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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026年高新区法院司法辅助事务集约化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5-11-14
2025-2026年高新区法院司法辅助事务集约化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5-2026年高新区法院司法辅助事务集约化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12-01374
项目名称:2025-2026年高新区法院司法辅助事务集约化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25000
最高限价(元):425000
采购需求: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电子卷宗扫描服务

(一)项目概述

最高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20-2024)提出了坚持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的执行模式变革的工作任务,持续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并对办案全流程的支持和服务,实现同步上传、自动编目、文书辅助生成等智能化应用。

全国法院一张网在辽宁实施开展后,不仅全面优化了起诉、立案、送达、举证、庭审、执行等业务流程,通过深化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不断提升审判辅助的集约化、规范化、智能化水平,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一张网建设各省实施准备工作指引》中,对辅助事务集约化提出新的工作要求,需要按照新的办案模式,结合本地化办案特点,制定出新的辅助事务化工作流程。

本项目要求成交供应商基于一张网系统应用、结合沈阳地区法院业务实际需求,对采购人单位民事、行政、刑事、执行在内的所有卷宗进行电子化扫描服务。包含立案、结案、归档、上诉等各个节点的卷宗扫描、修正、挂接、上传。同时,制定新的流程设计方案和符合沈阳地区统一的材料扫描规范化标准。

(二)服务内容

1. 立案材料扫描服务

(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阅卷习惯、档案级要求进行电子化服务。

(2)成交供应商应在1日内完成纸质卷宗电子化工作,当日完成扫描的起诉立案材料当日移送办案团队。

(3)成交供应商应制定完整,高效的起诉立案材料电子化标准作业流程和分类方案,提高立案效率及提升电子阅卷成效。

岗位配置:1人。

配置设备:电脑,高速扫描仪、二维码扫码器、高拍仪

2. 补充材料电子化扫描、卷宗整理、行政文书扫描服务

(1)成交供应商收到补充材料时,根据材料移送时间,1日内完成电子化工作,电子化后的材料移送中间库。

(2)成交供应商应制定完整,高效的补充材料电子化标准作业流程和分类方案,提高随案扫描成效和提升无纸化阅卷成效。

岗位配置:4人。

配置设备:电脑、高速扫描仪、二维码扫码器、高拍仪。

3、数字化扫描加工配套工具软件

为配套采购人办案实际需求,成交供应商需基于全国一张网办公办案平台,提供数字化加工图像优化软件,需具备①图像去污②剪裁裁边③图像旋转④图像纠偏⑤分辨率设置⑥格式路径设置⑦图像加深减淡⑧拼接打码⑨文字加深变浅锐化⑩图像合并转换等功能。

数字化加工配套软件需支持个性化需求定制,规则配置,AI智能算法批量修复、查询统计、并与全国法院办公办案平台自动连接、实时上传,以保障电子卷宗扫描入卷的及时性。

(三)服务质量及服务标准

根据沈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电子卷宗扫描服务各项要求,成交供应商需建立符合一张网新系统的制度文件,以确保此项目顺利开展。出具的制度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服务质量承诺、工作流程、工作标准、考核办法、培训方案等。

★(四)项目组织人员要求

为顺利完成项目的需求分析和部署实施等工作,成交供应商必须组织稳定的、经验丰富的项目团队来完成项目的实施和保障工作。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项目实施的人力安排和组织保证、并制订针对本项目的质量控制管理措施。

(1)项目组成员须包括项目经理、扫描归档服务人员,驻现场服务人员不少于5人,项目经理1人(可不驻点)。

(2)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丰富的IT项目管理经验。如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发现项目经理不能胜任相应工作,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及时更换项目经理且资质不得低于原要求;

(3)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按照本项目要求,统筹项目实施,协调系统部署、人员培训管理等方面工作。

(4)本项目的服务人员招聘需进行严格的资格筛查,条件需满足以下要求:

年满18周岁,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或以上学历(入职上岗前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优良;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无重听等残疾,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入职上岗前提供医院体检报告);

熟练掌握电脑等办公设备的使用,上岗前需熟悉法院中需要服务岗位的业务流程,具备专业技能培训经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聘用

(a)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的;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入职上岗前需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证明原件);

(b)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c)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入职上岗前员工需提供承诺函);

(d)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入职上岗前员工需提供承诺函);

(e)本人或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

(f)其他不适合从事审判辅助工作的。

(5)保密要求:

严格遵守人民法院的有关保密规定。档案数字化服务工作必须在指定的场所内进行,确保场所正常秩序和安全。不得遗失、损坏档案,如有违法者,将追究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应做到:

l 与项目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入职上岗前员工需提供保密协议)。

l 进驻法院扫描工作人员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与公司签订的保密协议复印件、联系方式;

l 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加强管理,杜绝工作人员对档案和档案信息的私自复制行为。

l 不同工序之间要采取措施,杜绝泄密事故的发生。

l 数据移交时,扫描加工场所上的数据必须在法院工作人员的现场监督下删除清空。

l 未经法院管理人员的许可不得进入法院信息系统查看、复制、摘抄、增加或删改信息和数据。

l 未经法院管理人员的许可不得将各种有信息的介质带出法院,不得在工作场所使用与工作无关的任何电器设备。

(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成交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应急情况处理方案,包括对于应急事项的处理流程、处理方法,日常预防机制等。

(六)安全保密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保密法律规定,遵守《保密协议》和院方的有关规定。

(2)随案电子卷宗服务工作必须在院方指定的场所内进行,确保场所正常秩序和安全。不得遗失、损坏卷宗,如有违法行为或违反相关规定,将依法或依据约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3)项目实施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如需更换、增加工作人员,必须提前一周向采购人提供拟加入人员的资料,取得采购人签字同意后方可更换或者增加人手。对离开本项目实施岗位的人员,成交供应商需在人员离岗后一周内,在采购人保存的相关工作人员的备案表格中标注离岗日期;

(4)除钥匙及眼镜等外,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手袋、提包、钱包、磁盘(含 U 盘、软盘、硬盘等)、刻录光盘、手机、MP3、MP4、报刊、纸张及其他随身物品带入数字化处理工作室,也不得将工作室的物品擅自带出工作室外;

(5)未经采购人批准,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离线的档案图像和档案目录数据;

(6)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剔除同一案卷内的重复文件必须经采购人有关人员审核同意方可实施;

(7)数字化处理工作室内的废纸必须集中放置,成交供应商每星期清理废纸不能超过一次,清理时要有专人对纸张进行仔细检查,确保其中没有夹带任何档案文件后才能清出工作室;

(8)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向外人泄露档案所涉及的国家秘密,否则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七)设备要求

成交供应商需结合本项目实际工作情况,在保障服务高质高效开展的情况下,配套投入硬件服务设备,硬件包含电脑、高速扫描仪、高拍仪等。

(1)成交供应商需提供进场服务人员的服装,并且要求统一标准,统一风格。

(2)成交供应商自行准备电脑(外包工作人员每人一台,分辨率1920*1080以上,27寸宽屏显示器),黑白打印机(2台以上),彩色打印机(2台以上),针式打印机(1台以上),彩色高速扫描仪(扫描岗位工作人员每人一台,扫描速度A4纸每分钟50页或以上),高拍仪(扫描岗位工作人员每人一台),二代证读卡器(不少于2台),二维码扫码器(不少于2台),所有所提供设备要求性能完好,且设备只能作为本项目专用,需在设备进场时提供设备明细及相关参数,以保证所提供设备满足本次项目需求。如工作需要其他设备根据实际情况添加。

①电脑配置要求:

主机:第八代Intel Core I5以上,内存≥8G,硬盘≥7200转、≥500G容量,集成声卡及以上,集成显卡及以上(需支持1920*1080分辨率),集成千兆网卡及以上;显示器:27寸及以上液晶显示器(分辨率1920*1080以上),操作系统及其他要求:操作系统Windows10及以上,浏览器IE11及以上,办公软件完整版office2010及以上。

②彩色高速扫描仪配置要求:A4,每分钟50页或以上,自动送纸器(ADF)彩色CCD(电荷耦合器件)x 2(正面x 1、背面x 1)多图像输出、自动检测颜色、去除空白页、iDTC、高级 DTC、SDTC、误差扩散、半色调、De-Screen、图像强调、消除颜色、滤色(无/红色/绿色/蓝色/饱和度)、sRGB输出、消除装订孔、带标签裁剪、分割图像、纠偏、边缘修复、减少竖线、自动检测纸张大小。

(3)成交供应商需在现场张贴制度要求、行为规范要求、保密要求等宣传板。

(八)人员培训要求

成交供应商要不断加强对辅助外包人员的管理工作,结合一张网定期组织工作技能培训,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满足一张网相关标准。

(九)考核要求及标准成交供应商要定期采取定期考核(月考核或季度考核)与年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服务人员进行认证考核,制定详细的考核办法,明确扣罚标准,以及不达标的情况处理办法,以便于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二、商务要求

001包、002包、003包:

★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履约地点:沈阳市高新区人民法院

★3、付款方式及条件:服务期满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全款;提供成交通知书、合同及发票。

★4、验收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的要求

验收程序: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

验收报告:由验收专家签字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5、响应有效期:90日历日

三、包组划分

本项目共分三包,包组划分如下:

001包:电子卷宗扫描服务

002包:集约送达服务

003包:电子运维服务本项目各包兼投兼中。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300000
最高限价(元):300000
采购需求: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集约送达服务

(一)项目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落实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诉讼服务指导中心质效评估指标体系2.0版》的要求,进一步提升人民法院审判执行信息化水平,深化司法公开力度,促进审判流程再造,破解人民法院案多人少和调卷难等难题,省高院结合我省法院实际,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目标,以困扰法官问题和需求为导向,将以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为主线,打造三级法院集中送达服务平台的辽宁法院送达模式。诉讼材料收转发一体化主要借助信息化支撑手段,在全省设立15个诉讼材料集约送达统一处理中心。

在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的情况下,以员额法官为主的审判团队办案不仅需要完成开庭、合议、文书撰写等审判核心事务,而且还需要完成卷宗扫描、制作、流转、文书送达等辅助性事务。送达难长期困扰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文书送达工作占用了法官大量的时间精力,案件审理工作从接收诉讼材料开始,到送达判决书结束,占审判团队工作量的50%以上,大量辅助性事务长期困扰办案工作的问题亟待解决。

★(二)服务内容

1.人员基本要求

成交供应商提供服务人员需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行,具备从事司法辅助工作的专业技能,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具备大专或以上学历,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不得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不得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解聘;不得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不得本人或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2.送达主任服务:

(1)要求提供驻场式服务,对所在法院集约送达中心的送达业务及人员进行管理。

(2)要求负责专员上岗培训、定期再培训、绩效考核、人事管理等,对专员进行日常考核评分及综合汇总考核评分,并定期向所在法院汇报。

(3)要求对电子送达专员在送达过程中与当事人的通话录音进行抽查,对专员的送达流程以及操作规范性进行检查。

(4)要求对邮寄/直接送达失败任务进行沟通,确认最终送达方式。

3.电子送达专员服务:

(1)要求提供专员驻场式服务,提供法官发起送达任务,电话专员和当事人确认是否进行电子送达,和当事人核对文书内容,确认当事人身份信息、电话和住址等工作,实现文书检查、电子文书签收跟踪全过程。

(2)要求实现做到电子送达电话催收,最少一个电子送达实现一次电话催收的要求。

(3)要求负责发送的文书进行跟踪催收,并检查签收情况等,对短信没有签收成功的情况下,进行电话催签跟踪。

(4)要求送达专员在电话催收未打通情况下,上下午分时段持续联系当事人,确实无法打通再将任务退回。

(5)要求专员在电话催收时仔细核对当事人身份,规范送达用语,优化沟通方案。

(6)要求专员除按照系统中确认日志勾选的电话进行送达外,还要仔细确认送达系统中法官备注的其他联系方式,确保不遗漏联系方式,对所有拨打情况进行详细、规范地反馈。

(7)要求专员必须准确将每个案件的录音放入对应案件内。

(8)要求专员的上下班时间、午休时间、节假日等依据法院规定执行,服从所在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管理办法。

(9)要求专员能够熟练操作所在法院使用的集约送达工作平台系统,并负责对外提供给被送达人签收的平台、对内提供给法官获知送达结果的平台、送达管理的平台的答疑解惑。

(10)要求实现通过对送达业务的了解和送达外包服务的实践,整理出符合所在法院工作流程、工作实际的送达专员工作规范及操作流程。

(11)要求送达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送达成功与否须经审判团队确认。

(12)要求电子送达专员电话通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通知当事人来法院领取诉讼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起诉状/申请书副本、答辩状副本、传票、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执行通知书等;

②通知当事人开庭/谈话时间、地点及告知相关事项;

③根据需要制作电话通知情况的工作记录。

(13)要求专员所做的与送达工作相关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对新收案件整理、排序、登记、分类;

②审判团队提出的其他与送达相关的辅助工作;

③定期上报工作量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拨打电话次数、电子送达数量等。

(14)岗位配置:2人。

4.邮寄送达专员:

(1)对于格式化文书,在电子卷宗系统中生成签章后,可直接提交发送送达,电子材料经集中文档岗位文印后流转至 EMS 岗位;对于裁判文书,法官打印装订好后,提交纸质送达,纸质材料直接流转到 EMS 岗位。

(2)集中文印功能:由专门的人负责全院送达格式化文书的集中打印,打印完成核对无误后交给 EMS 岗位人员。

(3)邮寄套打功能:由 EMS 岗位人员装袋、套打面单、确认交寄。

(4)系统自动获取 EMS 的物流详情与回执扫描图片。物流详情和回执图片通过邮政通道统一从外网获取。

(5)邮件退件登记功能:对于退件的邮件,EMS 不会扫描回执图片。每天快递员退件回来后,由 EMS 岗位人员,集中利用高拍仪扫描退件照片,扫条形码定位送达记录,登记邮寄结果。通知书记员领取纸质材料。

(6)岗位配置:1人。

(三)服务质量和服务标准

成交供应商需提供针对本项目服务的专员培训方案、管理制度、质量管理措施和绩效考核标准、考核办法等。

(四)其他需求

1、技术服务及培训

成交供应商须免费提供所供服务必要的操作及维护培训,培训次数不少于两次,并编制操作手册。

2、提供法院送达统计表格

3、提供外包服务人员工作日及每月的工作统计表格

4、成交供应商需自己配备送达所需的打印机设备,要求满足以下参数:

(1)彩色模式最佳打印分辨率不低于1200*1200dpi;黑白模式最佳打印分辨率不低于1200*1200dpi。

(2)网络打印:支持有限&无线网络打印;

(3)输稿器纸张输入容量:不低于40页;

(4)端口:USB以太网WIFI端口;

(5)单面支持纸张尺寸:A3、A4、A5;

(6)纸张输入容量:不低于150页;

(7)打印速度:不低于20页/分;

(8)类型:彩页;

(9)扫描功能:平板式+馈纸式;

(10)基础功能:复印扫描打印;

(11)最大支持幅面:A3;

(12)连接方式:WIFI有限局域网USB

(13)打印功能:自动双面;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需提供7*24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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