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2025年零星修缮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限额以下分散采购与监管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7月7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ZZ203225331586
1.2项目名称:2025年零星修缮服务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20万元
本项目报价采用折扣率报价方式,合同期内费用根据现行的定额标准、计价规范,以及供应商报价情况,按季度以审核后的工作量据实结算。
1.5采购需求:完成2025年我单位各处办公场所、存量住房及附属设施的零星修缮和应急抢修等保障工作,确保各处场所、设施安全运转、使用。
1.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或2024年财务报表(公司成立不满一年,至少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个月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1)提供缴纳税收的凭证;2)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1)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关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提供有关证书复印件,证书中注册单位须与投标响应单位一致。
2.4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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