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
一、项目名称:办公保密防护基础设施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Q02-W2001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及品种名称 | 计量 | 采购 | 备注 |
1 | 硬件防火墙标准2U机架式设备 | 台 | 1 | 硬件防火墙 |
2 | 入侵检测系统标准2U机架式设备 | 台 | 1 | 入侵防御系统 |
3 | 病毒防御系统标准2U机架式设备 | 台 | 1 | 病毒防御系统 |
4 | 漏洞扫描系统标准1U机箱式设备 | 台 | 1 | 漏洞扫描系统 |
5 | 终端安全防护自检自查系统计算机自检自查监管工具客户端 | 套 | 1 | 自检自查系统 |
6 | 终端安全防护自检自查系统计算机自检自查监管工具基础服务端 | 套 | 1 | 自检自查系统 |
7 | 终端安全防护自检自查系统计算机自检自查监管工具主审服务端 | 套 | 1 | 自检自查系统 |
8 | 终端安全防护自检自查系统计算机自检自查监管工具信息服务端 | 套 | 1 | 自检自查系统 |
9 | 终端安全防护自检自查系统计算机自检自查监管工具违规报警平台 | 套 | 1 | 自检自查系统 |
10 | 终端安全防护自检自查系统扫码枪红外扫码 | 套 | 1 | 自检自查系统 |
11 | 终端安全防护自检自查系统服务器2U服务器 | 套 | 1 | 自检自查系统 |
12 | 终端安全防护可信接入系统可信接入盒 | 套 | 30 | 可信接入系统 |
13 | 终端安全防护可信接入系统可信接入网关(30) | 套 | 1 | 可信接入系统 |
14 | 终端安全防护可信接入系统专用安全网口 | 套 | X | 可信接入系统 |
15 | 终端安全防护可信接入系统专用安全网口(24口配线架) | 套 | 1 | 可信接入系统 |
16 | 集中文印系统网络版打印管控服务 | 套 | 1 | 集中文印系统 |
17 | 集中文印系统网络版刻录管控服务 | 套 | 1 | 集中文印系统 |
18 | 集中文印系统网络版客户端 | 套 | X | 集中文印系统 |
19 | 集中文印系统网络版身份鉴别智能终端(触屏版) | 套 | 10 | 集中文印系统 |
20 | 集中文印系统网络版打印机防私接套装 | 套 | 10 | 集中文印系统 |
21 | 集中文印系统网络版复印机接入授权 | 套 | 1 | 集中文印系统 |
22 | 集中文印系统网络版身份卡 | 套 | X | 集中文印系统 |
23 | 集中文印系统网络版扫描枪 | 套 | 1 | 集中文印系统 |
24 | 集中文印系统网络版快速扫描仪 | 套 | 1 | 集中文印系统 |
25 | 集中文印系统网络版文件自动回收柜 | 套 | 1 | 集中文印系统 |
26 | 集中文印系统网络版服务器(硬件) | 套 | 1 | 集中文印系统 |
27 | 集中文印系统单机版单机版(含硬件) | 套 | 2 | 集中文印系统 |
28 | 涉密电子信息集中管控系统客户端 | 套 | X | 集中管控系统 |
29 | 涉密电子信息集中管控系统服务端 | 套 | 2 | 集中管控系统 |
30 | 涉密电子信息集中管控系统服务器 | 套 | 2 | 集中管控系统 |
31 | 涉密电子信息集中管控系统增量备份软件 | 套 | 2 | 集中管控系统 |
32 | 物理安全无线信号长时监测系统独立设备 | 台 | 1 | 无线信号长时监测系统 |
33 | 物理安全便携式非线性节点检测器独立设备 | 台 | 1 | 便携式非线性节点检测器 |
备注 |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4.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和军队规定的集中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6.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7.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须完成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
(五)供应商应当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保密资格证书、装备承制单位资格A类证书、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甲级证书。
五、报名征集材料提交时间、审核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6月12日8时00分至2023年6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以报名材料到达我站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二)报名地点:网上领取(广州市越秀区东园路28号)。
(三)报名方式:按照网上递交材料,材料审核,邀请招标的程序进行。
1.网上递交材料。
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以下材料扫描件1套(须合并为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名-XX公司),发送至plap_d2@vip.163.com
,邮件主题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名-XX公司”。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参考模板见附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参考模板见附件);
(4)投标供应商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参考模板见附件);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参考模板见附件);
(6)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7)采购文件申领登记表手填扫描件和电子版excel各一份(参考模板见附件);
(8)申领采购文件保密承诺(参考模板见附件);
(9)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保密资格证书、装备承制单位资格A类证书、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甲级证的承诺书。
注意:保密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不得在邮箱中发送,待线下领取招标文件时进行审核,征集阶段不需要提供。
2.材料审核。
15时前提交报名材料,当天以邮件形式告知审核结果。15时后提交的,次日12时前告知。逾期未收到审核结果通知的,请主动联系项目负责人。审核未通过的,请在报名时间内重新提交(请自行把控报名时间,逾期将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招标邀请。
报名材料初审合格后,我站将发送初审合格通知,后续事项另行通知。
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助理(报名征集)、陈助理(项目咨询)
电 话:020-83704762(报名征集)、020-83815835(项目咨询)
传 真:020-83704762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园路28号
七、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蔡助理
办公电话:020-83810856
八、采购服务热线
服务电话:020-33975302
服务时间:工作日8:00至11:50,15:00至17:50
第二采购服务站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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