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盛鑫-FJSXZBXMCS2025016-厦门邮政中央空调维保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厦门邮政中央空调维保服务竞争性磋商(项目编号:FJSXZBXMCS2025016 )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对供应商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厦门邮政中央空调维保服务
二、项目编号:FJSXZBXMCS2025016
三、项目概述:松柏邮政大楼、快件监管中心一期以及吕岭营业厅中央空调维保。
四、采购内容:
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 | |||||
合同包 | 采购标的 | 技术和服务要求 | 服务期限 | 最高限价 | |
1 | 1-1 | 厦门邮政中央空调维保服务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技术(服务)规范 | 1年 | ¥71000元 |
备注:
(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2)本项目最高限价为71000元,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5.1磋商响应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截图),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截图),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就该资格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不含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b.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c.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d、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e、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磋商响应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5.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1、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不含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磋商响应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5.5磋商响应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开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以下方式的任意一种提供证明材料:(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b)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事项通知书;(c)磋商响应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扫描件;(d)注册地国家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截屏;(e)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就该资格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及相关证明文件。
5.6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记录、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固定办公场所并能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设施和装备、具备完善的风险防控能力。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就该资格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7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就该资格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8自2022年1月1日起至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就该资格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9自2022年1月1日起至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与福建省内邮政系统任何单位未发生过诉讼争议,且合作过程中没有违法或不良记录。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就该资格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10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应答。磋商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就该资格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成交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5.12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国境内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13磋商代表正反面身份证有效复印件,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5.14磋商响应供应商应提供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格式须按要求提供)。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办理CA证书
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办理CA证书等。
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下载采购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供应商,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898-8881 (周一~周五9:00-17:00)CA客服电话:4007888550 (周一~周五9:00-17:00)。
(二)获取采购文件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5年03月27日至04月03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须按包报名,报名需要上传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须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文件费用为每包100元,供应商应将获取文件时的报名资料和支付凭证同步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对应的报名项目中,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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