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宣宏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 安顺市平坝区公安局 委托,拟对 武警平坝中队文体活动办公设施采购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本项目欢迎符合本项目资质的投标供应商参与投标。公告内容如下:
一、采 购人:安顺市平坝区公安局
二、项目编号:XHZB-25-QCS032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服务情况:
1.项目名称:武警平坝中队文体活动办公设施采购项目
2.采购数量:一批。
3.项目内容及要求:武警平坝中队文体活动办公设施采购,主要内容为采购书柜、学习桌、荣誉墙等,含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4.采购预算:17.91万元。
5.最高限价:17.91万元
6.采购项目类别:货物。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不同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已成功报名获取本磋商文件,并按磋商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须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
5.1一般资质:
①投标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的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投标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加盖公章的2025年任意1个月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或上一年度经审计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等财务报表资料文件);
③投标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供应商2025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或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无欠税证明;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公司可不提供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④投标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保的相关材料(提供供应商2025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凭证;或不需缴纳社保资金的,须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或新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公司可不提供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本人的社保缴费记录);
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交身份证明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⑥投标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⑦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