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我单位即将搬迁新场地,现采用询价方式确定一名合法供应商提供一批档案专业设备。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区级财政资金(已落实)。
资金总额(最高限价):76950元(大写:柒万陆仟玖佰伍拾元整)。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本项目无。
注: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
四、采购产品技术要求及数量
详见附件《广安市前锋区档案馆档案专业设备采购项目询价文件》
五、商务要求
1.合同签订及交货时间:因场地搬迁项目紧急,本项目结果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须将所有货物送至采购方指定地点,并按采购方要求完成安装、调试且能正常使用。(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交货地点:前锋区民生路中段617号
3.质量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合法生产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检测标准以及出厂标准,必须是全新设备(包括零部件)。对验收不合格产品须拒收,一切损失概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成交供应商所供产品送到采购单位之前须是未拆封、未使用,设备及零部件表面无划伤的产品。
4.质保期:按国家有关产品质保规定及其承诺执行。
5.验收方式:项目实施结束后,采购人将组织有关人员按照相关要求进行验收。
6.付款方法和条件:经广安市前锋区档案馆验收合格后按程序结算。中标方提供正规发票作为付款依据,采购方收到票据后,即按程序向前锋区财政局申请项目资金,待财政资金到账且能使用后,予以支付。
7.售后要求:质保期内,供应商接到报修服务要求2小时内作出响应,48小时内排除全部故障。若需对坏件更换或送修,应先将备件安装到用户使用现场,待坏件维修好后再换回备件,免任何费用(如部件费、人工费、差旅费等)。超过质保期后,继续提供设备维修、技术支持、备品备件、有偿升级等服务,只收材料成本费。
六、询价文件的获取及开标说明
1.获取时间:发布之日—2025年3月3日18:00时;
2.获取方式: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其他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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