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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东区国资局企业档案托管中心办公设施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2022-12-29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铁东区国资局企业档案托管中心办公设施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有效期: 2022-12-30 至 2023-01-04
撰写单位: 鞍山市铁东区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和审计服务中心 撰写人: 吴迪

(铁东区国资局企业档案托管中心办公设施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铁东区国资局企业档案托管中心办公设施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1月05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302-00057

项目名称:铁东区国资局企业档案托管中心办公设施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20,802.00

最高限价(元):720,802

采购需求:查看

台式计算机18台、打印、复印一体机6台、彩色数码复印机2台、扫描仪5台、硒鼓30个、粉盒30个、墨盒(黑色)15个、墨盒(彩色)15套、验钞机3台、投影仪1台、投影幕布1套、会议音箱4个、无线麦克风4个、无线接收主机1个、功放2台、调音台1台、机柜1个、音响线及附材1套、办公桌椅30套、会议桌1套、会议椅25把、3人位沙发6套、2人位沙发6套、1人位沙发6套、档案密集架252组、等候椅6组、卷柜10组、牛皮纸档案盒(宽度:2CM)40000个、牛皮纸档案盒(宽度:3CM)5000个、牛皮纸档案盒(宽度:4CM)5000个、编织袋500个、电话机8部、单人床5张、停车场设备1套、复印纸20箱、床上用品5套、收钱箱1个、插排(5米)10个、插排(3米)10个。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后15个工作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中小企业、监狱和残疾人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30日 09时00分至2023年01月04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1月05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1月05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鞍山市铁东区解放东路17号(原鞍山市安监局培训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 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2. 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投标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3.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承诺书格式自拟,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体现),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本项目接收备份文件电子邮箱:astdcgzx@163.com
4.备份文件制作要求:
(1)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
(2)备份文件名: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如:JH22-210302-00057某某公司)
(3)备份文件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加密备份文件。逾期发送(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或未进行加密造成响应失败等一切后果,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发送的电子邮件正文中需注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手机号码。
5. 疫情期间按照省相关部门要求,供应商不到现场参加开标,取消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参加开标和开启投标(响应)文件活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在开标后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立即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有效解密的,按照响应无效处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 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答疑,评审结果详见采购结果公告。
7.参与的供应商应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提前下载注册,开标时登陆腾讯会议APP,输入会议号参加开标会议,进入会议后把用户名修改为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未按时参加网上开标直播,造成响应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未参加网上开标会议的供应商视为默认认同开、评标的程序,相关供应商不得事后对开、评标的程序提出任何异议。 腾讯会议号:821-292-4529
8. 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9. 招标(采购)文件中其它条款与上述条款冲突的以上述条款为准。
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0.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控实际情况,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涉及的一切原件均无需携带,投标单位邮寄的投标文件中需附有一份承诺书(格式自拟,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承诺投标文件中相关材料的真实可靠并保证和原件一致,采购人有权对投标单位的相关原件进行后期查验,如发现投标单位提供虚假材料,采购人将按相关程序进行处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地 址: 鞍山市铁东区解放东路33号

联系方式: 0412-26993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鞍山市铁东区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和审计服务中心

地 址: 鞍山市铁东区解放东路33号

联系方式: 0412-2699977

邮箱地址: astdcgzx@163.com

开户行: 工行铁东支行

账户名称: 鞍山市铁东区会计结算中心

账号: 07040210292640832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先生、吴女士

电 话:  0412-2699977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关联计划

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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