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警海安工作站建设项目办公楼部分设施完善工程
交易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警海安工作站建设项目办公楼部分设施完善工程已批准建设。交易发起人海安市老坝港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代理机构江苏佰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
(2)工程规模:海警海安工作站建设项目办公楼部分设施完善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招标范围:海警海安工作站建设项目办公楼部分设施完善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期:2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分包编号 | 招标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 (元) |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 项目负责人 资格等级 |
HABHG202506093646(GK008)001001 | 海警海安工作站建设项目办公楼部分设施完善工程施工 | 35993.57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3.交易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交易响应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交易响应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意: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交易响应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各交易响应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交易响应人自行承担。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及时更新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其他省从其规定。
3.3业绩要求:无。
3.4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2023年06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4年06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交易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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