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经鱼台县人民政府批准,鱼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等要求:
宗地 名称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 | 出让 方式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年) |
规划指标 要求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竞买申请金(保证金) (万元) |
鱼自资规-2022-53号 | 西邻古亭路、北一环路北侧 | 3021 |
挂牌 | 工业用地(M) | 工业50年 | 容积率≥0.9,建筑密度≥40%,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 | 100 |
5万元或其整倍数 | 100 (2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挂牌宗地不接受联合竞买。无正当理由欠交鱼台县土地出让金的单位或个人及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准参与本次竞买活动。竞买人须按公告规定方式办理申请手续。在用地过程中,要自觉接受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进行,即通过济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申请金(竞买申请金包含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均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四、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宗地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5月24日至2023年6月25日登录济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https://dk2022.jnzbtb.cn:4430/)查询下载。申请人须详细查阅了解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竞买须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草本)、宗地现状、规划部门的规划指标要求和网上挂牌出让等相关信息后,按照网上交易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申请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申请金(保证金)。申请人应当按系统提示操作。竞买申请金(保证金)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2023年6月25日17时。
六、宗地网上挂牌报价时间为:
1、鱼自资规-2022-53号:2023年6月16日9时至2023年6月27日10时30分;
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网上交易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网上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人可于2023年5月24日至2023年6月25日自行实地勘察出让地块。对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公告中的宗地,竞买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鱼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鱼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收到异议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解释。如无异议,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即视为竞买人对该宗地的现状全部接受。
(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公告中有关规划指标要求,以宗地出让文件中规定的指标为准。受让人要严格按照规划条件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其他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在原公告发布渠道发布变更公告。
(三)存在竞买须知所示提供虚假信息、文件或者隐瞒事实、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以及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的,其竞买申请金(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竞得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交易活动,由鱼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鱼台分中心负责,在网上交易平台进行。如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与该中心联系。
(五)由于系统原因,本公告不能直接原文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发布。中国土地市场网所示土地出让公告内容与本公告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本公告为准。
鱼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0537-6251211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鱼台分中心联系电话:0537-6208066
数字证书办理电话:0537-7817075
鱼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5月24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
挂牌出让须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济宁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经鱼台县人民政府批准,鱼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鱼自资规-2022-53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的出让人为鱼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交易活动,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鱼台分中心平台进行。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宗地为鱼自资规-2022-53号,位于县城区西邻古亭路、北一环路北侧。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M)。容积率不小于0.9,建筑密度不低于40%,厂前区比例不大于7%,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面积3021平方米(4.5315亩)。其他要求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草本)。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宗地不接受联合竞买。无正当理由欠交鱼台县土地出让金的单位或个人及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准参与本次竞买活动。竞买人须按公告规定方式办理申请手续。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济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挂系统)(https://dk2022.jnzbtb.cn:4430/)进行。按规定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申请金(保证金)的申请人,方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五、申请和资格审查
(一)挂牌出让文件取得
申请人获得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并登录系统后,可于2023年5月24日至2023年6月25日,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具体包括: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申请书;
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
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合同》(草本);
6.规划条件;
7.勘测定界图;
(二)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
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是参加本宗地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必经程序,申请人应当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到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鱼台分中心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办理窗口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电子签名认证证书有效期为12个月。已按规定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的申请人,在电子签名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可参加鱼台县行政区域内其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不需重复办理。
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的办理流程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办理指南。
(三)确认竞买人资格
办理好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的申请人决定参加本次网上挂牌竞买的,应按照网挂系统要求填写真实有效的申请人身份等相关信息并通过网挂系统提交竞买申请书。
申请人应根据网挂系统自动生成的申请金(保证金)帐号足额交纳竞买申请金(保证金)。竞买申请金(保证金)应当以申请人的身份交纳。网挂系统在接受竞买申请金(保证金)时,仅以自动生成的申请金(保证金)帐号作为识别竞买人身份的依据,并在竞买申请金(保证金)确认到帐之后,赋予竞买人对应宗地的竞买权限,自动生成《网上挂牌竞买人资格确认书》并发送给竞买人。
六、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时间:
(一)挂牌起始时间:2023年6月16日9时;
(二)挂牌截止时间:2023年6月27日10时30分;
(三)挂牌报价时间:挂牌期间内。
七、竞买申请金(保证金)
(一)竞买申请金(保证金)是竞买人参加挂牌活动的资格条件。按规定将竞买申请金(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是参加本次挂牌活动的必经程序。
(二)挂牌成交后,竞得人交纳的竞买申请金(保证金)抵作该宗地的土地出让金,不足部分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交纳。
(三)未竞得人交付的竞买申请金(保证金),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鱼台分中心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原支付账户。
(四)本宗地竞买申请金(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5日17时整,竞买申请金(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佰万元(¥1000000.00)。
开户单位: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鱼台分中心
开 户 行:网挂系统自动分配
账 号:网挂系统自动生成的申请金(保证金)账号
交纳方式:通过电汇或企业网上银行系统方式进行交纳。
(五)交纳竞买申请金(保证金)应遵守银行额度限制管理的有关规定。竞买申请金(保证金)可在到账截止时间前分多次汇入申请金(保证金)帐号,系统自动以申请金(保证金)账户累计余额计算交纳竞买申请金(保证金)数额。
八、本次挂牌出让宗地的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该宗地的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壹佰万元(¥1000000.00)。增价幅度为人民币伍万元(¥50000.00)。
九、挂牌出让程序
(一)公布网上挂牌信息
鱼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有关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予以公布。有意竞买者可登录济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https://dk2022.jnzbtb.cn:4430/)进行。
(二)网上挂牌报价
1.系统从挂牌起始时间(即2023年6月16日9时)起开始接受报价;
2.办理好电子签名认证证书、按要求足额交付竞买申请金(保证金)并经系统确认的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
3.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并显示为当前报价;
4.系统继续接受新的报价。
(三)挂牌截止
挂牌截止时间由系统根据服务器时间自动确定,在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系统将显示最高报价,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
1.系统将在挂牌截止时间(即2023年6月27日10时30分)自动确定挂牌截止。
2.系统显示最高报价,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
3.没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系统按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1)网上挂牌报价期间有竞买人报价的,系统显示挂牌成交,报价最高且符合竞买资格要求的竞买人为竞得人;
(2)网上挂牌报价期间无人应价的,系统显示挂牌不成交。
4.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的,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网上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四)网上限时竞价
1.在挂牌期限截止前,竞买人应当进行至少一次有效报价,方有资格参加该宗地的网上限时竞价。挂牌期限截止后,竞买人应当在4分钟内作出是否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决定并提交网挂系统,超过4分钟未提交的,不能参加网上限时竞价。
网挂系统以4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4分钟内任一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竞买人有新的报价,网挂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再顺延4分钟,所有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竞买人均可继续报价。每次4分钟倒计时的最后1分钟内,网挂系统出现该宗地网上限时竞价即将截止的三次提示。在4 分钟倒计时期间没有竞买人进行报价,网挂系统将不再接受新的报价,网上限时竞价结束,同时系统显示最高报价、起始价及出让结果,报价最高且符合竞买资格要求的竞买人为竞得人。
网上限时竞价中无人报价的,以网上挂牌报价期间内报价最高且符合竞买资格要求的竞买人为竞得人。
2.竞得人应当在网上挂牌出让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鱼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拒绝签订该《成交确认书》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监督
挂牌截止前1 小时内以及网上限时竞价期间,国土资源、监察、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鱼台分中心负责人员,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鱼台分中心网络视频直播室对网上挂牌报价、挂牌截止及网上限时竞价情况进行监督、确认。
(六)成交结果确认
竞得人应在网上挂牌出让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持《网上挂牌出让结果现场确认书》和有关参加本宗地网上挂牌交易的所有资料(复印件)到鱼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相关手续。竞得人不按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不能对抗网上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
(七)网上挂牌出让结果公布
鱼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出让结果通过鱼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鱼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公布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结果。
十、报价规则
(一)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二)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规定的增价幅度,每次加价幅度可以是增价幅度的倍数。
(三)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四)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五)在挂牌期限截止前,竞买人必须进行至少一次的有效报价,才有资格参加网上限时竞价。
(六)规定的时限以网挂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有关数据记录的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网挂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
(七)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未在本须知中规定的时限内到达网挂系统服务器,网挂系统没有记录显示的;
2.因竞买人计算机、网络故障等原因,导致报价未在本须知规定时限内到达网挂系统服务器,网挂系统没有记录显示的;
3.与竞买申请文件不符的;
4.不符合报价规则的;
5.不符合挂牌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注意事项
(一)在本宗地竞买申请之前,申请人须详细阅读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信息,如有异议必须在网上挂牌竞买申请前向鱼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书面方式提出咨询;对网上挂牌出让交易系统操作遇到的疑难问题请及时与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鱼台分中心联系。申请人亦可自行到现场踏勘挂牌出让地块。竞买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因网络延迟问题,竞买人应尽量避免在挂牌截止前最后几秒钟内出价,以防止系统无法及时接收到报价的情况发生。
(三)确定竞得人后,《成交确认书》对竞得人具有法律效力。竞得人放弃竞得宗地的,其竞买申请金(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缴入财政专户,并由竞得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鱼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可以根据网上挂牌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竞得人及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五)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不另设底价。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鱼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鱼台分中心有权在网上挂牌开始前和网上挂牌交易期间中止或终止网上挂牌活动:
1.宗地使用条件变更等影响宗地价格变动,需要重新报批的;
2.因不可抗力、网络入侵等非可控因素,导致网挂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3.监察、司法等机关依法要求中止或者终止出让活动的;
4.依法应当中止或终止出让活动的其他情形。
(七)因竞买人误操作或计算机出现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等原因不能正常登陆网挂系统进行竞买申请、网上报价、网上限时竞价的,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不中止、不终止,其后果由竞买人承担。
(八)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竞买申请金(保证金)不予退还:
1.提供虚假信息、文件或者隐瞒事实的;
2.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3.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九)竞得人逾期签订《成交确认书》的,每逾期1日,应按照成交价的1‰支付违约金。竞得人在成交30日内仍未签订《成交确认书》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竞买申请金(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竞得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得人应当依据《成交确认书》按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逾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每逾期1日,应按照成交价的1‰支付违约金。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起30日内仍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竞买申请金(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竞得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二、鱼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鱼台分中心对本《须知》有解释权。
鱼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鱼台分中心
2023年5月24日
文章推荐:
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丹徒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镇自然资徒【202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