13.投标人应自觉遵守铁路部门的人身安全管理规定,因违反其规定,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4.投标人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乱动、破坏铁路和客户设施、设备,否则因此发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5.由于投标人责任,发生行车、货运、机械、人身伤害等各种责任事故或责任服务投诉,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直到追究法律责任,投标人中标后签订《铁路货物装卸业务合同》前确保给职工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付额度不低于壹佰万元。
16.投标人的工作人员在作业时,应统一着装、佩戴统一标识, 并按相关规定佩戴防护用具。
17.投标人在招标方的场地内因使用生活、办公设施及输送机等生产设备所产生的电费,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8.投标人须对上述条款逐一响应,并作出承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为:
A01,A02,A03:
1.投标人性质要求
(1)经过工商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法人单位。
(2)供应商开具3%及以上税率的增值税发票(国家政策对税率若有调整,以国家调整后的税率为准)。
2.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无要求。
3.供货业绩要求
供货业绩无要求。
4.经营记录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www.gsxt.gov.cn”)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wenshu.court.gov.cn”)
(4)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外包业务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未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6)未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6)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
文件工本费按项目收取为200元人民币(与所投包件数量无关),同一招标编号文件工本费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废标等情况重新组织开标时无需再次缴纳。
在报名前将文件工本费汇至本公告7.5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缴纳后不予退。
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https://bid.95306.cn/)提交标书费缴纳凭证(在公告>招标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由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
4.2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的时间为2022年8月10日8:00时起至2022年8月16日17:00时(北京时间)止。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按报名截止后收到的短信提示,重新报名。未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报名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4.3文件工本费及招标代理服务费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报名时注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
4.4购买招标文件后,除招标人答疑、补遗时间截止日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放弃投标外,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 要求,将在物资年度供应商信用评价中扣分1分/次。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2年08月30日08:30时至09:0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8月30日09:00时,地点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一层101开标大厅。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44号。
因疫情原因,报价文件采用邮寄方式送达,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邮递到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2年08月30日9:00时(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
七、联系方式
7.1招标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4号
7.2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详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44号
7.3立项单位:赤峰车务段
技术咨询人:崔国华
联系电话:13947612092
7.4项目经理:王经理
电 话:024-62080905 15802456146(项目经理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时-11时,13时-16时,如上述时间无人接听请以短信或邮件形式留言。)
邮 箱:903706347@qq.com
7.5开户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账 号:3301002209249050332
7.6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索取
开票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发票联系人:财务科
联系电话:024-62080701、024-62080702、024-62080703、024-62080710
服务费发票联系财务科开具。
标书款发票自行扫码开具。请认真填报开票信息,核实准确后“申请开票”。
注:发票分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两种,金额1万元以上且为一般纳税人时,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余一律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等媒介上发布。
2022年08月09日
附件1:业务外包项目明细表
业务外包明细表
序号 |
包件号 |
业务外包项目名称 |
业务类别 |
计量单位 |
工作量 |
不含税投标最高限价(单价/元) |
开具发票税率不低于(%) |
备注 |
1 |
A01 |
天义站货场散堆装货物平顶、清底(含整理车辆及附属作业) |
|
车 |
100 |
52.42 |
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不做为上下限要求,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2 |
A01 |
天义站货场粮食、化肥、饲料、硅砂、石英砂、膨润土等袋装货物人力装卸车(含整理车辆及附属作业) |
|
吨 |
3000 |
6.93 |
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不做为上下限要求,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3 |
A01 |
天义站货场装卸篷布 |
|
块 |
1000 |
1.16 |
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不做为上下限要求,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4 |
A01 |
天义站货场杂作业人工小时 |
|
元/小时 |
300 |
4.12 |
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不做为上下限要求,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5 |
A01 |
汐子站货场焦炭、煤炭、水渣平顶、清底(含整理车辆及附属作业) |
|
车 |
15000 |
58.25 |
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不做为上下限要求,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6 |
A01 |
汐子站货场碎石平顶、清底(含整理车辆及附属作业) |
|
车 |
300 |
58.25 |
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不做为上下限要求,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7 |
A01 |
汐子站货场粮食、化肥、饲料等袋装货物人力装卸车(含整理车辆及附属作业) |
|
吨 |
12000 |
6.93 |
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不做为上下限要求,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8 |
A01 |
汐子站货场水泥熟料平顶、清底(含整理车辆及附属作业) |
|
车 |
500 |
67.96 |
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不做为上下限要求,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9 |
A01 |
汐子站货场石膏平顶、清底(含整理车辆及附属作业) |
|
车 |
5000 |
77.66 |
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不做为上下限要求,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10 |
A01 |
汐子站纯碱等袋装货物人力装卸车(含整理车辆及附属作业) |
|
吨 |
1200 |
9.32 |
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不做为上下限要求,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11 |
A01 |
汐子站货场硅砂、石英砂、膨润土等袋装货物人力装卸车(含整理车辆及附属作业) |
|
吨 |
1000 |
6.93 |
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不做为上下限要求,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12 |
A01 |
汐子站货场装卸篷布 |
|
块 |
1000 |
1.16 |
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不做为上下限要求,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13 |
A01 |
汐子站杂作业人工小时 |
|
元/小时 |
3000 |
4.12 |
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不做为上下限要求,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14 |
A02 |
元宝山站货场散堆装货物平顶、清底(含整理车辆及附属作业) |
|
车 |
100 |
58.25 |
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不做为上下限要求,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15 |
A02 |
元宝山站货场散粮卸车(含整理车辆及附属作业) |
|
吨 |
80000 |
4.66 |
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不做为上下限要求,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16 |
A02 |
元宝山站粮食、化肥、饲料、医药、饮食等袋装货物人力卸车(含整理车辆及附属作业) |
|
吨 |
300000 |
6.93 |
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不做为上下限要求,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17 |
A02 |
元宝山站纯碱等袋装货物人力卸车(含整理车辆及附属作业) |
|
吨 |
4000 |
9.32 |
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不做为上下限要求,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18 |
A02 |
元宝山站货场装卸篷布 |
|
块 |
1000 |
1.16 |
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不做为上下限要求,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19 |
A02 |
元宝山站杂作业人工小时 |
|
元/小时 |
3000 |
4.12 |
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不做为上下限要求,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20 |
A02 |
安庆沟站货场散堆货物平顶、清底(含整理车辆及附属作业) |
|
车 |
2000 |
67.96 |
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不做为上下限要求,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21 |
A02 |
安庆沟站货场粮食、化肥等袋装货物人力装卸车(含整理车辆及附属作业) |
|
吨 |
40000 |
6.93 |
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不做为上下限要求,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22 |
A03 |
敖汉站货场粮食、化肥等袋装货物人力装卸车(含整理车辆及附属作业) |
|
吨 |
360 |
6.80 |
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不做为上下限要求,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23 |
A03 |
敖汉站货场河沙平顶、清底(含整理车辆及附属作业) |
|
车 |
13000 |
52.42 |
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不做为上下限要求,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24 |
A03 |
敖汉站货场碎石平顶、清底(含整理车辆及附属作业) |
|
车 |
1000 |
58.25 |
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不做为上下限要求,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25 |
A03 |
敖汉站货场石膏平顶、清底(含整理车辆及附属作业) |
|
车 |
300 |
77.66 |
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不做为上下限要求,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26 |
A03 |
敖汉站货场装卸篷布 |
|
块 |
100 |
1.16 |
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不做为上下限要求,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27 |
A03 |
敖汉站杂作业人工小时 |
|
元/小时 |
3000 |
4.12 |
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不做为上下限要求,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28 |
A03 |
四道湾站货场粮食、化肥等袋装货物人力装卸车(含整理车辆及附属作业) |
|
吨 |
30000 |
6.80 |
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不做为上下限要求,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29 |
A03 |
四道湾站货场石膏平顶、清底(含整理车辆及附属作业) |
|
车 |
10000 |
77.66 |
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不做为上下限要求,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30 |
A03 |
四道湾站货场碎石平顶、清底(含整理车辆及附属作业) |
|
车 |
1000 |
58.25 |
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不做为上下限要求,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31 |
A03 |
四道湾站货场装卸篷布 |
|
块 |
500 |
1.16 |
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不做为上下限要求,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32 |
A03 |
四道湾站杂作业人工小时 |
|
元/小时 |
3000 |
4.12 |
3 |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不做为上下限要求,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交工验收期限及交工验收地点:遵照集团公司和赤峰车务段生产安排在天义站货场、汐子站货场、元宝山站货场、安庆沟站货场、敖汉站货场、四道湾站货场进行作业
交工条件及交工状态:满足《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及铁路相关规章制度对货物及车辆完好状态的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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