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通自然资规出告网[2023]第20号 | ||||||||||||||||||||||||||||||||||||||||||||
经南通市人民政府批准,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3(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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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块编号:M23021 建设内容: 投资强度:7500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 | ||||||||||||||||||||||||||||||||||||||||||||
2、地块编号:M23022 建设内容: 投资强度:7500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 | ||||||||||||||||||||||||||||||||||||||||||||
3、地块编号:M23023 建设内容: 投资强度:7500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 | ||||||||||||||||||||||||||||||||||||||||||||
该受让宗地中用于工业建设项目的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不超过受让宗地面积的%,受让人不得在受让宗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设施。 其他城市规划要求按江苏省和南通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 ||||||||||||||||||||||||||||||||||||||||||||
二、竞买资格:M23021、M23022、M23023地块竞买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凡持有出让地块所在行政区域行政审批部门的项目预备案通知,方可参加竞买。欠缴土地出让金的企业(含其法人代表另行成立的企业)均不得参与以上地块的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06月27日至2023年07月18日,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南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landnt.com)(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3年07月19日 起至2023年07月31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31日11时00分。 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通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landnt.com)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 ||||||||||||||||||||||||||||||||||||||||||||
1、地块编号:M23021 报名时间:2023年07月19日09时00分至2023年07月31日11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3年07月19日09时00分至2023年07月31日11时00分 挂牌时间:2023年07月19日09时 至2023年08月02日11时 | ||||||||||||||||||||||||||||||||||||||||||||
2、地块编号:M23022 报名时间:2023年07月19日09时00分至2023年07月31日11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3年07月19日09时00分至2023年07月31日11时00分 挂牌时间:2023年07月19日09时 至2023年08月02日11时 | ||||||||||||||||||||||||||||||||||||||||||||
3、地块编号:M23023 报名时间:2023年07月19日09时00分至2023年07月31日11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3年07月19日09时00分至2023年07月31日11时00分 挂牌时间:2023年07月19日09时 至2023年08月02日11时 | ||||||||||||||||||||||||||||||||||||||||||||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其他要求M23021、M23023地块竞得人须在网上竞得后5个工作日内(2023年8月9日前)持出让地块所在行政区域行政审批部门的项目预备案通知进行资格审查,完成审查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以下简称《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于2023年8月11日前与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发展监管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持《成交确认书》和《投资发展监管协议》于2023年8月16日前,与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与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土地交付合同》。M23022地块竞得人须在网上竞得后3个工作日内(2023年8月7日前)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结清地面资产购买价款(联系人:樊勇泉;联系电话:83593570),网上竞得后5个工作日内(2023年8月9日前)持开发区管委会出具的结清证明、出让地块所在行政区域行政审批部门的项目预备案通知进行资格审查,完成审查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以下简称《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于2023年8月11日前与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发展监管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持《成交确认书》和《投资发展监管协议》于2023年8月16日前,与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与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土地交付合同》。M23021、M23022、M23023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等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及相关文件。 | ||||||||||||||||||||||||||||||||||||||||||||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南通市工农路150号 联系电话:0513-59001186、59001982 联 系 人:* 开户单位:* 开 户 行:* 账 号:* | ||||||||||||||||||||||||||||||||||||||||||||
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06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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