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受 上海机场集团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的委托,就如下项目采用国内公开询价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供应商应提交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相应的有效登记证书复印件));
2) 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供应商须保证,在本次询价工作过程中以及合同履行期限内,询价文件中要求其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能力、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的资格或要求等始终保持有效性;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4) 供应商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电子产品类或家电类或厨房用品类中任意一类产品的采购业绩。(须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采购内容页及签章页等)。
5) 除符合上述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外,合格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