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询比项目为 浙江智慧信息产业有限公司空调及地下停车场灯光节能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ZJZT-2025-10814 ),采购人为 浙江智慧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为 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采购内容:本项目拟对台州科技城园区综合楼、科创楼1-4号楼的VRV空调及地下停车场的灯进行节能改造,涉及空调外机数量为210台,灯具数量预估为400盏。计划建设期70日。(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1.2 本采购项目估算为:30.50万元(含税),其中灯具部分4万元(含税,税率13%),服务部分26.5万元(含税,税率6%)。
1.3 合同类型:签订总价合同。
★整体服务交付期:合同签订之日起70日内完成整体服务交付。
1.5 ★灯具保修期:终验合格之日起5年。
1.6 ★服务质量保证期:终验合格之日起2年。
1.7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人数量1个。
1.8 本项目与成交供应商的签约总金额为响应金额。
1.9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报价限价为灯具88.49元/盏(不含税),服务部分为250000元(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授权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或该法人与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 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5 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出之前(时间以合同日期或框架协议订单下发日期为准)至少具备1个空调改造或智能化改造或节能改造类业绩案例。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关键页必须囊括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等。如为框架合同,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结算凭证(结算单据)或结算发票(合同中涉及单价、折扣等信息可隐去)。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3月09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3月09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3月09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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